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民政局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6、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機構簡介

沅陵縣民政局位於縣城古城南路勝利門1號,內設辦公室、基層政權和行政區劃股、救濟股、優撫安置股、計畫財務、老齡辦、福彩等7個職能股室;轄城鄉社會救助、老區、慈善、婚姻登記等4個二級機構;福利院、光榮院、福利廠、湘西剿匪烈士紀念園4個直屬單位,在職幹部職工96人。
近年來,民政工作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為主線,圍繞重民生、促和諧一個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二個理念,面向困難民眾、面向基層基礎、面向社會事務三個服務對象,履行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優撫、社會管理四大職能,注重調查研究、創新發展、民政文化、制度建設、廉潔自律五個環節,著力打造五個民政的工作思路。主動服務大局,工作紮實推進,實現民政事業較好發展。
保民生實現廣覆蓋。社會救助體系不繼完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實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困難民眾臨時救助制度全面實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現了一站式結算服務;鳳灘傷殘民工和60年代精減職工實施清理核定、定額救助。
提水平實現了新跨越。城鎮低保月人均達到250元;農村低保月人均達到100元;五保供養標準年人均達到2000元;積極開展抗災減災工作,保障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落實各項優撫政策,保障優撫群體的合法權益。基層民主自治不斷深化,社區建設有所成效;社會事務管理不斷加強,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積極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 90周歲以上無固定收入老年人實行生活補助制度,建立老年人福利服務中心和村老年人文化活動站。
抓重點實現大發展。2008年沅陵縣批准為革命老根據地;成立沅陵縣慈善會,發展會員263個,籌集創始基金210萬元。2009年,湘西剿匪烈士紀念園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重點革命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投資600萬元對其改造。被省民政廳列為社會福利體系試點縣和重點散葬烈士紀念設施建設保護縣,爭取資金1130萬元。近3年,新建鄉鎮敬老院3所,實施農村危房改造6958戶。啟動殯儀館、福利院老年養護樓建設項目。出台《沅陵縣退役士兵安置辦法》、《沅陵縣鄉鎮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明確老年人優惠政策項目的通知》、《沅陵縣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等規範性檔案。投資80萬元,美化工作環境。加強民政隊伍建設,鄉鎮民政所充實22名工作人員,並舉辦了業務培訓;開展了“真情暖人心、滿意在民政”為主題的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和“下基層、問民意、解難題”等專項活動。
該局多次被省評為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先進縣、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信訪先進單位、慈善工作先進單位、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社會救助規範建設先進單位;被市評為抗冰災先進集體、綜治維穩先進單位、信訪先進單位、計生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民政工作先進單位;被縣評為目標管理考核先進單位、計生綜合治理優秀單位、信訪先進工作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等。向上爭取政策及項目資金一等獎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行政執法類第一名等。

辦事指南

辦理收養手續須知
一、收養社會福利院棄嬰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收養人常住戶籍所在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子女情況的證明;
5、收養人(雙方)健康檢查證明;
6、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寸照片一張;
7、在縣級以上報紙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二、收養社會棄嬰需要的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提出書面申請;
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情況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縣、鄉鎮、村居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5、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附撿拾經過,撿拾經過須有兩人證明);
6、收養人雙方健康體檢證明;
7、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公告》;
8、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9、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身免冠二寸照片各一張,合影二寸照片二張。
三、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需要的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書;
2、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有無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是否有子女情況證明;
5、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機關公證。
四、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周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5、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6、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8、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地理位置

地址:懷化市沅陵縣沅陵鎮勝利門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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