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工程

江西省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工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64號),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教研〔2017〕2號),江西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贛府發〔2016〕14號),江西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通知》等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提升江西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更好服務江西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江西工作的新要求,緊扣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的奮鬥目標和“創新引領,綠色崛起,擔當實幹,興贛富民”的工作方針,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以爭創一流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扶優扶需扶特扶新,通過重點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推動若干高校和學科專業進入國內或世界一流行列,為實現江西與全國同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服務江西,重點建設。

面向江西重大戰略需求,面向經濟社會主戰場,面向科技發展前沿,對接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型光電、航空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高端服務業等行業產業集群,集中有限資源,有所為、有所不為,重點投入、重點建設,打造學科高峰。

(二)特色發展,分層建設。

瞄準江西特色產業、特色資源、特色文化,分層確定建設對象與建設目標,採取差異化支持策略,引導建設高校找準發展定位,進一步發揮優勢、彰顯特色。

(三)問題導向,創新建設。

找準建設差距,明確發展方向,創新建設模式,完善財政資金、人才人事、國際交流等政策,提供高效的體制機制保障。

(四)績效約束,動態建設。

採取以績效為槓桿的資源配置方式,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分節點考核,實時監測,根據建設成效動態調整建設對象和支持力度。

(五)政府引導,協同建設。

發揮政府政策與資金的引導作用,強化省直各職能部門通力合作,推動行業企業及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形成多方協同建設機制。

三、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推動若干所高校進入國內一流行列,一批學科專業進入國內一流行列或前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使江西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成為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先進思想和優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各類高素質優秀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二)具體目標。

到2020年:

——力爭有1所大學進入國內一流大學行列,3-5所大學進入行業領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學行列;1-2個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行列,10個左右學科進入國內一流學科行列;20個左右本科專業進入國內一流專業行列;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明顯提高;服務我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型光電、航空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高端服務業等行業產業發展,破解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難題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外國留學生規模顯著擴大,國際交流合作取得明顯成效。

到2030年:

——力爭有1所大學成為世界500強大學,3-5所大學進入國內一流大學行列;3-5個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行列或前列,20個左右學科進入國內一流學科行列;一批本科專業成為國內卓越品牌專業;全省學科專業結構全面最佳化,與江西產業轉型升級最佳化需求準確對接,在推進創新型江西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人才培養體系完備,人才培養質量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全省高等教育的核心競爭力、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顯著提升;國際化辦學水平居全國中上游水平。

四、建設思路

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要緊密結合國家和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總體規劃,科學合理布局,以學科專業為抓手,分層次、分階段實施,通過重點建設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及專業,推動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強特色、上水平、增貢獻。

(一)分層次建設

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分為三個層次。

一是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依據目標定位不同分為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面向綜合實力較強,排名在國內比較靠前的大學,通過建設,近期目標是躋身國內一流大學行列,遠期目標是衝擊世界一流大學。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面向行業特色鮮明,學科水平較高的大學,通過建設,近期目標是成為國內行業領先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學,遠期目標是衝擊國際同類大學一流行列。

二是學科建設。一流學科建設依據目標定位不同分為優勢學科、成長學科、培育學科三個層次。優勢學科,面向學術,主要突出學科水平,目標是瞄準科學前沿、技術創新、弘揚優秀文化,躋身國內或世界一流。成長學科,面向學術,緊密對接國家和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轉型升級需求,發展勢頭良好的學科,目標是衝擊國內一流,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起重要支撐作用。培育學科,主要面向我省產業和社會發展需要,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學科,目標是面對產業和社會發展需求,助其積蓄力量、儘快形成特色,服務產業和社會發展。三個層次的學科建設數量均為10個左右,總計30個左右。

