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行政區劃

汶萊行政區劃

汶萊行政區劃被沙撈越州的林夢分割為東西互不相連的兩部分。劃分為4個縣。

汶萊行政區劃 汶萊行政區劃
縣名COKISOC2001面積km²)首府CC2001
馬來弈 Belait01BE55,6022,724馬來弈 Kuala Belait
汶萊-穆阿拉Brunei & Muara02BM230,030571斯里巴加灣市Bandar Seri Begawan27,285
淡布隆 Temburong03TE8,5631,304邦阿 Bangar
都東 Tutong04TU38,6491,166都東 Tutong
汶萊 Brunei

332,8445,765斯里巴加灣市Bandar Seri Begawan

首都斯里巴加灣市,原稱汶萊市,從十七世紀起即成為汶萊首都,1970年10月4日改為現名。有跡象顯示,該市可能從汶萊-穆阿拉區分離出來成為單獨的“市區(Bandar)”。

全國華人有49,300人,占總人口的14.9%。汶萊以馬來語、回教、君主為國家立國觀念。因此華人並不享有政治地位,也不允許成立政治團體和政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