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 河 三 法
游百川
一、疏通河道
黃初入濟,尚能容納,淤墊日高,至海口尤日形淤塞。沙淤水底,人力難施,計惟多用船隻,各帶鐵蓖混江龍,上下拖刷,使不能停蓄,日漸括深。疏導之方,似無逾此。
二、分減黃流
濟一受黃,其勢岌岌不可終日。查大清河北,徒駭最近,馬頰較遠,鬲津尤在其北。大清河與徒駭最近處在惠民白龍灣,相距十許里,苦由此開築減壩,分入徒駭河,其勢較便。再設法疏通其間之沙河、寬河、屯民等河,引入馬頰,鬲津,分疏入海,當不復虞其滿溢。
三、亟修縷堤
民間自築縷堤,近臨河乾,多不合法,且大率單薄,又斷續相間,屢經塌陷,一築再築,民力困竭。今擬自長清抵利津,南北岸先築縷堤,其頂沖處再築重堤,約長六百餘里,仍惜民力,加以津貼,可計日成功,為民捍患,民自樂從。至謂治水不與水爭地,其法無過普築遙堤。然濟、武兩郡,地狹民稠,多占田畝,小民失業,正非所願。且其間村鎮廬墓不可數計,兼之齊河、濟陽、齊東、蒲台、利津皆城臨河乾,使之實逼處此,民情未免震駭。價買民田,需款不下四五百萬,工艱費巨,可作緩圖。臣所以請築縷堤以濟急,而不敢輕持遙堤之議者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