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特徵
內涵:金融性與中介性的雙重屬性
特徵:金融性、多樣性、履約責任剛性、責任比例分擔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契約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
物權擔保
主要表現為對項目資產的抵押和控制上,包括對項目的不動產(如土地、建築物等)和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的抵押,對無形動產(如契約權利、公司銀行賬戶、專利權等)設定擔保物權等幾個方面,如債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債權人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物的擔保有以下兩種形式:
抵押(Mortgage)。為提供擔保而把資產的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抵押權人),但是附有一項明示或默示的條件,即該項資產的所有權應在債務人履行其義務後重新移轉於債務人。
擔保。這種形式不需要資產和權益占有的移轉或者所有權的移轉,而是債權人或債務人之間的一項協定。
擔保人擔保
是以法律協定形式做出承諾,擔保人向債權人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義務可以是一種第二位的法律承諾,即在被擔保人(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擔保受益人)所承擔義務的情況下(違約時),必須承擔起被擔保人的契約義務。
項目投資者作為擔保人。項目投資者通過建立一個專門的項目公司來經營項目和安排融資。
利用與項目有利益關係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
商業擔保人。以提供擔保作為一種贏利的手段,承擔項目的風險並收取擔保服務費用。商業擔保人通過分散化經營降低自己的風險。商業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服務是擔保項目投資者在項目中或者項目融資中所必須承擔的義務。這類擔保人一般為商業銀行、投資公司和一些專業化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擔保一般為銀行信用證或銀行擔保。
貸款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契約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契約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中小企業
第一,中小企業應儘量選擇社會信譽度高、資信好、實力強、手續齊全、風險控制制度優良、操作規劃的擔保公司。最好首先查看擔保公司的相關證照,看其註冊資本多少、經營規模大小,以此判斷其經營實力;其次可查看其以往擔保案例,看其是否合法操作,在這方面具有國資背景的擔保公司做得較為不錯。
第二,中小企業不可輕信聲稱無須抵押貸款的擔保公司。“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沒有人無憑無據就願意借錢給你。中小企業也不可受各種高額回報的誘惑,要知道高回報必然伴隨著高風險。
第三,中小企業不要覺得能夠獲得越多貸款就越好。企業要想獲得穩步發展,自身規劃要做好,融資也須把握一個度、量力而行。
業務分類
1、間接融資擔保
(1)借貸擔保:銀行貸款擔保、民間借貸擔保
(2)貿易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商業票據承兌、與貼現擔保、應收賬款保理、融資租賃擔保
2、直接融資擔保
債券擔保、基金擔保(保本基金)、信託計畫擔保、資產證券化擔保
風險
(一)融資擔保行業在當前嚴峻經濟環境下面臨更大風險
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海嘯席捲全球,造成世界範圍內的經濟動盪與衰退,同樣對我國實體經濟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和衝擊,證券市場、房地產市場下泄蕭條,中小企業產銷雙降、虧損面上升,經營舉步維艱,外向型出口企業更是提前進入“寒冬”。更重要的是,這場危機對我國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造成的衝擊仍在逐步顯現,預計影響還將進一步加深。銀行與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絕大部分為中小企業貸款,這一系列貸款很有可能在近段時期內集中產生違約風險。
同時,必須通過擔保機構才能夠在銀行獲得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資產規模更小,抗風險能力更弱,這類企業在當前嚴峻經濟環境下,出現違約的可能性更大。
一旦融資擔保機構在保業務在一定時期內集中違約,將可能影響擔保機構的代償能力,並有可能影響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二)融資擔保機構經營中存在的風險隱患
擔保機構在經營中的一些主要問題將對其擔保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1、部分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能力偏弱。主要在註冊資本規模較小、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風險管理水平不高、人力資源不足等方面,特別是部分區縣級財政出資設立的融資擔保機構,以上問題更為突出。
2、融資擔保機構對其資本金的經營影響其及時代償能力。對銀行來說,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直接體現在其能夠及時動用的自有償債資金規模。部分融資擔保機構(特別是民營擔保機構)為確保其資本金實現最大收益,將資本金用於發放委託貸款或進行短期拆借,這使擔保公司部分償債基金實際成為風險資產,同時資金流動性也減弱,影響其及時代償的能力。
