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泰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從2000年下半年開始劃轉為省技術監督系統垂直管理,為正科級行政單位。履行《在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職能,擔負全縣質量、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認證認可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安全監察職能。部門設定
下設辦公室、業務股、特種股、食品監管辦公室、稽查大隊和計量檢測所。現有幹部職工25人,大專以上文化16人,中專文化5人,中專以下文化4人。主要工作職能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2、管理和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全縣“打假”工作,依法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
3、巨觀管理全縣質量工作;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制定提高我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負責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4、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工作制度;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5、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指導企業產品標準的制(修)訂和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負責農業標準的技術推廣,農產品標準的制定,無公害農產品的認證與監督。
6、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建立縣級最高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負責計量檢定測試的授權和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7、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制訂製度並組織實施。
8、管理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
9、承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