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遺蹟志

《四庫全書總目》評此書說:“……義例整齊,頗有體要。 ……宋敏求《東京記》今已不傳,得濂此書,亦足以補其缺矣。 《四庫全書總目》謂其“徵引典核,亦具見根據”。

李濂撰。濂,履歷見本書前明嘉靖《河南通志·提要》。
撰者於序言中論本書之旨要說:“……聊以摭故實,備考察,舒慨惋,資談噱;補鄉國之缺文,消山林之長日而已!……所謂一代興衰治亂之故,亦略寓於其中。”此可見其內容與著述旨趣,所謂情文相生,或可從是編略見。 其目有八,曰官署(卷二、三),山嶽(卷四),河渠(卷五、六、七),宮室(卷八、九),寺觀(卷十),祠廟庵院(卷十一),雜誌(卷十二、十三),藝文(卷十四至二十四)。而卷一則為宋京城,宋大內宮室等有關宋代建置的文字介紹。
本書名曰遺蹟志,凡例開宗明義即曰“是編本為記載宋都舊跡而作。”其實是一部方誌。一部極其不完整的方誌。其內容是舊志中的建置志、山川志、藝文志,僅此幾方面亦不完整。全書二十四卷,藝文志一目即占十一卷。
《四庫全書總目》評此書說:“……義例整齊,頗有體要。徵引典核,亦具見根據。在輿地之中,足稱善本。……宋敏求《東京記》今已不傳,得濂此書,亦足以補其缺矣。”就記載宋都舊跡而言,補《東京記》之缺,應無問題。但很難說此書是“義例整齊,頗有體要”,勿寧是義例混亂,有乖輿地之體。上言藝文志幾占全書之半,而竟收入本人大量詩、詞,實有失君子謙遜之風。最失體者莫如雜誌一目,這裡不僅收有官制、選舉、戶口、財賦、城鄉等有關資料,還有宋代靖康之變的史實。可謂雜矣!
《四庫全書總目》謂其“徵引典核,亦具見根據”。全書所徵引之書籍、篇章不下六十種,僅第一卷所引者便有十一種之多。《東京記》佚於清初,此書曾再引,使後人得見其鱗爪,其它未—一考核,僅就其保存亡書資料一點而論,實為可貴。再者,在是編前十三卷中,收輯了每個項目中的大量原始資料,以至小到一溝一渡,一梁一井,無不汲汲然窮其究竟,表現出一位著述家的求知心情。
名家之作引人注目,《國史經籍志》、《述古堂藏書目》、《千頃堂書目》、《明史·藝文志》、以及明嘉靖後以迄清代、民國大量書目莫不先後著錄。《四庫全書》將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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