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鄉村旅遊的若干意見
贛府廳發〔2011〕3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鄉村旅遊是旅遊產業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觀光旅遊向休閒度假旅遊轉變的重要途徑,對於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變農村經濟發展方式,扶持農民就業創業,引導農民致富,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和加快旅遊產業大省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我省生態環境一流,文化底蘊深厚,田園風光優美,發展鄉村旅遊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為進一步加快我省鄉村旅遊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富民強省為目標,充分發揮資源優勢,創新發展思路,科學規劃布局,突出地方特色,以建設旅遊強縣、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點)、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A級鄉村旅遊點和星級農家旅館為重點,加快構建鄉村旅遊產業體系,使之成為旅遊產業發展新的亮點和增長點,為我省綠色崛起和旅遊產業大省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各級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引導扶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鼓勵支持農民和各類經濟實體參與鄉村旅遊開發建設,採取多種經營模式,發揮社會資金在鄉村旅遊發展中的作用。
(二)科學規劃、持續發展。按照科學規劃、嚴格保護、合理開發、規範經營、持續利用的要求,正確處理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等關係,推動鄉村旅遊有序持續健康發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結合實際,深入挖掘原生態和原生文化資源,突出以鄉村地域及與農事和農家相關的風土、風物、風俗、風景組合而成的特色風貌,突出以森林、濕地、荒漠等自然景觀與森林生態文化結合的特色功能,增強鄉村旅遊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整合資源、融合發展。樹立大旅遊、大產業的發展理念,充分整合農村、農業、林業、旅遊、文化等資源,實現差異對接、優勢互補、合理組合,構建功能完善、形式多樣的產業布局,推動鄉村旅遊及其他旅遊業態融合發展。
(五)創新機制、提升效益。積極借鑑國內外的新觀念、新思路、新機制,不斷創新旅遊發展模式和經營機制,完善投融資體制和分配機制,充分調動農民和旅遊經營者的積極性,推動鄉村旅遊擴大規模,提升層次,提高效益。
發展目標
用五年時間,完善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一批示範景區,培育一批精品目的地,打造一批精品線路,培養一批高素質從業人員,開發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綠色旅遊商品,豐富和完善旅遊產業體系和產品體系,全面提升全省鄉村旅遊發展水平。到2015年,全省鄉村旅遊接待人數1.1億人次,旅遊綜合收入806億元,帶動直接就業48萬人,間接就業240萬人。
工作重點
(一)科學編制規劃。健全和完善鄉村旅遊規劃體系,加快編制《江西省鄉村旅遊發展規劃綱要》。積極組織編制鄉村旅遊專項規劃,並與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旅遊、農業、林業發展規劃等相銜接。要強化規劃執行力度,提高規劃的權威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作用。
(二)加強開發保護。要加強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自然生態和人文景觀的保護,保持特色風貌以及當地居民良好的社會風尚,做到“一村一品”,不盲目跟風、重複建設。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明確環境保護措施,規範建設施工行為。鄉村旅遊景區(點)內的污水、煙塵、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必須與旅遊開發同步進行,實現達標排放和科學處置,切實做到旅遊開發和環境資源保護均衡、持續發展。
(三)改善基礎設施。把發展鄉村旅遊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林業和旅遊產業大省建設的整體布局,著力改善鄉村旅遊景區(點)道路交通狀況;大力整治村容鎮貌,推進旅遊村鎮、街道的硬化、綠化和亮化工作,指導鄉村旅遊景區(點)房屋外觀改造和標牌、標識規範設定;改善旅遊區(點)的供電、供水、通信、消防以及教育、醫療衛生和文化條件;加快興建特色餐飲、住宿、購物、娛樂等配套服務設施,努力提高旅遊景區(點)的可進入性與旅遊活動的安全性、舒適性。
(四)創新旅遊產品。要積極依託當地區位條件、資源特色和市場需求,挖掘文化內涵,突出鄉村特點,發揮森林養生和生態文化功能,開發一批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產品,滿足消費者觀光、休閒、度假、文化、體驗、健身和養生等多樣化需求。
(五)強化宣傳推廣。加強鄉村旅遊目標市場的分析和定位,建立部門聯合、上下聯動的旅遊宣傳促銷機制和激勵機制。要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網站、手機簡訊等多種媒體媒介,開設鄉村旅遊專版和專欄,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實現產品與市場的有效對接。支持和鼓勵舉辦鄉村旅遊節慶活動,提高知名度和美譽度。定期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引導理性經營、理性消費,促進鄉村旅遊健康有序發展。
(六)健全標準體系。組織實施《江西省鄉村旅遊點質量劃分與評定》標準,完善《江西省旅遊強縣標準》和《江西省農家旅館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標準,制訂《江西省農家餐館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江西省鄉村旅遊服務規範》等系列標準,對鄉村旅遊區點、食宿娛樂、遊客中心、購物場所、安全設施等進行規範指導,提升經營管理和接待服務水平。
(七)發展旅遊商品。積極支持和鼓勵鄉村旅遊經營者、農民和林區職工依託當地的特色資源,興辦旅遊產業,設計和開發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服飾、手工藝品、特色食品、綠色食品、旅遊紀念品等旅遊商品,努力打造“一村一品”、“一家一藝”、“一林一色”。推動農林副產品加工和旅遊商品生產的分工,逐步完善鄉村旅遊商品生產和銷售體系,提升產業化水平。
(八)強化行業管理。鼓勵鄉村旅遊專業合作組織在原料採購、技術推廣、人員培訓、信息服務、市場開拓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務。積極培育和發展鄉村旅遊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在行業自律、市場行銷、協調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行業規範發展和管理協調長效機制。
(九)加強示範引導。積極創建一批旅遊強縣、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點)、A級鄉村旅遊點、示範旅館、示範餐館、示範購物場所以及旅遊商品研發、生產示範企業,對驗收達標的實行統一管理。鼓勵鄉村旅遊景區(點)創建國家A級景區,鼓勵鄉村旅遊發展較快的縣和村鎮創建中國旅遊強縣、全國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點)、全國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鼓勵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對創建成功的優先安排項目發展資金。