3、融資擔保行業缺乏風險補償機制。我國大多數擔保機構還處於早期的展業階段,只靠微薄的保費收入很難彌補可能發生的代償或賠付,這在很大程度上威脅著擔保機構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在這一階段,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償機制顯得尤為重要。在部分中小企業發展機製成熟的國家,壞保後可由擔保公司直接向政府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申請補償,或由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執行再擔保功能。在我國,雖然政府大力支持擔保行業發展,但仍缺乏類似的風險補償機制。
策略
(一)把握國家政策導向,穩步推進與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
儘管面臨新的經濟形勢,但不論是各級政府、金融機構、還是中小企業都對信用擔保行業給予了更高的希望。去年底國務院出台的“金融三十條”,其第二條就明確指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鼓勵地方人民政府通過資本注入、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增加對信用擔保公司的支持。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在內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高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比重。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此後各相關部委、地方政府陸續出台了相關行業扶持政策,而重慶則更是將發展擔保與小額貸款作為打造小類金融高地、推進統籌城鄉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內容。
由此可見,國家對擔保機構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的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對擔保機構的發展也不斷給予政策支持,因此,儘管面臨嚴峻的經濟形勢,銀行仍應穩步推進與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繼續將其作為推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手段。
(二)設定嚴格的擔保機構準入、退出標準
銀行應重點根據合作擔保機構的註冊資本規模大小,是否具備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組織管理制度、風險控制機制,是否具備完善的事前調查、事中審查、事後檢查和追償、處置能力等要素,設定擔保機構準入、退出標準。
(三)加強對合作擔保機構以及在保業務的授信後監管
1、加強對合作擔保機構的授信後監管。銀行有關管理部門及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合作擔保機構實收資本、公司治理結構、擔保總額、財務狀況、委託貸款質量、代償情況以及對外投資情況等一系列有可能影響其擔保能力、放大銀行信貸資產風險的因素予以高度關注。通過持續、有效的監控,一旦發現潛在風險,及時採取措施,控制授信風險。
2、嚴格擔保項下業務的審批,加強貸後監管。銀行應謹慎對待由合作擔保機構提供主要擔保的授信業務,審批時應重點考察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將擔保公司提供的擔保作為補充風險評判要素。
在對在保業務的貸後監管中,也應重點加強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的監控,不能由於該業務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而放鬆監管。
3、探索新形勢下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監控模式。在金融危機中,中小企業最容易受到影響,且受影響的深度、廣度仍未見底。這也對銀行中小企業信貸風險監控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銀行應與時俱進,探索更加有效的中小企業信貸風監控模式。
(四)完善擔保機構信用評級體系,提升對擔保機構擔保能力的評估水平
擔保行業發展迅速,雖然多數銀行已經初步建立了擔保機構信用評級系統,但該評級結果還不足以全面評估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銀行應採取措施儘快完善擔保機構信用評級體系,綜合擔保機構的組織架構、風險管理水平、風險化解能力、財務管理能力等各方面情況,對擔保機構資信等級提供客觀、公正的評價,為授信額度的審查、審批提供有力支撐。
(五)引導、幫助擔保機構完善自身風險管理架構,提升資產管理水平,提高信用擔保能力
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區縣政府出資的小型擔保機構在管理架構、財務管理、風險管理、人力資源配置上均存在很大不足,而這一部分擔保機構往往是銀行支持區縣發展的重要輔助力量,因此,銀行應探索有效方式,引導、幫助此類擔保機構提升管理水平,增強信用擔保能力。
(六)借力擔保機構,推動銀行中小企業業務發展,打造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家品牌
1、共同發掘並穩定市場最優質客戶。銀行在與擔保機構的合作主要定位於中小企業。因此,可以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挖掘和整合現有的客戶資源,分區域、分行業,通過區縣政府、工業園區、各民間商會等批量引入優質中小企業客戶,以300-1000萬元作為雙方的主流合作額度,一方面能夠更快搶占市場,鎖定目標優質客戶;另一方面可以分散風險,迅速擴大合作規模,真正從信貸模式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惑,並不斷開拓和鞏固雙方共有的競爭優勢。
