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市商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提出政策建議和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調控和監測全市商貿運行狀況,發布市場信息;研究經濟全球化以及現代商貿發展方向,實施全市商貿市場體系、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建設,指導城鄉商貿服務業發展和社區商貿服務業規劃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研究現代流通發展方向,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電子商務發展的標準、政策、規則,並做好相應推進工作。
(三)承擔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相關政策措施,牽頭商貿行政綜合執法,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加強商業特許經營許可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管理,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編制年度進出口目標和工作計畫;負責協調、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申請報批;管理加工貿易;聯絡協調涉外部門解決外貿出口中的有關問題;推廣電子商務;負責國際市場開拓,組織參加國際、國內重要進出口貿易交易會、展銷會。推進全市外貿企業國際標準的貫徹和創國際品牌工作。
(五)按照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政策,推進技術貿易發展地方規劃及其政策的制定,負責技術進出口項目的轉報,承擔技術進出口市場開拓與協調管理工作落實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按照分工開展國際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探索和研究服務貿易領域對外開放工作。承擔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按照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機電產品出口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電產品進口國際招標,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推進重要機電產品出口基地建設。
(六)負責公平貿易工作,承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對事務;建立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工作,擬訂和執行我市利用外資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全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協同編制我市招商引資宣傳資料,負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報批;審核、上報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市利用外資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和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投資促進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規劃、措施及相關政策建議;跟蹤全球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信息,加強與國家商務部、省商務廳、無錫市及國內外相關組織的聯繫聯絡工作,推進服務外包示範區和集聚園區建設;協調組織服務外包產業重大招商活動,推動服務外包產業重點項目的落實;協調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和協作機制推進;協助服務外包企業資格認定、考核獎勵和國際認證工作。
(九)協調、指導、服務全市各類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開發區的招商引資、項目推進和園區建設;負責開發區的統計分析。
(十)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核准、報批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核准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經營資質,初審對外勞務合作、境外就業經營資質;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就業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國際援助項目的歸口管理;推進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商務團組出國(境)審核;管理全市海外經貿網路;負責局駐海外經貿代表機構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貿隊伍加強業務建設。
(十二)協調商檢、海關、質檢、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有關協會、商會、學會的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