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自然

法性自然

《法性自然》是2009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該書作者是趙萬一。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法性自然:民法精神散論》分為民法基礎理論、民法與憲法、民法與經濟法的關係、民法倫理、財產權制度四部分。主要包括:論所有權的權能、論委託經營權、西方國家國有企業改革對我國的啟示、我國民法應確立物權制度、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經濟分析等。

作者簡介

趙萬一,1963年4月生,山東巨野人。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民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顧問,上海大學、福建師範大學兼職博士生導師,英國《法律與管理國際雜誌》(ML—The Internationaljournal ofLaw andManagement)編委。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基本理論和公司法、證券法、競爭法。獨立完成的專著有:《證券法的理論與實務》(1991),《中國競爭保護法律問題研究》(1996),《商法基本問題研究》(2002),《民法的倫理分析》(2003)。先後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現代法學》等雜誌發表論文約90篇。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民法基礎理論

建立適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型法律觀

法律手段在經濟運行綜合機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對我國民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前瞻

論民商法價值取向的差異及其對我國民事立法的影響

論民法的商法化與商法的民法化

對重構我國民事主體制度的若干思考

信用權保護立法研究

第二部分 民法與憲法、民法與經濟法的關係。

對經濟法若干基本理論問題的重新思考

從民法與憲法關係的視角談我國民法典制訂的基本理念和制度架構

再論民法與憲法之間的關係

三談民法與憲法之間的關係

第三部分 民法倫理

論民法的倫理性價值

契約自由與公序良俗

對民法意思自治原則的倫理分析

民法公平原則的倫理分析

第四部分 財產權制度

論所有權的權能

論委託經營權

西方國家國有企業改革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民法應確立物權制度

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經濟分析

財產權制度存在的基礎

冷靜而理性地看待物權法中的爭議

論國家所有權在物權法中的特殊地位

從公權與私權關係的角度解讀國家徵收徵用制度

論我國物權立法中的平等保護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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