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7年09月——1991年07月,南京大學法律系經濟法專業學習;
1991年07月——1997年08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見習員、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97年08月——1999年06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8年7月任審判員;
1999年06月——2002年01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研究室主任;
2002年01月——2005年08月,汕頭市委政研室(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2003.12獲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學位);
2005年08月——2007年01月,汕頭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7年01月——2007年07月,汕頭市委副秘書長;
2007年07月——2008年08月,汕頭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2007.09-2007.12在廣東省委黨校中青年領導幹部培訓一班學習);
2008年08月——2011年02月,汕頭市市長助理、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對口支援四川省汶川縣草坡鄉恢復重建工作小組組長(2008.08-2009.04兼任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11年02月——2011年11月,汕頭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1年11月——2015年11月,汕頭市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2011.11-2012.01任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5年11月——2016年1月,汕頭市委常委、秘書長,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6年01月——2016年02月,汕頭市委常委、秘書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6年02月——2016年06月,汕頭市委常委、秘書長,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2016年06月——2016年09月,汕頭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6年09月——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廣東省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汕頭市九、十屆市委委員。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張應傑擬作為廣東省直法院系統正廳職職位人選。
2016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任命張應傑為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6年9月29日,辭去汕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