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貿易業、服務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貿易業、服務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二)統籌規劃和編制全區貿易業、服務業設施網點建設布局;負責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菜籃子超市)的報批和管理;;管理使用市場和商業網點建設資金;負責商貿“三資”企業的行業資格認定和申報工作。
(三)負責對物資行業的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
(四)指導商貿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貫徹實施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國資管理部門加強對本系統國有(集體)資產的監管。
(五)依據法規負責酒類、典當、拍賣、化學危險用品經營、成品油經營、煤炭、廢舊機動車經營的準入審批(核)或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管理,並制定行業管理規範;負責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報批工作;參與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設立國際國內旅行社的申報工作;負責星級旅遊飯店的申報、評定和管理有關工作。
(七)研究制定行業技術進步發展規劃,推進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發展電子商務,指導全區貿易業、服務業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商貿業(含飲食和服務)職業技術等級的評審工作。
(八)指導行業協會(商貿或旅遊)工作,指導全區商貿和旅遊業行業行風工作,監督、檢查服務質量,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局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的擬訂並督促落實,做好局年度考核工作;
3、負責局政務督查、會務、檔案、保密、政務黨務事務公開等工作;
4、負責局宣傳、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老幹部、婦委會等工作;
5、負責財務、政府採購、後勤保障、局屬物業管理等工作;
6、負責全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維護等工作。
7、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調研科
1、組織編制全區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服務業年度工作總結和要點;
2、參與制定和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牽頭組織開展政策兌現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對全區服務業發展進行綜合運行分析,針對服務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提出針對性措施;
4、負責全區服務業發展的統計、考核管理等工作;
5、承擔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6、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旅遊管理科
1、負責全區旅遊業行業管理,指導全區旅遊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行風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
2、負責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餐館及國家A級景區(點)的申報、評定和管理有關工作;
3、負責全區旅遊業的統計、信息和諮詢工作;
4、對餐飲業和休閒娛樂業運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政策研究及兌現,研究提出餐飲業、休閒娛樂業發展方向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放心早點”工程;
5、負責酒類、典當、拍賣、成品油經營、煤炭、廢舊物資經營的準入審批(核)或監督管理;
6、負責旅行社、星級以上賓館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7、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商貿流通科(市場中心)
1、負責商品流通管理,提出和銜接全區各類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規劃布局和功能定位;
2、負責專業市場的規劃和指導、農貿市場(菜籃子超市)的規劃、業務指導和報批;指導專業市場轉型提升,發展電子商務;
3、負責管理白鶴菜市場、曙光菜市場的日常經營;
4、牽頭全局安全生產工作。
5、組織服務業企業參加各類展銷展覽和市場開拓活動;
6、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市場經濟秩序規範整頓工作;
7、落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託管中心
具體負責局屬原轉制企業遺留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監察室
1、負責局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直屬企業管理等工作;
2、負責局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