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鄱陽湖上都昌縣,燈火樓台一萬家。水隔南山人不渡,東風吹老碧桃花。
作者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和詩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弟弟蘇轍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關於碧桃花
蘇軾先後娶過兩任夫人,第一任夫人叫王弗,眉州青神(今四川青神)鄉貢進士王方的侄女。蘇軾步入“婚姻殿堂”時十九歲,這一年王弗十六歲。按蘇軾自己的說法,他本想過隱居生活,既不想娶妻也不想做官,只是迫於家庭壓力,才不得已結婚考進士。不過王弗進了蘇家,伺候公婆無微不至,讓蘇軾很感動。更讓蘇軾吃驚的是,王弗沒讀過書,只是在他讀書時喜歡陪在他身邊。而當他偶爾有所遺忘時,王弗竟能把一段段的文字背出來,這讓蘇軾不得不對她刮目相看。嘉祐六年(1061),蘇軾簽書鳳翔府判官,帶著王弗赴任。蘇軾是個有口無心的性格,這種人在官場上混容易吃虧。王弗意識到這一點,所以對丈夫很留心。蘇軾接待客人時,王弗常躲在簾後聽,客人走後,她很快做出判斷:某人光揀你愛聽的說,絕對靠不住;某人對你恭維太過,一旦你沒了利用價值,他很快會背叛你,甚至落井下石!更奇的是,後來的結局大都與王弗的判斷相合。可惜好人不長命,治平二年(1065),蘇軾剛從鳳翔回到汴京,王弗便因病去世了。蘇軾非常悲痛,打算稍閒時將王弗遺體送回老家安葬。剛好次年他父親蘇洵病故,蘇軾便將兩件喪事一道處置了。
與王弗的恩愛,在蘇軾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直到熙寧七年(1075)他擔任杭州通判時,還夢見又和王弗在一起,只是這次“相聚”的情景格外淒涼,於是提筆寫下悼亡詞《江神子》:“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岡。”
蘇軾第二任夫人叫王閏之。他在《祭王君錫丈人》說:“某始婚姻,公之猶子。允有令德,天閼莫遂。惟公幼女,嗣執罍篚。”意思是蘇某初娶的是您的侄女(古稱叔伯之子為猶子),可惜年紀輕輕便離開人世。而您的幼女閏之,又成了蘇某的夫人。王閏之生於慶曆八年(1048),王弗生於寶元二年(1039),相差九歲。有人說早在蘇軾娶王弗時,王閏之就因自己沒能嫁給才華橫溢的表姐夫深感遺憾,這不符合事實:王弗十六歲出嫁時,王閏之才七歲,哪來的遺憾?
蘇軾續娶王閏之在哪一年,沒有現成的書證。按情理推斷,應該是他治平三年(1066)回鄉葬父期間議定,返京前結婚。古人守喪必須守足二十七個月。蘇洵死於治平三年四月,所以蘇軾與王閏之結婚應該在熙寧元年(1069)七月之後。《年譜》稱蘇軾熙寧元年免喪,二年回到京城。據此可以斷定,蘇軾守喪期滿後,很快和王閏之完婚,隨後一同回到汴京,二人結婚必在熙寧元年之末。關於這一點,還有確鑿的證據:《宋史·蘇軾傳》說:“軾知杭州,過年十九,以詩賦解兩浙路,禮部試下。”說蘇軾知杭州時,他和王閏之所生的兒子蘇過十九歲,順利通過鄉舉,繼而到汴京參加會試。蘇軾知杭州自元祐四年(1089)七月始。據《汴京遺蹟志》載,元祐間會試只有兩次,一在元祐三年,一在元祐六年。宋朝鄉試則在會試前一年舉行。按這個時間表,蘇過參加的是元祐五年兩浙路鄉舉,當年前往汴京。倒推十九年,蘇過生於熙寧三年(1070)。也就是說,蘇軾到汴京不久,王閏之便懷了孕,這個時間絕不會錯。
熙寧二年後,蘇軾相繼擔任過開封府推官,杭州通判,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剛到湖州沒幾天,就遭奸人陷害蹲了大獄。王閏之受到了極大的驚嚇,沒有跟隨蘇軾赴汴京獄。幾個月後,蘇軾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不久王閏之由蘇轍護送到黃州。這位少夫人和她堂姐一樣聰慧,她甘願和丈夫過清淨的農家生活。《蘇長公外紀》說蘇軾在東坡養了一頭牛,不料得了牛水痘,眼看將死,王閏之獻計說:“趕快熬一鍋青蒿湯,準能救活。”蘇軾如法炮製,牛果然痊癒。
元豐八年(1085),司馬光執政,蘇軾遇赦擔任登州(今山東蓬萊)知州,上任七天被召回朝,初授中書舍人,接著升任翰林學士,其間外任杭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揚州知州,又回朝擔任禮部尚書、翰林承旨。就在這一年,跟隨了蘇軾二十多年的王閏之因病醫治無效,死於汴京。蘇軾在《書金光明經後》中說:“軾之幼子過,其母同安郡君王氏諱閏之,字季章,享年四十有六。以元祐八年八月一日卒於京師。”王閏之剛閉上眼,蘇軾便被轟到了河北定州,沒幾天又貶惠州,再貶海南島,直到六十五歲才遇赦北歸。如果王閏之不死,也只能跟著倒霉的丈夫流落嶺南活受罪!這兩位蜀中麗人,王弗可謂紅袖添香,王閏之可謂禍福與共,她們都親身領略了中國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大才子蘇東坡的風範,從這一點來說,她們真是很幸運。
蘇軾身邊還有位麗人也姓王,叫朝雲,是他當杭州通判時收入室中的,那年朝雲十二歲,是杭州的歌妓。蘇軾為朝雲寫的墓志銘說:“東坡先生侍妾曰朝雲,字子霞,姓王氏,錢塘人。敏而好義,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看來“敏”和“義”可以概括朝雲的品行。宋朝士子身邊雖有夫人,還可以名正言順地納妾。朝雲的“敏”主要表現在藝術方面,時不時為蘇軾淺斟低唱,是她分內之事。她跟著蘇軾也沒少擔驚受怕,發配黃州、流放惠州,都在蘇軾身邊。紹聖三年(1096)七月的一天,身在惠州百無聊賴的蘇軾想聽朝雲唱歌,於是命她把《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唱一遍。朝雲似有所感,流淚說道:“妾平生最不忍唱者,‘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二句也。”蘇軾傷感道:“我方傷春,你又悲秋!”沒想到幾天之後,朝雲竟死在惠州,年僅三十四歲。
蘇軾一生接觸過的女人不止這三位。葉廷琯《鷗波余話》說:“衡山王泉之曾至都昌,見《都昌縣誌》載坡公南遷時,遣妾碧桃於縣。”意思是蘇軾被貶惠州,為了讓侍妾碧桃少受罪,到都昌後,將她留在那裡自謀生路。為此還頗為傷感地寫了首詩:“鄱陽湖上都昌縣,燈火樓台一萬家。水隔南山人不見,東風吹老碧桃花。”陳鵠《耆舊續聞》又說:辰州陸知州曾對他說,蘇軾《賀新郎》詞提到“榴花”,人皆不知其意。他曾在晁說之家見過東坡手稿。晁說之告訴他:“東坡有妾名朝雲、榴花,朝雲死於嶺外,惟榴花獨存,故詞多及之。”意思是朝雲死後,蘇軾身邊還有侍妾榴花相伴。關於碧桃、榴花的記載比較缺乏,其真實性究竟如何,還有待進一步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