(十)強化人才培訓。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力爭建設一支精於管理、善於經營的鄉村旅遊管理隊伍,一支具有國際戰略眼光、深諳當地實際的鄉村旅遊行銷隊伍,一支素質較高、服務優良的鄉村旅遊從業人員隊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農業、林業、旅遊等部門要將鄉村旅遊人才培養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畫,通過送教上門、辦培訓班、組織考察學習等方式,加強旅遊師資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各地要重點開展對鄉村旅遊發展帶頭人、經營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要將導遊員、接待服務人員的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並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結合起來,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項目補助標準給予技能培訓經費補助,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技能。
保障措施
(一)加大項目投入。各地要將發展鄉村旅遊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布局,充分利用規劃、扶貧、環保、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支持政策。發改、交通運輸、農業、林業、水利、住房城鄉建設、文化、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相關部門要把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農業發展資金、農業產業化發展資金、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鄉村公路建設資金、扶貧資金等與鄉村旅遊項目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農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要對符合條件的鄉村旅遊項目傾斜。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鄉村旅遊發展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實行收費優惠。對新開辦的鄉村旅遊項目,工商、衛生、消防等部門免收辦證費用。對3A級以上鄉村旅遊點、星級農家旅館免收標牌費,用電實行比商業用電低0.1元/千瓦時的價格,用氣實行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的價格。
(三)實施用地支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健全流轉市場,在依法自願有償流轉的基礎上鼓勵開展鄉村旅遊規模經營。鄉村旅遊企業經營用地應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後申請辦理用地手續。加快推進重點鄉村旅遊地區經營用農村房屋產權的登記發證工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等涉及鄉村旅遊產業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四)加大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為鄉村旅遊發展提供信貸支持,適當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適度降低旅遊企業貸款準入門檻,通過發放惠農卡、大額農戶貸款、生產經營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等形式,扶持龍頭企業的發展。鄉村旅遊所需的經營性貸款,納入農業貸款擔保補助的範圍。加大對農戶、林區職工經營鄉村旅遊項目的扶持力度,凡是符合條件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並按照國家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給予貼息。建立健全融資擔保體系,支持旅遊擔保機構做大做強,推行動產抵押、權益抵押、林權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和旅遊景區門票權質押等多種形式的抵押貸款辦法,為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金融機構要組織開展鄉村旅遊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根據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並給予利率優惠。擴大招商引資,鼓勵社會資本及各類經濟實體投資鄉村旅遊景區景點、旅遊項目、商業網點、服務接待設施以及交通運輸等的建設和經營。
(五)加強統籌協調。各地要將鄉村旅遊納入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及時研究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對鄉村旅遊工作給予支持。發改部門要會同旅遊等部門編制鄉村旅遊發展規劃,把鄉村旅遊重點建設項目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統籌安排;財稅部門要加大對鄉村旅遊的扶持力度;旅遊部門要會同發改等部門做好鄉村旅遊發展規劃,加強行業指導和宣傳行銷;農業和新農村建設部門要把鄉村旅遊納入新農村建設的整體布局,指導、扶持和培育主導產業,建設生態農業,美化最佳化農村環境;林業部門要加快推進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自然保護區建設,並結合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場改革,完善林區基礎設施;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發改、旅遊等部門調查掌握旅遊道路狀況,制定建設和改造計畫,著力解決交通幹道、重點旅遊景區到鄉村旅遊景區(點)的道路交通問題,有條件的地方要開通城市到旅遊區(點)的公交線路;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指導旅遊特色村和林區房屋外觀改造和標牌、標識規範設定,會同文化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環保部門要加強鄉村旅遊景區(點)及周邊的環境保護和治理;扶貧部門安排的相關扶貧項目和資金要向發展旅遊的貧困村鎮予以傾斜;文化部門要加強對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和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積極創意策劃旅遊演藝產品;公安、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協同旅遊部門大力整頓和規範鄉村旅遊市場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水利、電力、通信、廣電、公安消防等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著力改善鄉村旅遊區(點)的生態環境、飲用水、供電、通信、安全設施等建設。其他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積極支持鄉村旅遊發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