泰國教育
正文
泰國教育的發展可分為三個歷史時期:① 1253~1868年,為佛教寺廟教育占絕對統治的時期。②1868~1932年,為西方資產階級教育傳播時期。③1932年~80年代初。1932年,泰國發生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實行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教育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1936年,泰國修訂了《全國教育規劃》,開始實施 7年免費義務教育,發展各級各類學校,有計畫地發展教育,以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1977~1981年,泰國實行第四個教育發展計畫。每年新辦 100多所學校,使每縣或每 5個區各有 1所中學。在高等教育中,開放大學發展很快。1980年,開放大學有學生18萬名,居各高等院校學生數的首位。1982年開始實行第六個教育發展五年計畫(1982~1986),進一步解決教育數量與質量的矛盾,使教育與經濟的發展相適應。教育行政 根據1977年修訂後公布的教育發展規劃的精神,泰國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總方針在於發展現代教育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教育民眾珍惜立憲民主原則,遵守憲法、政令、宗教傳統和泰王旨意。
全國教育行政管理機構有:①全國教育委員會,主管教育規劃、教育研究與教育評價。②教育部,主管全國教育發展、國際教育活動、文化事務與宗教團體教育機構。1964年以前,教育部只主管師範教育機構而不管大學。1965年初,初等教育機構由內政部及府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管轄,教育部也不再管理。③高等教育辦公室,負責全國各類型的高等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就中央與地方的行政權力劃分看,現在實行地方分權制。教育行政部門調撥教育經費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學校單位。大部分教育經費出自國家的預算開支。不論是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均得到政府的資助,但政府撥給公立學校的教育經費較多。1980年,教育經費增加到23686100萬銖,占國民總產值的3.5%。 泰國教育行政區大體上分為:泰北教育地區,泰東北教育地區、泰中部教育地區、泰南部教育地區。由於各區域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區域之間的教育水平相差較大。中部地區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五分之一,人口也比較集中,教育發達,適齡兒童入學率最高,它是泰國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科學的中心。泰北區主要為山地,所以教育較落後。
學制 學前教育為 3~6歲;義務教育為7~13歲;中學教育為14~19歲;大學教育為20~23歲;研究生院階段為24~26歲。
學前教育機構大多數由私人投資開辦,政府只辦少數示範性的學校。中學分國中、高中兩段。在第六個教育發展五年計畫期間,將增加正規國中 130所、速成國中 120所。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及職業高中。在這個五年計畫期間,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就學人數將從1982年的10505600人,增至1986年的11264600人(不包括開放大學生人數)。其中,高中人數將增加8.2%,即從1982年的2052200人增至1986年的2729500人,達到15~17歲年齡組人數的31%左右。高等學校人數將增長6%,即由1982 年的262400人增至1986年的327100人(不包括開放大學生人數),占18~23年齡組人數的5%左右。非正規教育預計1986年將有1253000人,增長 1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