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書是德國社會民主黨、德意志法界泰斗拉德布魯赫一生之傑作,大抵謂法律之為物,實人為之文化形象。全書共分六章,內容包括:法律哲學之本質,法律之觀念,法律之目的,法律之效力,法律與權力,法律科學之本質等。
目錄
勘校說明
弁言
譯序
第一章法律哲學之本質
觀察價值之哲學
一元論與二元論
自然法
歷史法學派
黑格爾
人類學的唯物論
經濟的唯物論
一般法學
耶林
相對論
第二章法律之觀念
法律哲學三問題
法律觀念之先天性
法律觀念之演繹
法律與道德
一、行為與意思
二、義務與責任
三、法律與自律
四、合法性與道德性
規範與命令其一
意思自由之問題
規範與命令其二
法律與習慣
第三章法律之目的
概說
價值之體系
三種立腳點
法律哲學的政黨論
人格論與超人格論
有機體說與契約說
有機體之國家
契約之國家
契約說
契約說與無政府主義
契約說與死刑
契約說之人格觀念
警察國
無政府主義之人格觀念
契約說與個性
保守的國家觀念
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
第三立腳地
中世舊教之國家觀念
中央黨
中世的國家觀念復興
社會主義
第四章法律之效力
概說
法律的效力說
社會學的效力說
一、權力說
二、承認說
三、哲學的效力說
第五章法律與權力
法律之確實性與正義
效力說相互之關係
一、現實性與效力
二、法律的效力觀念與哲學的效力觀念
法律之效力與推事
第六章法律科學之本質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