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貸款抵押擔保方式

汽車貸款抵押擔保方式,即對申請購買轎車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是銀行與汽車銷售商向購車者一次性支付車款所需的資金提供擔保貸款,並聯合保險、公證機構為購車者提供保險和公證。

汽車抵押貸款

即對申請購買轎車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是銀行與汽車銷售商向購車者一次性支付車款所需的資金提供擔保貸款,並聯合保險、公證機構為購車者提供保險和公證。

可抵押物品

抵押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叄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可做抵押物的財產包括:

抵押人有權自主支配的房產和其他土地上定著物;

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國家土地使用權;

貸款人認可的其他財產。

貸款人與抵押人簽訂抵押契約後,雙方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契約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到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權設定後,所有能夠證明抵押物權屬的證明檔案(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險單證(正本)等,均由貸款人保管並承擔保管責任。[1]

抵押的類型

1、抵押物的合法性。

包括調查抵押物是否屬於《擔保法》和《物權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且銀行認可、能夠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財產範圍。

2、抵押人對抵押物占有的個髮型。

包括抵押物已設定抵押權數情況,抵押無權屬情況是否符合設定抵押的條件,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否為抵押人所擁有,財產共有人是否同意抵押,抵押物所有權是否完整。

3、抵押物價值與存續狀況。

包括抵押物是否真實存在、存續狀態,交易價格是否合理。對抵押物交易價格或評估價格明顯高於當地平均市場價格或明顯高於當地同類物業價格的,調查人可要求經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擔保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鑑定擔保及反擔保協定,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契約,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係。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準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係。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定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2]

範本

甲方:某某擔保有限公司

已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協定,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自行選購的 牌汽車壹輛(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牌號 )提供汽車消費信貸服務。

第二條:上述車輛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本契約時,須首先在甲方指定的貸款銀行開立專用於貸款扣劃使用帳戶,並按不低於本契約第二條所列車輛的 %的款項,計人民幣 元為首付款存入該帳戶。剩餘款項人民幣(大寫) 元,向該銀行申請貸款,貸款期限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納擔保服務費 元,於提車前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乙方繳納契約保證金 元,保險保證金 元,在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下,借款契約履行完畢後退還。若在契約履行期間出現保證金扣繳時,乙方應在一周內補齊保證金。

第六條:甲方接受貸款銀行的委託協助乙方辦理上述貸款的有關手續並對車輛進行抵押監管,乙方自願將本契約第一條所涉車輛在車管部門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辦理車輛抵押登記,並同意可能產生的在貸款人與甲方之間的抵押權人變更登記,同時,在本擔保契約履行期間乙方尚須將該車輛的登記證書、銷售發票等原始憑證交甲方保管。

第七條:甲方接受貸款銀行的委託,審查乙方貸款資格與清償貸款的能力並對乙方取得貸款之後的還款過程實施監控服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證明資料並積極配合甲方的相關工作,同時交納相關費用。

第八條:乙方在辦理貸款的同時,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以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下列約定的車輛保險:A、車輛損失險B、第三者責任險C、全車盜搶險D、不計免賠特約險。貸款期間的上述車輛保險,每年度在保險到期前乙方須到甲方或甲方指定處辦理續保。

如乙方未依照本條規定投保和續保,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繳乙方續保保證金。續保保證金分兩次(每次按續保保證金50%的比例)沖減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費。另甲方有權代為投保,其保費自動轉入貸款本金並計息,可直接從乙方還款賬上優先劃扣。

第九條: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自行到該車型的維修服務中心解決。乙方與車輛經銷商的之間的任何糾紛均不得影響本契約效力和履行。

第三方對該車輛進行的損壞、扣押行為,不得成為乙方拒絕履行本契約的理由。

乙方不得以上述問題為由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欠款,亦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退車或退還相關費用等要求。

第十條:乙方履行與上述貸款銀行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契約期間,不得有下列行為:

1、轉讓該車輛;

2、以該車輛設定任何擔保;

3、逾期償還欠款。

第十一條:乙方有第十條第1項、第2項所列行為時,甲方有權採取任何方式占有並處置本契約所涉車輛。

第十二條:乙方有第十條第3項所列行為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承擔甲方已付代償金及滯納金後,另行提供貸款餘額的50%作為還款保證金,以便能繼續履行契約義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貸款的3%作為甲方處理乙方逾期的管理費:

5、乙方每月還款日未還款時,在進行電話催收的情況下,乙方每次承擔電話催收費伍拾元;在上門催收的情況下,乙方每次承擔市內貳佰元(市外伍佰元)費用。用於追欠追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財產保全費、訴訟費、執行費、人工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收繳車輛措施費及其他相關各類費用):

6、甲方有權扣押拍賣上述車輛,拍賣所得款項將如除以上費用後依次抵償包括貸款銀行有權收取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和銀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包括甲方處理抵押物在內的費用和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乙方必須予以補償。

第十三條:如乙方出現第十條所列行為,甲方有權採取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措施外,同時有權追究乙方貸款總金額l0%違約金,並可從契約保證金、保險保證金中收繳。

第十四條:甲方依照貸款銀行的委託,向乙方行使有關權利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及利息,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註銷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向貸款人承擔保證責任後。乙方應立即償還甲方為此付出的全部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留存甲方的聯繫方式為:

家庭住址: 電話: (宅電) (手機) (辦公) 其他 電子信箱:

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應在壹周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500元調查費。

第十八條:當甲方為乙方的借款契約承擔保證責任之後,甲方享有對乙方追償的權利和本契約項下車輛的抵押權,乙方保證人對乙方的全部債務及違約賠償事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同時乙方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甲方首先行使物的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借款到期之後兩年。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本契約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以書面補充協定確定。與本契約有關的任何補充協定均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契約生效後,乙方中止購車契約的,須對甲方為履行擔保義務而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賠償責任,如有相應返還義務人的,乙方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契約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契約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湖北眾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乙方共同還款人

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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