2、共同創新金融產品和增值服務,打造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家品牌。巨大的中小企業市場不僅有融資需求,還對形式更多的金融服務有著迫切需求,如管理諮詢、財務顧問、信用建設輔導、理財輔導、投資投行類輔導等。銀行在中小企業融資方面進行了大量積極有益的嘗試,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擔保機構也在發展過程中,對中小企業也有著較為深刻的認識。雙方可以依據自身優勢,在更多領域加強合作,探索創新金融產品與增值服務,打造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家品牌。
擔保形式
1、項目完工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主要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
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項目的投資者;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
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1、完工擔保的責任;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3、保證項目投資者履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2、無貨亦付款契約
它是國際項目融資所特有的擔保形式,它體現的是項目公司與項目購買者之間的長期銷售契約關係。無貨亦付款契約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產品購買方同項目公司簽訂無貨亦付款契約,項目公司以此為憑進行項目融資。
無貨亦付款契約是長期契約。
無貨亦付款責任者的義務是無條件的,這是無貨亦付款契約的核心。
發展態勢
融資擔保陷入危機:擔保行業是銀行與中小企業的橋樑,但經濟大環境的不確定,令這個行業飽受嚴冬之苦;而部分企業的不規範經營則拖累了全行業,進而拖累整個擔保業面臨著一場信用危機。
半數融資性擔保歇業:擔保業可謂步履維艱,珠三角地區大概有半數融資性擔保公司幾乎無業務可做,處於歇業狀態。
中小企業信貸需求萎縮:擔保公司總體平均業務量下降了25%~30%。作為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晴雨表,擔保公司業務的下滑或正體現著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萎縮。
擔保行業洗牌加速:廣東省金融辦正在著手檢查、清理和整頓擔保業,預計將會取消一些沒有業務、管理較差的擔保公司牌照。據了解,這一輪整頓將持續到8月底。
銀行擔保
擔保是金融業常見的業務,也是我們第三方金融界不可不提的重要內容。下面來給大家扒一扒擔保業務中和銀行有關的銀行融資擔保。
(1)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是為企業申請銀行流動資金貸款以滿足其生產經營活動中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要而提供的擔保。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流動資金貸款擔保可分為:
臨時性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主要是為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資金需要或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貸款擔保支持。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在三個月到一年,主要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內,主要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占用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最高綜合授信項下流動資金貸款擔保:企業與銀行一次性簽訂借款契約、與擔保公司一次性簽訂最高額保證契約。在契約規定的有效期內,企業可以多次提款、逐筆歸還貸款、循環使用貸款資金。
(2)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擔保
為企業申請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以用於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與購置設備等目的擔保。貸款擔保期限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一般為三年以上。
(3)銀行票據擔保
為流動資金項下的銀行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和信用證)貼現業務提供的保證。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前為獲得資金而將票據權轉讓給銀行的行為。提供保證的期限一般為三個月至半年。
(4)銀行保函擔保
為企業在銀行開具得保函(包括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標保函等)業務提供的保證。
個人類客戶銀行融資擔保
個人類客戶銀行融資擔保業務包括:汽車貸款擔保業務、房貸擔保業務、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業務、個人消費信貸擔保業務等。
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5〕43號)
發揮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政銀擔三方共同參與,構建可持續銀擔商業合作模式;有效履行監管職責,守住風險底線;加強協作,共同支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