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清真寺

沭陽清真寺

該寺位於沭陽縣城馬巷北首(現沭城馬巷43號),占地120平方米。古樹掩映,地處幽靜。坐西面東,院門北向,磚木結構,灰瓦蓋頂,明清式建築。匾額上書"清真寺"三個行書大字,清秀飄逸,觀之不俗。三間大殿,四間廊房,整個院落設計古樸典雅,具有東方古老民族庭院式樣之美。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沭陽清真寺沭陽清真寺
沭陽縣由於歷史上在商貿流通方面與國家西部數省聯繫密切,自古便有一部分回民落戶定居。但在封建時代,回民不受重視,沭陽並無弘揚伊斯蘭教教義和回民族風俗的公共場所。

初建

清末民初,沭城一位張姓紳士,感於回民恪守清真教義的德行,主動獻出家中部分房屋,並加以修整,成為清真寺,供伊斯蘭教徒和回民禮拜、齋戒之用。

修繕重建

1956年以後,該寺曾被機關、居委會借用,後被私人占為住宅。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落實黨的宗教政策,恢復了清真寺。從1974年以來,縣政府多次撥款,修復了寺內的大殿和附設房屋。1985年,沭陽縣成立了清真寺管理委員會。1999年1月公布為沭陽縣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風格

沭陽縣清真寺占地120平方米。古樹掩映,地處幽靜。坐西面東,院門北向,磚木結構,灰瓦蓋頂,明清式建築。匾額上書“清真寺”三個行書大字,清秀飄逸,觀之不俗。三間大殿,四間廊房,整個院落設計古樸典雅,具有東方古老民族庭院式樣之美。

交流合作

現今回民每逢齋戒日或婚喪嫁娶,大都在清真寺舉行集會,或做禮拜,宣講教義,或進行沐浴等民族風俗活動,充分體現少數民族的尊嚴受到政府和全縣人民的尊重。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