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俞村

江西俞村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土地的義務。 十四、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五、本村規民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簡介

杭州市蕭山區浦陽鎮江西俞村位於浦陽鎮的南部,由原江西俞、新塘、曹家埭三個自然村撤併而成。其中共有耕地面積2000餘畝,全村有住戶900餘戶,常住人口約2800餘人。村黨委現有黨員100餘名。村收入來源主要以農業為主。

基礎設施

對村內房屋進行拆舊,重新進行粉刷,美化外觀;2007年在村內進行了三
項重大工程,包括污水處理工程的動工興建、村莊道路的拓寬以及村內河道的砌石護岸。在進行村莊整治的同時,為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興建了一系列的公共設施。村內興建籃球場1個,老年活動室3個,並對村內的古廟進行修護。

獲得榮譽

江西俞村先後獲得了文化村、文明村、衛生村等光榮稱號。

領導班子

村黨委書記:  俞建德

村委會主任:  俞百華
支部委員:  周如寶
村委委員:  俞銀火

村規民約

為提高全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土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實行計畫生育、提倡晚婚,對非法同居、非法懷孕和計畫外生育者,對有漫罵、侮辱,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四、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五、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六、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設定障礙,不損毀、移動指示標誌,不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
七、做到村容環境衛生整潔,村民落實門前三包,房前屋後無垃圾及污物,任何企業與家庭不得向路道內亂放污水,不亂搭露天糞坑。
八、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九、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
十、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
十一、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寫出悔過書,用村廣播進行通報; 3、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4、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5、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
十二、凡是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要調查核實後,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三、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十四、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五、本村規民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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