三是本科專業建設。一流專業建設依據目標定位不同分為優勢專業和特色專業兩個層次。其中優勢專業,主要面向師資力量強、辦學條件優、教育質量高、社會聲譽好、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青睞的專業,目標是塑造江西高校品牌,躋身國內或世界一流。特色專業,主要面向專業特色鮮明、社會需求旺盛、在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能起重要作用的專業,目標是緊密對接社會需求,做強做特,在學校轉型發展和人才培養中起引領示範作用。優勢專業建設數量為20個左右,特色專業建設數量為30個左右,總計50個左右。

(二)分階段建設

第一階段(2016-2020年),重點是遴選建設一流學科、專業,同時,依據國家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遴選結果,啟動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為策應國家中西部高校“一省一校”重點建設計畫的實施,將南昌大學列為省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其他高校如有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對象,則該校列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

第二階段(2021-2025年),繼續以一流學科專業建設推進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鞏固建設成效,釋放建設經驗,適當擴大建設規模。根據第一階段建設成效,將建設成效顯著的一流學科所在高校,列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

第三階段(2026-2030年),進一步提升一流學科專業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水平,放大建設成效,在已形成的高等教育高地上,重點構建具有國際水平的學科高峰和國際名校,為江西高等教育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列為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兩個層次的高校,省財政不再另外安排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經費。各階段已列為一流學科建設對象的各層次學科,其建設經費要惠及相關學科群與專業群,其覆蓋的所有專業,不再納入一流專業建設範圍。

五、建設舉措

(一)大力構建一流人才高地。

加大高端人才“引育用留”力度。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引才政策,支持高校以國家和全省重點人才工程為依託,大力引進一批在國際學術界有影響力,或主持過國家重大攻關項目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物擔任學科帶頭人,注重學科團隊的培養和引進。重點培養優秀本土人才,支持他們衝刺院士、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首席科學家等國家高層次科學技術人才。要用好和留住高端人才,創造條件使他們能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力爭到2020年,全省培育引進1000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學科的優秀人才,其中,新增兩院院士2-3名,院士後備人才10名左右,長江學者、國家“傑青”、國家教學名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等國家級高端人才100名左右,青年千人、國家“優青”、青年長江、青年萬人等“四青”人才100名左右,增設“井岡青年學者”崗位,加大中青年人才的培養力度,培育5000名學科帶頭人和青年拔尖人才。

打造高水平創新平台和團隊。堅持以“2011協同創新中心”為基礎,促進高校“基地、人才、項目、服務”四位一體的創新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平台建設。加快培育若干個具有國內領先學術水平的優秀創新團隊,形成一批跨高校、跨學科、跨領域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高水平創新團隊。力爭到2020年,全省高校打造200個創新平台和團隊,其中國家級、省級創新平台100個,國家級、省級創新團隊100個。

(二)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實行“優生特選”。加大單獨招生、大類招生、導師選生力度,實行本科生“專業重選制度”,博士生“申請-審核”制度,各類學生“直通立交制度”,努力實現個性化培養與因材施教。

加強協同培養。深化工學結合、產教融合、產學研聯動等協同式培養模式改革,完善社會實踐、科研合作、聯合培養、國際交流等開放式培養方式,構建“多方參與、多元評價、社會監督”的培養質量保障制度。提高建設學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針對性和培養人才的適用性。

強化創新創業教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建設,推進教學內容、方法改革,深化教學管理制度改革,重點培養一批引領區域產業發展的拔尖創新人才和套用技術能手。支持大學生休學創業,合理提高大學生創業比例,引導大學生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重點建設50個左右創新創業教育基地、50個左右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使其成為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基地。

推進教育國際化。實施“留學江西”行動,大力吸引海外生源,擴大留學生規模;實施“出海計畫”,大幅增加學生出國留學和教師出國訪學機會,提高國際名校畢業的教師比例,引進國際知名學者來贛任教。採取“借船出海、靠大聯強”策略,引進國際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國外一流大學到江西設立分校或與江西高校合作辦學,鼓勵省內高校赴國(境)外開展辦學和科研活動。引入國際學科專業認證和教學評估,全面提高國際化辦學水平。

