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煥

汪光煥,1912年出生,安徽蕪湖灣沚鎮人,原名汪灼華。

汪光煥(1912—1942.2.10)
原名汪灼華,1912年出生於安徽省蕪湖市灣沚鎮。其父為小商人,1937年底在灣沚被日寇殺害,其母及兄弟相繼病故。汪光煥在學生時代就積極參加了抗日救亡運動,參加了反日宣傳和遊行示威,並和灣沚鎮旅外青年一起募集義款寄給十九路軍,支援“一·二八”淞滬抗戰。1933年春,汪光煥在中央大學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擔任中共南京市委宣傳部長。1934年初秋,南京黨組織遭到破壞後,汪光煥和其他同志來到上海,一邊尋找黨組織,一邊參加上海文化界救亡協會工作。1935年夏,汪光煥和湯鏞、李靜一、宿士平等共產黨人一起回到家鄉,以創辦現代國小為掩護,進行抗日救國宣傳活動。1936年初,汪光煥回到上海,與中共上海臨時工作委員會委員沙文漢同志接上組織關係,以上海各界救國會常務幹事的名義,編輯《救亡手冊》,發動民眾開展抗日運動。
1937年底,汪光煥根據東南局的指示,到浙江省工作,參與組建中共浙江臨時省委的工作,後任省委常委兼宣傳部長。1938年5 月,汪光煥同劉一民、林一心3 人到金衢建立黨組織,編輯黨內刊物《工作與學習》。1939年周恩來到金華視察,在省委會上作了《目前抗戰形勢和黨的任務》的報告,汪光煥整理成冊,在黨內傳達。1941年7月,受誣告有“反黨陰謀”、“企圖叛變”,經浙江省委批准被拘押。在遭到誣陷受冤屈的情況下,汪光煥仍然寫完幹部培訓教材《新民主主義問答》一書,還向監管他的警衛戰士講解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1942年2月8日,中共浙江省委在溫州遭到破壞,省委書記劉英被捕。10日,在瑞安縣五雲山區,中共浙南特委和瑞安縣委在失去上級組織領導的情況下,錯誤地作出了立即處決汪光煥和他妻子程為昭的決定,汪光煥蒙冤被殺時年僅31歲。
汪光煥同志的一生,政治歷史清楚,對黨忠誠,沒有被捕、自首、叛變問題,也不存在“反黨陰謀”,其妻程為昭更是受到無辜株連的。1982年2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為汪光煥和其妻程為昭平反,恢復了他們的名謄和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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