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社會工作委員會

汕頭市社會工作委員會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實行委員制,現共有46個單位作為委員會成員單位。市社工委負責研究和統籌處理社會工作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按照委員會的決策和部門職責分工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機構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牽頭研究擬訂組織實施市社會工作規劃、重大政策,協調相關部門起草社會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研究社會工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是統籌指導、組織部署和綜合協調全市開展社會工作,督促檢查區(縣)社會工作規劃、政策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社會建設和管理績效評估體系。

三是參與擬訂教育、民政、司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政策,統籌推進擴大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協調構建綜合性社會救助體系。

四是負責推進和創新民眾工作,協調建立健全民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

五是配合推進社會領域黨建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共同價值體系和社會規範,統籌加強社會公德和社會誠信建設。

六是研究推動社會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參與擬訂社區治理、社會組織培育和發展、社會工作隊伍建設等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構建社會治安防控、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務、虛擬社會管理等體系。

七是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組織架構

市社工委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市編辦核定市社工委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委專職副書記兼任),副主任6名(其中4名副主任分別由市委、市政府分管政法、信訪、公安和民政工作的市領導同志兼任;另外2名為專職副主任,其中1名為正處級、1名為副處級)。

市社工委內設3個處室,分別為社會建設指導科、公共服務促進科(民眾工作科)、社會組織工作科(社區建設指導科)。

工作流程

市社工委實行委員制,下列48個單位作為成員單位,派出委員。

市監察局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市政協辦公室

市委組織部

市委宣傳部

市委統戰部

市委政法委

市總工會

團市委

市婦聯

市中級法院

市檢察院

市發展和改革局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編辦

市城鄉規劃局

市國土資源局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農業局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市衛生局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市環境保護局

市統計局

市法制局

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市物價局

市外事僑務局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市國資委

市工商局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汕頭市保監分局

國家統計局汕頭調查隊

市體育局

市工商聯

市社科聯

市殘聯

市紅十字會

市仲裁委

市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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