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寧波市江東區商務局地 址:江東大戴街二號四樓
郵 編:315040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貿易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並實施全區貿易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二)擬定並實施全區樓宇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對全區樓宇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推動全區特色樓宇、特色街區建設,組織開展樓宇綜合服務中心和樓宇配套設施建設。
(三)擬定並實施全區航運物流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對全區航運物流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推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設,指導航運物流促進會工作。
(四)擬定並實施全區專業服務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對全區專業服務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指導專業服務行業協會工作。
(五)擬定並實施全區會議展覽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轄區內各類展會節慶活動的備案管理、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承辦區政府有關展會節慶活動;對全區會議展覽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指導會展行業協會工作。
(六)擬定並實施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全區旅遊業行業規範指導管理;負責全區旅遊資源普查,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報批工作;參與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星級旅遊飯店的申報、評定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商業網點和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負責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菜籃子超市)的報批管理和改造提升,管理使用市場和商業網點建設資金;負責商貿行業“三資”企業的項目審核和申報工作。
(八)組織擬定商貿領域行業技術發展規劃,推進科技開發、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推進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全區貿易業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商貿業(含飲食和服務)職業技術等級的評審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銷展覽和市場開拓活動。
(九)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十)擬定和實施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對全區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指導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創新發展和規範運行,推動組建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
(十一)牽頭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接受公眾有關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指導商貿旅遊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上市蔬菜農藥殘留檢測的監管與指導,保障消費安全。
(十二)依據法規負責酒類、典當、拍賣、化學危險品經營、成品油、煤炭、廢舊機動車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物資、再生資源回收、家庭服務等行業的協調、監督和管理。
(十三)貫徹實施有關國有資產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國資管理部門加強對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局長:金偉傑副局長:曹敬之
紀委書記:鄭仁贊
副局長:許蘇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掌握、協調全面工作。負責公文信息、秘書事務、檔案管理、通訊文印、信訪接待、後勤服務、財務運行、政府採購、物業管理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機關重要檔案、報告;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統計、安全保衛、離退休人員管理、宣傳教育、黨務及群團組織管理工作。
(二)綜合發展科(掛人才工作站牌子)
組織編制全區商務商貿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總結及要點;擬定和實施全區商務商貿行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牽頭組織開展政策兌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全區商務商貿行業發展進行綜合運行分析,針對行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提出針對性措施;負責全區商務商貿行業發展的統計監測、考核管理等工作;參與商貿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審核報批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樓宇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總結及要點;擬定和實施全區樓宇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牽頭組織開展政策兌現工作;對全區樓宇經濟發展進行綜合運行分析,針對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提出針對性措施;牽頭組織規範管理樓宇經濟市場秩序,健全完善樓宇經濟數字管理系統;負責重點樓宇項目開發建設的聯繫、跟蹤服務、協調等相關工作,推動特色樓宇、樓宇綜合服務中心和有關樓宇配套設施建設。負責全區大宗商品市場發展的協調、服務和管理,推動大宗商品貿易平台建設。負責全區航運物流業的協調、服務和管理,推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設,指導航運物流促進會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服務業的協調、服務和管理,指導專業服務行業協會工作。組織擬定行業技術發展規劃,推進科技開發、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推進電子商務、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區內商務商貿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商貿流通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全區商業網點和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負責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菜籃子超市)的報批管理和改造提升,管理使用市場和商業網點建設資金;負責商貿行業“三資”企業的項目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銷展覽和市場開拓活動;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蔬菜副食品供應保障及肉類蔬菜追溯體系建設,加強菜籃子商品供需和價格監測,建立健全菜籃子商品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機制;指導全區商貿業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商貿業職業技術等級的評審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家庭服務等行業管理,依據法規負責酒類、典當、拍賣、化學危險品經營、成品油、煤炭、廢舊機動車經營的準入審核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接收社會公眾對酒類流通、特許經營、零售商促銷、零供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等方面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以及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旅遊管理科
負責全區旅遊業行業規範指導工作,開展旅遊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上級行業發展方針、政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擬定並實施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對旅遊業運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政策研究及兌現,研究提出行業發展方向和措施;負責星級旅遊飯店、星級餐館及國家A級景區(點)的申報、評定和管理有關工作;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配合重點旅遊項目、旅遊設施的建設;指導全區旅遊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行風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接受並處理本區各類旅遊投訴,調解旅遊消費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權益爭議,指導旅遊協會工作。擬定並實施全區會議展覽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計畫。對全區會議展覽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指導會展行業協會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會議展覽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包括公安、交通、衛生防疫、海關、檢疫等。負責承辦政府相關展會節慶活動,包括會展策劃、宣傳、招展和市場開發。負責會議展覽招商項目的儲備、培育、包裝和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