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格權

法律人格權是指公民和法人作為權利主體所享有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一種權利,人身權的部分,這種為權利主體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賦予和承認。

人格權:公民和法人作為權利主體所享有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一種權利,人身權的部分,這種為權利主體所固有而非法律所賦予和承認,權利主體根據出生的事實即可取得人格權,權利的享有始於出生,終止於死亡或消滅,為公民終生享有或法人存續期間享有,其內容包括以下幾種權利,(1)、生命健康權;(2)、姓名權;(3)、名稱權,(4)、肖像權;(5)、名譽權;(6)、通信自由權;(7)、隱私權、任何人不得侵犯或妨礙其權利或權利的行使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法律大辭典》總主編鄒瑜,顧明中國政法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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