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公路客運班車為旅客運送行李和包裹的業務,簡稱汽車行包運輸。它是公路汽車旅客運輸的重要內容之一。行李系指旅客隨身攜帶的衣服、被褥、書籍、零星用品、少量土特產品及小件職業工具等。不屬以上範圍的物品為包裹。行包一般須憑有效客票向汽車站託運,並隨旅客同行。在中國,郵件、圖書、影片、急救藥物、標本、模型等特種包裹,可免憑客票託運。
對乘坐公路客運班車的旅客有免費託運行包的規定。中國規定每一全票可免費託運行包10公斤,每一半票5公斤。超過免費限額部分按下式計收運費:
運費=重量×運距×運費率+裝卸費輕浮行包(每公斤體積超過 4立方分米者)的計費辦法是每4立方分米折合1公斤重量,但計費重量最多不超過實際重量的3倍。為便於裝卸和運輸,一般對行包的重量和體積都有具體規定。如中國規定,每件行包重量不超過30公斤,體積不超過120立方分米。過大過重且不可分割的行包由汽車客運站酌情處理。如一次託運重量、外形、體積超過客運班車承運能力或裝卸困難的行包,可另用載貨汽車隨客運班車運行,也可按汽車零擔貨物運輸辦法向汽車貨運站託運。
為確保行包運輸安全,旅客託運的行包必須包裝完整,綑紮牢固。對裝卸有特殊要求的行包,應包裝嚴密,標誌顯明。中轉聯運的行包,在起運站須填寫有中轉站及到達站站名的標記。危險品、貴重物品、易損壞及易污染其他行包和設備的物品、政府禁運物品等,旅客不得隨帶乘車,也不得夾入行包內託運。
行包運輸的受理、分揀、裝卸、運送、到達、交付等各個環節都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手續,並要有完整的運輸記錄。行包運輸實行全程運輸責任制。如由於承運方的責任,發生行包損壞或丟失,承運方負責修理或按質賠償。因自然災害發生行包損壞、丟失或包裝完整而內容損壞、變質、減量等,承運方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