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王利明 著
叢 書 名:
內容簡介
我們需要大力加強對於法律解釋方法的研究。以法律解釋活動為研究對象的學問就是法律解釋學。這門科學早在羅馬法時代即已存在。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如今它在西方已經成為一門內容十分豐富的學科。而在我國,這門學科才處於剛剛起步的階段。我們完全可以在充分借鑑西方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中國法律解釋的現實和需要,總結傳統中國法律解釋中的經驗以及中國幾十年豐富的司法解釋實踐,來構建中國的法律解釋學。正如美國比較法學家梅利曼所言,法律植根於文化和歷史,是對特定社會發展階段的制度需求的反映。方法問題同樣如此,我們不能照搬照抄西方法律解釋方法。我們需要學習西方觀察問題的方法,但是我們不能簡單照搬他們經由這些方法觀察社會現象所獲得的結果。另外,即使對於西方觀察問題的方法,我們也要進行必要的“創造性轉換”。秉持這樣的態度,我們才能建立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解釋學。法律解釋學的發
展必將有力地促迸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繁榮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