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林吉特簡介
汶萊林吉特由汶萊政府發行。
汶萊原為英國的“保護國”,與已被併入馬來西亞聯邦的沙撈越和沙巴(北婆羅州)一起,通稱北加里曼丹。1959年實行“內部自治”。1963年英國曾策劃將汶萊納入“馬來西亞聯邦”,但汶萊拒絕參加。1971年11月23日取得“完全的內部獨立”。汶萊原使用由馬來亞、新加坡、沙撈越、沙巴合組的貨幣局發行的馬來亞元,1963年新加坡退出後,該貨幣局不再發行馬來亞元。1967年6月12日文菜發行自己的貨幣汶萊元。第一次發行的紙幣面額有100、 50、10、5和1林吉特。第二次新版鈔發行是在1972年至1988年。其中1林吉特發行年份有1972、1976、1978、1980、982和 1983~1988年;50林吉特的發行年份是1973、1977和1982年;100元的發行日期分別是1972、1976、1978、1980、 1982和1983年;10林特吉發行日期是1976、1981和1983年;5林吉特發行年份是1979、1981、1983、1984和1986年。 1979年發行的面額為1000和500汶萊林吉特。1989年2月23日發行了100、50、10、5和1汶萊林吉特,同年7月15日發行了面額為 1000和500林吉特鈔票。
汶萊政府於1967年6月12日發行了自己的貨幣汶萊林吉特,與原使用貨幣馬來亞元等值,含金量為0.290299克。法定匯率為1英鎊等於8.57142汶萊林吉特,1美元等於3.06122汶萊林吉特。1967年11月18日英鎊貶值14.3%,汶萊林吉特對英鎊平價改為7.34693汶萊林吉特等於、英鎊。 1971年12月18日美元貶值,12月19日汶萊宣布維持原含金量不變,對英鎊平價不變,對美元升值為2.81955汶萊林吉特等於1美元。1972年 6月23日英鎊宣布浮動後,6月27日汶萊政府決定汶萊林吉特不再釘住英鎊,改按2.81955汶萊林吉特等於1美元的固定比價與美元掛鈎。1973年6 月21日,汶萊林吉特與美元脫鉤,實行浮動匯率。
汶萊林吉特面值與換算
目前流通的鈔票面額有1000、500、100、50、10、5、1林吉特面額的紙幣
鑄幣有:20、10、5、1分面額
1林吉特等於100分(C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