(三)全力提升科學研究水平。

明確科研主攻方向。聚焦國家特別是江西經濟社會重大發展戰略需求和最新科技前沿,組織高校科研團隊攻關,產出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原創性,引領江西乃至區域發展的一流科研成果。

創新科研組織模式。改革科研組織方式,打破組織壁壘,加強團隊聯合攻關,發揮“學科聯盟”作用,努力實現聯盟間研究生培養師資互聘、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設立省級層面的大型高端儀器設備和電子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實現全省高校的資源共享。鼓勵支持跨校、跨界聯合申報國家級科研平台和特色研發機構,組團攻克科技前沿難題,聯合爭取國家級重大攻關項目和重大科技獎勵,積極參與國際有影響力的學術組織和重大科研項目,加強國際合作。

改革科研管理機制。以激發科研創新動力和提升科研創新能力為目的,改革科技評價制度、項目管理制度、成果產權制度、收益分配製度,完善成果轉化機制,讓更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更多高水平成果爭相湧現。

(四)竭力增強服務社會能力。

創新服務模式。加強校地合作,支持高校與地方合作創建一批創新創業園(基地),持續開展校地(企)合作創新創業示範十大園區評選、百校聯百園、千博(專家)進千企等專項行動。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的意見》(贛發〔2017〕6號)的精神,建立省校合作產業技術研究院5-8個,促進產學研用貫通,推進創新鏈與產業鏈融合,實現創新成果與生產技術、學科聯盟與產業集群對接,推動重大科技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變為先進生產力,提升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為我省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支撐。

構建服務平台。大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的服務水平,加快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台。針對我省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型光電、航空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業、高端服務業等行業產業發展,重點建設一批校企合作服務平台、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科技服務業試點、文化藝術傳播中心、新型智庫等。建好“江西省校地(企)合作信息服務平台”,推動落實線上信息、線下實體有效銜接服務。

(五)努力鍛造文化育人環境。

提升文化育人功能。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大學生理想信念教育,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實施井岡山精神“三進”計畫,傳承紅色文化基因。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形成推動社會進步、引領地方文化、各具特色的大學精神和大學文化。加強江西省特色文化研究,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服務文化強省建設。重點建設一批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全面提升哲學社會科學育人水平。培養創新創業精神,推出一批創新創業教育經典項目,創新校園文化活動,注重發揮校園文化建設對培養大學生創新創業精神的作用。

(六)強力推動綜合改革進程。

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按照教育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政府巨觀管理與高校自主辦學的有機結合,探索實施自主辦學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進行政審批改革,減少審批環節。高校可自行按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組織採購科研儀器設備和選擇評審專家,從注重程式向結果導向轉變,將進口設備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提高招標採購的效率與效益。

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建立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大學制度,構建政校分開、管辦分離、社會參與的大學治理體系,完善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以大學章程為核心的制度體系,發揮行政組織、學術組織及民眾組織各自管理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有效利用資源,實現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納入整體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學要控制辦學規模,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提升整體辦學層次和水平。

六、遴選工作

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的遴選堅持公平公正、開放競爭,採取認定方式確定有特色高水平大學,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對象。

(一)遴選擬建設對象。

1.設立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省政府有關部門、高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有關專家組成。

2.專家委員會根據第三方評價的相關指標和數據,綜合我省高校辦學條件、學科水平、辦學質量、主要貢獻、國際國內影響力及產業需求等情況,論證確定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的認定標準。

3.專家委員會根據認定標準,遴選產生擬建設對象名單。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審議確定擬建設對象名單。

(二)編制論證建設方案。

1.列入擬建設名單的高校及學科專業根據自身實際,科學編制整體建設方案和學科專業建設方案(以下統稱建設方案)。

2.高校組織相關專家,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戰略需要,對建設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深入論證。

