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11—1990)湖北省漢陽縣人。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一九三一年參加寧都暴動後編入中國工農紅軍。一九三二年由團轉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政治部幹事,十三師三十七團連指導員、團政治委員,紅九軍團敵軍工作部部長,紅四軍敵軍工作部部長,第十師政治部主任,紅四軍政治部統戰部部長。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任軍委總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八路軍一一五師留守處副主任,關中警備司令部保全第三團政治委員。解放戰爭時期,任晉冀魯豫軍區第二縱隊五旅副政治委員、教導隊政治委員,獨立第四旅副政治委員,晉冀魯豫軍區新兵總隊司令員,漢南軍分區、許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師政治委員,商丘軍分區、信陽軍分區司令員,河南省紡織工業局副局長。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簡歷
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1年畚中寧都起義。同年參加中國工農紅軍。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第一方面軍團政委、師政治部主任。參加了中央蘇區反“圍剿”和長征。1938年後,任八路軍總政治部組織科科長、關中軍分區團政委、冀南軍區旅副政委、襄陽軍區分區副政委。參加了安陽等戰役。建國後,歷任河南省軍區分區副政委、軍分區司令員,河南省編織工業管理局副局長。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曾獲得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
革命生涯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紅5軍團15軍政治部幹事,第13師37團連政治指導員、團政治委員,紅9軍團敵軍工作部部長,紅4軍敵軍工作部部長,第10師政治部主任,紅4軍政治部統戰部部長。參加了中央蘇區反“圍剿”和長征。
抗日戰爭時期,任軍委總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八路軍115師留守處副主任,關中警備司令部保全3團政治委員。
解放戰爭時期,任晉冀魯豫軍區2縱5旅副政治委員、教導隊政治委員,獨立4旅副政治委員,晉冀魯豫軍區新兵總隊司令員,漢南軍分區副政治委員,許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參加了安陽等戰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師政治委員,河南省軍區商丘軍分區司令員,許昌軍分區司令員,河南省紡織工業管理局副局長。
人物生平
汪洪清,1911年6月2日生,湖北省漢陽縣鸚鵡洲瓜堤河街人。曾用名汪保生、汪宏清。貧民家庭出身。1922年至1931年9月在湖北裕華紗廠當童工、工人。1926年受進步思想影響,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黨的領導下參加罷工等革命活動。1931年10月至12月在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路軍當兵。12月由寧都起義參加中國工農紅軍,任紅五軍團第一十五軍交通隊戰士、宣傳員。193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5月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政治部青年幹事。1933年2月任紅五軍團第十三師第三十七團第三營連政治指導員。1933年11月至1934年3月在中央蘇區馬克思共產主義大學高級班學習。1934年7月至9月任第五軍團第十三師第三十七團政治委員。1935年1月至12月任紅九軍團政治部敵工部部長等職。參加中央革命根據地第四、第五次反“圍剿”鬥爭和中央紅軍長征。1935年9月隨紅九軍團留在紅四方面軍,1936年1月至4月、1936年11月至1937年8月任紅四軍政治部敵軍部部長。1936年4月起任紅四軍第十師政治委員。11月至12月任紅四軍第十師政治部主任。1937年8月至1938年3月在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二大隊第四隊學習。1938年4月至7月任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同年8月至1940年8月任中共陝西省委軍事部副主任,做友軍工作。1939年9月任陝西省委教導營營長兼政治委員。1940年9月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1年9月至1943年5月任陝甘寧邊區關中分區警衛第三團政治委員等職。1943年5月進中共中央黨校一部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陝甘寧邊區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同年11月至1946年5月任晉冀魯豫軍區第二縱隊第五旅副政治委員。1946年5月任晉冀魯豫軍區第二縱隊教導隊政治委員。8月任冀南軍區獨立第四旅副政治委員。1947年12月至1948年8月任晉冀魯豫新兵部隊司令員。1948年9月任桐柏軍區漢南軍分區副政治委員。1949年2月任江漢軍區漢南軍事指揮部副政治委員。在襄陽敵眾我寡的情況下,衝出重圍,還攻占谷城,受到大軍區首長的表揚。1949年5月至8月任襄陽軍分區副政治委員。同年8月至1951年8月任河南軍區許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參加安陽等戰役。1951年9月至1952年6月任空軍第二十四師政治委員。1952年8月至1955年7月任河南商丘軍分區司令員、軍分區黨委委員(至1955年2月)。其間,1953年6月至1955年2月進中南高幹班速成中學學習。1955年3月至1958年4月任河南信陽軍分區司令員。1958年回響黨中央關於軍隊幹部支援地方經濟建設的號召,轉業到地方工作。1958年5月任河南省紡織工業管理局副局長、黨分組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致力於河南省紡織工業的建設和發展,1960年被河南省紡織工業管理局評為一等勞動模範。“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河南省第五屆政協常委,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榮獲二級八一勳章、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1983年離休後擔任老幹部黨支部書記。被選為河南省第一次離退休幹部代表會議的代表,並赴京參加建國35周年的國慶典禮,受到中央領導的接見。中共七大候補代表。1990年12月22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