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三)辦理省政府有關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省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四)負責聯繫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省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 二、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應急聯動中心)辦理的主要業務

為進一步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贛府發〔2005〕11號)和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應急聯動中心)機構編制事宜的批覆》(贛編辦文〔2005〕238號),省政府設定江西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在省政府辦公廳設立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中心(簡稱省應急聯動中心),與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合署辦公。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應急聯動中心)承擔省政府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省政府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應急聯動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執行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決定和指示。
(二)承擔省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省內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保證省政府與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聯絡暢通,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三)辦理省政府有關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省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四)負責聯繫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全省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
(五)負責組織編制、評估、修訂全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指導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六)協助省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省際救援等工作。
(七)負責協調、指導建立全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匯總、分析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各種重要信息,向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提出處理建議。
(八)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省際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應急聯動中心)辦理的主要業務
主要辦理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報送省政府涉及下列業務的文電和有關會務、督查工作等:
(一)涉及防汛抗旱、減災救濟、抗震救災,以及重大地質災害、重大森林火災、病蟲害及重大生態災害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范業務,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的預警預報等業務。
(二)涉及安全生產、交通安全、環境安全、消防安全及人員密集場所事故處置和預防等業務。
(三)涉及重大突發疫情、病情處置,重大動物疫情處置,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處置及相關防範等業務。
(四)涉及社會治安、反恐怖、群體性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和防範業務,涉外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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