3.高校論證通過的建設方案及專家論證報告報送省教育廳,由專家委員會對各高校報送的建設方案及專家論證報告進行審核,提出意見。

(三)確定建設對象。

1.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根據專家委員會意見,研究確定建設名單並向社會公示。

2.公示無異議的建設名單報省政府審定後實施。

3.建設高校向省教育廳報送最佳化後的建設方案,並與省教育廳簽訂建設責任書。

具體遴選辦法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另行制定。

七、動態管理

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要加強過程管理,注重績效評價,關注建設高校辦學的開放度、跨學科的聯合度、目標的達成度。建立動態監測和過程評價機制,實行“一年一次數據報告、三年階段成效考核、五年周期總體驗收”。建設中期,建設高校根據建設方案對建設情況進行自評,發布自評報告。建設期末,建設高校根據建設方案對建設情況進行整體自評,發布整體自評報告。專家委員會根據建設方案和高校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評價,提出評價意見。根據中期和期末評價結果,對成效顯著的,加大支持力度;缺乏成效的,減少經費投入或調出建設範圍。對貽誤機會、造成損失的高校和學科專業負責人要追究責任。

八、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中“地方高校開展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相關資金給予引導支持”的要求,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資金通過以下途徑保障。

1.多方籌措建設資金。

通過財政資金、國家相關項目資金、社會支持資金及學校自籌資金等渠道進行籌措,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聚集、放大和高校內部資金整合、盤活的綜合效應。第一階段(2016-2020年),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資金主要由財政資金、國家相關項目資金、社會資金和高校自籌資金組成,具體如下:

(1)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40億元,對擬支持高校,根據項目建設周期,按年度撥付資金。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要充分發揮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的引導作用,資金分配更多考慮辦學質量特別是學科水平、辦學特色等因素,重點向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學校傾斜。

(2)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大力爭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畫、國家卓越工程師計畫、國家創新創業計畫引導資金等相關國家項目經費用於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

(3)大力籌集社會資金。探索政府、高校、社會相結合的共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理支持的格局。通過“政產學研合作”方式,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行業部門、企業等資金支持。鼓勵和引導校友、社會團體等社會捐資用於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

(4)推動高校盤活資金。積極推動高校盤活內部經費存量,統籌安排生均撥款經費、學費收入、科研經費及其他各項收入,用於一流學科專業建設。高校增量經費必須用於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

2.創新資金投入方式。

資金投入要重特色、有重點,實行分類、分檔、分級支持。分類支持:對納入建設範圍的學科,根據不同學科類別的差異性,給予不同的經費支持。分檔支持:對於處於不同發展水平的學科,給予不同力度的經費支持。分級支持:省屬高校建設資金由省財政資金支持;市屬高校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省財政予以獎補。相關地方政府要通過多種方式,對一流學科專業建設項目提供資金、政策、資源支持。

落實企業向高校公益性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向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高校慈善組織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用於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要集中力量辦大事。省財政資金主要用於省屬高校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市屬高校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獎補,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基本建設。具體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學科遴選、實時監測、中期考核、期末驗收等工作性經費另行安排。

要增強高校財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高校用於人才隊伍建設(含人才引進和現有人員培養)的經費可占投入資金總額的50%。高校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管理、監管制度,嚴格資金審計。省教育廳負責對高校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

(二)制度保障。

1.改革完善經費使用政策。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6〕50號)及省政府《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5〕16號)等檔案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經高校統籌核定(包括高校自主投入和省財政投入)的一流學科專業建設資金,主要由學科專業帶頭人根據建設需要自主安排使用。

2.改革完善相關人事政策。

依據省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贛發〔2017〕4號)和教育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保障和落實高校在編制管理、崗位設定、人員配備、職稱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提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探索高校編製備案制管理。鼓勵高校推進內設機構取消行政級別的試點。落實高端人才引進在編制管理、崗位聘用、工資生活待遇、職稱評定、稅收優惠、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3.改革完善國際交流審批制度。

