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設施
沾橋村餘杭區崇賢街道沾橋村村建有黨支部、村民代表大會、居民委員會等組織,建有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警務室、青少年活動室、遠程教育播放室、居家養老服務站、衛生計生服務站、市民學校、老年大學、“星光老年之家”、“黨員互助之家”等多個服務網點,建有殘疾人協會、老年人協會、計生協會、志願者協會等維權服務團體,同時為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成立了外來務工人員黨支部、外來務工人員協管小組、外來務工人員計生協會、外來人員娛樂部等管理服務組織。榮譽
村先後被評為區重點整治村、區生態村、三星級村、區文化村、優秀黨支部、“清潔餘杭”示範村、餘杭區“五好黨支部”等稱號。村名由來
相傳,乾隆皇帝初次下江南,當他乘坐的那條御用船順著運河的主道駛過那個接近崇賢的盪彎時,不料運河東邊那座孤零零的獨山忽然移到了御船的正前方。隨行的大人們還當是誤入了“此路不通”的歧途,連忙吩咐縴夫停船。乾隆爺見停了御船,便走出船艙,舉目張望。果真,他發現正前方不遠處有一座靈氣秀氣並存,形似海龜的小山頭,將擋住他的去路,山上密密麻麻、鬱鬱蔥蔥的綠樹,正招著手迎接他的到來。這河中有山,山中有河的絕美景致,自然平添了乾隆爺的遊興,他便問隨行的大人們,到了什麼地方呀?大人們哪裡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好在乾隆爺身邊一位公公,聰慧過人,見皇上對前面那座形似海龜的小山贊意有加,便隨口答道:金鱉山!其意自然是誇讚形似海龜的山頭了。一生喜游祖國大好河山的乾隆爺,便吩咐縴夫快快開船,他立馬要游那座金鱉山。可御船沿著運河快快向前駛了一陣,那座曾經屹立在運河正前方的金鱉山,又慢慢地向運河東邊移去了。這一奇怪的變化,更增添了乾隆爺的遊興,他便吩咐將御船靠岸,他要乘轎前往金鱉山一游。這一天,適逢春雨綿綿,運河邊的鄉間小道泥沾如膠,當乾隆爺的乘轎到了一座小橋邊時,轎夫們再也無力向前了,就停下御轎小歇。誰知,這一歇,乾隆爺的御轎就牢牢地被如膠似漆的爛泥沾住了……從此,就有了一座載入史冊的歷史名橋——沾駕橋。領導班子
黨總支部書記: 曹建榮村民主任: 莫財金
黨總支部副書記: 張通
黨總支部委員: 莫曉鋒
村規民約
崇賢鎮沾橋村村規民約為了提高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能力、搞好三個文明建設,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村村規民約,請全體村民共同遵守。
第一條 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自覺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和本村村規民約,做遵紀守法,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的合格村民。
第二條 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積極配合社會治安,不打架鬥毆。致使他人受傷的,憑醫院證明,應負擔醫療費和誤工費。嚴禁賭博,村民發現賭博應做好勸說和舉報工作,搞聚眾賭博的,除當場收繳賭資及賭具外,應向村治保委寫出書面檢討和參加學習班,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條 對侵占財務或偷竊公私財務,或利用封建迷信活動造謠惑眾片區他人財務的,情節輕的應退還財務及寫出書面檢討,接受治保委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 不得在交通道路上打場曬糧及堆放物資,挖溝開渠。影響交通致使他人受傷的,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器械和危險物品。村民不得到機關、學校、企業、村委辦公地點、他人住宅起鬨鬧事,擾亂正常的工作和社會治安秩序。不得製作、出售、傳播淫穢物品,否則,除繳消全部物品外,輕者給予批評教育,重者交法務部門處理。
第六條 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有,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誹謗他人和侮辱婦女、兒童。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利。
第七條 嚴禁私自砍伐、毀壞集體或他人的樹苗,凡發現亂砍濫伐的,或致使苗木死亡的,北砍伐的樹木退回村里或原主。並給予批評教育及賠償損失費,情節嚴重的還應補償再植工本費100-1000元。
第八條 不準損壞村級道路及機耕路和排灌設施以及移動各種指示標誌、廣播、郵電、有限電視等線路,誰損壞的,由誰承擔修復的全部費用,並向村治保委寫出檢討,視情節和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
第九條 按時足額上交集體各類的承包款及應交的排灌費、電費、有限電視費、水費。安裝找電工、嚴禁私拉亂接。如有發現偷電者,交電管站查實處理。
第十條 切實保護耕地,嚴禁耕地拋荒,不得侵占、非法買賣和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集體土地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報上級土地管理部門處理。
第十一條 國家和集體合法徵用土地後,經協商後的土地補償費,由集體統一保管,使用村集體公益事業用地,(道路、水利設施、學校、郵電、廣播線路、自來水管道用地)。
第十二條 城市配套工程落實在我村境內,村民應積極支持和配合。對在辦理合法徵用土地手費並已兌現經濟補償的土地上施工的單位,任何人不得無理取鬧,如致使施工損失的,要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服從村鎮建房規劃,按照規定程式辦理建房審批報告,領取《建房許可證》後,在審批同意後規定地點內按批准面積施工建房。
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