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律倫理學研究》內容為:法律倫理學是一門全新的學科,是研究法律倫理現象及法律倫理關係的科學,它是法學的一個分支,又是一門新興的、交叉的基礎理論研究學科。因此,法律倫理學的研究必然要涉及法學和倫理學這兩門學科,構建科學的、合理的學科理論體系就存在著一定的難度。同時,從古至今,我們對法律與道德等倫理問題的關係存在著針鋒相對的觀點,即法律與道德等倫理是否相容的問題,因此,對於法律倫理學作為一門學科本身能否成立這一問題,也是需要極大的勇氣才能得出肯定的結論的。倫理入法是歷史的必然。一般而言,法律的產生都會基於一定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動機,脫離了它,法律幾乎都難於產生。倫理入法和法律倫理化是法律發展的一條重要線索。中國古代法及西方法律發展的過程就是倫理法律化的過程。現代法律制度的發展完善,面臨著一個全方位的倫理統整的需要。只有實現倫理統整,人們才會在解決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協調行動,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我國現代法律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應當遵從倫理入法的歷史規律。在與世界法律制度接軌的同時,必須考慮我國特有的倫理因素,必須尋找傳統倫理與現代法律之間共通的精神,如誠信規則等制度性因素,在中國傳統倫理的根基上承載適合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代法律制度。對之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法律倫理學研究》的研究立足於巨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綜合運用思辨的哲學方法和法學與倫理學的研究方法,來構建基本的理論框架和學科體系。
作者簡介
余其營,男,1967年4月生,漢族,河南省南陽市人。南陽理工學院文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1990年6月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4年5月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經濟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主要從事法理學、經濟法學的理論和實踐研究。
吳雲才,男,1972午7月生、漢族,河南省南陽市人。南陽理工學院文法學院副教授。1995年6月畢業於河南大學歷史學專業,獲歷史學學士學位;2004年10月畢業於河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現在武漢人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攻讀博士學位。主要從事法制教育、經濟倫理學的研究。
目錄
第一章 法律倫理學導論
第一節 法律倫理學的概念及學科性質
第二節 法律倫理學的研究對象
第三節 法律倫理學的理論研究架構
第四節 法律倫理學的學術發展階段
第五節 法律倫理學的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
第六節 法律倫理學的學科發展現狀與展望
第七節 法律倫理學的研究意義
第二章 法律與倫理的互動關係原理
第一節 法律與倫理的分化
第二節 法律與倫理的關聯
第三節 法律與倫理的衝突
第四節 公民守法的倫理義務來源
第五節 法律倫理化與倫理法律化
第三章 法治國家的倫理基礎
第一節 法治精神的倫理內涵
第二節 法治、經濟與倫理的共構
第三節 法治建設與倫理建設
第四章 倫理入法的現代構思
第一節 倫理入法:法律發展的一條重要線索
第二節 現代法律對倫理的依求
第三節 倫理之基上的法律構建
第五章 法律倫理的價值取向
第一節 公平與效率的緣起及其相互關係
第二節 法律的效率價值與公平價值
第三節 執法的效率與公平
第六章 立法倫理
第一節 立法的價值
第二節 立法者的資格
第三節 立法者的公心與私利
第七章 行政倫理
第一節 行政權的法律控制
第二節 行政權的道德約束
第三節 公務員的美德
第四節 公務員的倫理規範
第八章 司法倫理
第一節 司法概述
第二節 司法倫理的概念與特徵
第三節 司法倫理的主要功能和社會作用
第四節 司法工作者的地位與素質
第九章 法律職業倫理概述
第一節 法律職業倫理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職業倫理的現狀
第三節 法律職業倫理與法學教育
第四節 法律職業倫理的塑造
第十章 人民警察職業倫理規範
第一節 人民警察職業概述
第二節 人民警察職業紀律
第三節 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
第十一章 檢察官職業倫理規範
第一節 檢察官職業概述
第二節 檢察官職業紀律
第三節 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
第十二章 法官職業倫理規範
第一節 加強法官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
第二節 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的內容
第三節 法官與律師的職業倫理評價
第四節 法官職業道德體系的構築
第十三章 律師職業倫理規範
第一節 律師職業概述
第二節 律師執業紀律
第三節 律師職業道德規範
第四節 律師職業行為規範
第五節 律師與其他法律職業的關係
第六節 律師執業推廣規範
第七節 律師職業責任制度
第十四章 公證員職業倫理規範
第一節 公證制度概述
第二節 公證員執業紀律
第三節 公證員職業道德規範
第十五章 守法倫理
第一節 守法與守法精神
第二節 公民意識與法意識
第三節 公民守法的倫理義務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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