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業廳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林業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的機構

領導班子

劉金山:廳長、黨組書記

師永全:副廳長

李志鋒:副巡視員。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省林業廳原承擔的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職責委託給省轄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三)將狩獵證審批職責下放給省轄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四)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全省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省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五)加強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河南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省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省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省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地方標準及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省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及調整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省政府批准後發布,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全省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省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省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省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省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省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省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省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省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省級林業資金,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林業廳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政策法規處(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提出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省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省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全省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造林綠化管理處

造林綠化管理處(河南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省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河南省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處

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省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省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監督森林資源及其管理機構;負責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指導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研究提出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承擔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處

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省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省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省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編制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統計信息工作。

科學技術處

組織開展全省林業科學研究;組織、指導全省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國外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參與履行《國際植物新品種公約》、《生物安全議定書》。

河南省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掌握全省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辦省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事項;指導編制全省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承辦林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承辦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重要國際活動和履約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台的林業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監察室

負責貫徹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廳機關和廳直單位黨政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及本廳決議、決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查處重大違紀案件,組織執法監察和紀律教育工作;負責系統紀檢監察指導工作;協助駐在部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完成省紀委、監察廳布置的各項工作和廳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機關服務中心:根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規劃和要求,承擔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機關委託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務性工作;管理機關交由其占用、使用的國有資產,能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推動所屬服務經營單位通過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加強管理,改進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森林航空消防站:掛河南省森林資源數據管理中心。職能:1、承擔全省森林航空消防工作任務;2、負責擬定全省森林航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森林航空消防預案;3、承擔全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與技術創新工作,建設和完善航空消防地理信息系統;4、負責全省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5、負責建立和完善森林資源地理信息系統;6、負責省林業廳及全省林業政務專網網路信息安全工作;7、負責河南林業信息網網站建設、維護與信息更新;8、承擔河南林業電子公文傳輸系統建設、維護與電子公文收發(不包括機要電子公文),負責河南林業視頻會議系統建設、維護與會議保障;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業產業發展中心:負責全省林業利用外資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起草全省林業外資項目實施與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技術規程;制定全省林業利用外資規劃;負責全省林業引進外資、對外招商和國際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協助省財政廳做好林業外資項目轉貸、執行協定的簽訂和還貸工作;組織全省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的年度預算、決算和提款報帳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指導和督促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實施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規範資金使用行為;接受審計部門對林業國外貸款或贈款項目的審計,督促各級項目單位落實審計意見;負責外資項目造林林木採伐的初審工作;負責全省速生豐產林基地建設規劃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管理中心:承擔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政策法規與實施辦法的擬定,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規程與管理辦法的擬定,工程規劃與實施方案的編制,工程的驗收、評估與監測規劃,工程檢查與監督工作;承擔退耕還林和天然林保護工程信息網路建設與信息管理,科技推廣套用與人員培訓及宣傳工作。

河南省林業技術推廣站:為全省林業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指導和服務,實施全省林業技術推廣規劃、計畫,參與制訂林業技術標準,承擔林業新技術試驗、示範、推廣、普及和宣傳工作。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承擔林業資源和林木新品種、林業新產品的開發研究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重點科研攻關項目和有關部門委託的科研課題,承擔上級下達的林產品流通改革試驗課題,對木材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測。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經濟林和林木種苗工作站:為全省經濟林生產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指導國有苗圃、採種基地、良種基地等建設與管理,負責全省林木種質資源調查和種苗質量的檢驗、監督工作,承擔全省苗木普查和良種選育工作;審定林木新品種。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林業調查規劃院是我省唯一的省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院址在鄭州市鄭花北路81號,始建於1950年,為全額供給事業單位,編制116人。縣處級建制,院長、書記各1名,副院長3名。下設16個科室,有辦公室、人事科、總工程師辦公室(與廳總工程師室合署辦公)、生產科、技術科、計財科、資源監測一室、資源監測二室、規劃設計一室、規劃設計二室、林產工業和園林設計所、森林資源評估和管理站、飛播造林工作站、計算中心、林業信息資料室、經濟開發辦公室。全院現有職工115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97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23人(教授級高工1人),中級技術職稱40人。院技術力量雄厚,專業門類齊全,主要包括林學、森林經理、水文地質、植物學、動物學、林業經濟、園林植物、園林設計、道橋設計、工民建、給排水等專業。具有從事林業調查規劃、技術開發和編制林業工程建設技術規範、定額的能力。固定資產總額932萬元。具有國家建設部甲級工程設計資質、國家計委甲級工程諮詢資質和林業部甲B級調查規劃設計資質。

河南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承擔全省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檢疫,森防行業政策法規的宣傳及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導等工作。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森林公安局:組織協調和指揮全省性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統一行動及專項鬥爭;指導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聯繫林業檢察院和林業法規。完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成立於1996年,主要負責全省野生動物的資源調查、傷、病、殘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救治及非正常來源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收容、救護與飼養工作。救護中心地處黃河南岸,西臨黃河迎賓館,占地約百畝,現有在職職工36人,離退休職工14人,設有五個科室。院內空氣清新,環境優美,收容、飼養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東北虎、金錢豹、丹頂鶴、梅花鹿以及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天鵝、獼猴、禿鷲等野生動物一百餘只。幾年來,救護中心按照“邊建設、邊救護”的原則,先後建成集場館、籠舍為一體的近3620平方米的動物場館,建成建築面積為782平方米的動物醫院和建築面積為1317平方米的綜合辦公樓,安裝了動物場館視頻監控系統,建起了野生動物標本室。救護中心共救護野生動物6萬餘只(頭、條),治癒率達80%以上,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

國家瀕管辦鄭州辦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鄭州辦事處(國家林業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中心鄭州辦事處)(簡稱國家瀕管辦鄭州辦事處)成立於2005年4月,辦事處為處級機構,屬於國家林業局的派出機構,實行國家林業局和河南省林業廳雙重管理,以國家林業局為主的管理體制。工作職責是在國家瀕管辦的領導下,參與研究擬定國家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全國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所屬結構及締約國《公約》管理機構進行事務聯繫,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制定履行《公約》的對外政策,參與研究處理與《公約》相關的重大國際事物和港澳台履約的有關事務;經主管部門授權,負責審批國家二級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國家一、二級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核發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和非《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進出口野生動植物或其產品的執法活動及案件查處工作;野生動植物保護及政策、法規的宣傳;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的收容救護和被沒收物種的返還、接收及處理工作等。

人員編制

省林業廳機關行政編制為83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總工程師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9名。

其他事項

(一)撤銷省林業廳森林公安局,設定省森林公安局,為省林業廳直屬機構。其機構編制另行下達。(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三)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移交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網路品牌

河南省林業廳已向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河南省註冊服務機構—河南微創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申報註冊“河南省林業廳”中文網址 ,且註冊信息已收錄於“國家網路目錄資料庫”及“全國網路目錄資料庫”,並已獲得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及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路智慧財產權推進中心頒發的網路智慧財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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