依據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工作的檔案精神,進一步簡化高校國際交流與合作出國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縮短審批周期,執行區別於黨政機關的審批制度和經費調控制度。對引進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在出國學術交流研修等方面優先支持,大力促進我省高校及學科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

4.改革完善科技創新激勵政策。

依據國務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發〔2016〕16號)以及中央和我省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相關政策,實施科技創新激勵,保障人才合理分享創新收益。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淨收入用於人員獎勵的支出部分,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對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於獎勵總額的50%。鼓勵高校自主轉移轉化科技成果。高校科技成果的使用、處置和收益分配可自主確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所獲得的收入不上繳國庫,全部留歸單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支持高校科技人員離崗創業、在崗創業。允許高校教師從事多點教學獲得合法收入。鼓勵重點建設高校與各地政府和企業共建技術轉移平台,對產業前景較好的自有智慧財產權,開展相應的技術許可、轉讓、融資、投資等專業化運作,獲取智慧財產權收益。

(三)組織保障。

1.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領導。

各級黨委要把高校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領導,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各部門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堅持立德樹人,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書育人全過程。強化思想引領,牢牢把握高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加強高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發揮院系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把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2.高位統籌推進。

加強省委、省政府的統籌領導作用,強化頂層規劃設計,成立“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統籌協調省直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建設工作,高位推進建設方案的有效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具體負責我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的日常工作。

3.各方協同跟進。

建立省直職能部門協同推進保障機制。有關省直部門根據相關工作任務,逐項落實到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創新落實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研究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的學費改革政策;省財政廳統籌落實財政資金,落實科研經費使用管理改革配套政策;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統籌推進、指導高校編製備案制管理;省科技廳加強科技創新及平台建設工作的支持力度;省人社廳創新落實和擴大高校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員經費改革配套政策;省外僑辦創新落實國際交流合作的改革配套政策;省工信委、省商務廳創新引導行業企業積極支持和參與建設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動員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鼓勵行業企業加強與高校合作;各地方黨委、政府要積極支持配合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對建設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發現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反饋意見。

省教育廳建立“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專業建設”網路信息平台,公布各高校各學科專業建設方案、工作進展、績效評價,強化社會監督。

各高校要根據本方案精神,結合自身實際,科學編制各具特色的學校整體建設方案和學科專業建設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從而推動全省高等教育綜合實力的整體提升,為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九、建設高校名單

(一)高水平大學整體建設高校

1所:南昌大學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13所:江西財經大學、江西師範大學、江西農業大學、江西中醫藥大學、景德鎮陶瓷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江西理工大學、東華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贛南師範大學(培育學科)、江西科技師範大學(培育學科)、贛南醫學院(培育學科)、南昌工程學院(培育學科)

十、一流學科分布

(一)高水平大學學科建設群

高校名稱一流學科
南昌大學新材料技術食品科學技術與健康
化學生物學
臨床醫學江右人文與文化軟實力
綠色發展與套用經濟思政教育與新聞傳播

(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科分布

1.優勢學科

高校名稱優勢學科高校名稱優勢學科
江西財經大學套用經濟學景德鎮陶瓷大學設計學
管理科學與工程華東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工程
江西師範大學化學江西理工大學冶金工程
馬克思主義理論東華理工大學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江西農業大學畜牧學南昌航空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
江西中醫藥大學中藥學數據來源:

2.成長 學科

高校名稱成長學科高校名稱成長學科
江西財經大學 統計學 華東交通大學 控制科學與工程
工商管理 土木工程
江西師範大學 心理學 江西理工大學 礦業工程
中國語言文學 東華理工大學化學
江西農業大學作物學南昌航空大學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江西中醫藥大學 中醫學 數據來源:

3.培育學科

高校名稱培育學科高校名稱培育學科
江西農業大學 林學 南昌航空大學 儀器科學與技術
農業資源與環境 贛南師範大學園藝學
景德鎮陶瓷大學 美術學 江西科技師範大學 教育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贛南醫學院 臨床醫學
江西理工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 南昌工程學院 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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