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六)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負責市直和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有關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各項業務。 四、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主要職責

一、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職責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汕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負責經辦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等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審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承擔全市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匯總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和報告;負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
(五)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七)負責市和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業務培訓、工作考核以及人、財、物等各項管理工作;對各縣(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專業培訓。
(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
協助本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政務;負責本局的文秘、檔案、保衛、接待、會議、後勤、行政經費等行政事務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黨務,人事、紀檢監察、職工考核、老幹部管理等工作。
綜合信息科
負責社會保險綜合性經辦業務的統籌協調處理和統計預測分析及其管理工作;開展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綜合性調研,提出社會保險經辦事業發展的總體性意見;草擬社會保險業務工作綜合性、指導性文稿;協調撤銷、破產、關閉等企業有關社會保險業務;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畫和重點;負責信訪和業務政策法規諮詢服務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算機網路管理和規劃、開發工作。負責本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計算機硬體和軟體,保證通訊、數據處理、信息傳輸安全準確。指導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計算機運行業務;做好本局與各社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社會保險網路聯通、管理和開發業務。
計畫財務科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和本局行政經費審核等財會業務。編制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報告和年度、季度、月度的會計報表;受局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下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和支付社會保險待遇;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擬定各項基金管理、使用的建議意見。
社會保險繳費徵收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徵集的各項審核業務。受理單位申報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管理市直和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社會保險登記和年審工作;銜接稅務徵收和基金到帳業務;負責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結工作;建立和管理單位、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信息、檔案資料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徵收台帳;受理單位委託管理的補充養老保險業務。受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繳費有關的檢查、調查工作。
養老保險待遇核發科
負責市直和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有關養老保險待遇的各項業務。受理申領養老待遇的資格認定和養老金標準審核;建立和管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資料以及支付台帳;負責單位申報的重新核定或終止保險待遇、提前退休或延遲退休、保險待遇關係變更等業務;做好年度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業務,協助做好養老保險基金預測算及擬定年度待遇調整方案等建議意見;辦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業務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受局委託,進行與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核發科
負責市直和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有關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各項業務。受理申領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資格認定和標準審核;負責單位申報的重新核定或終止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死亡情況,工傷殘廢等級或待遇關係的變更、終止遺屬供養關係等業務。協助做好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預測算及擬定年度待遇調整方案等建議意見。受局委託,進行與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醫療保險基金科
負責全市(含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有關醫療保險基金的各項業務。受理用人單位醫療保險參保申報、變更手續,做好醫療保險費徵收的有關工作;負責市直企業離休幹部醫療保險費申報、變更和徵收有關工作。負責醫療保險費徵收信息系統管理和醫保IC卡、手冊的製作、發放、掛失、更換工作:做好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結算和預決算等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記帳及各項數據備份、個人帳戶管理及費用結算等工作;負責高額補充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等工作;負責對定點零售藥店的協定管理工作,解決參保職工憑卡購藥及用個人帳戶資金支付醫療費用的有關問題,協助做好定點零售藥店年度考核等工作。
醫療保險待遇核發科
負責全市(含中央、省屬、外地駐汕單位)有關醫療保險待遇的各項業務。負責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門診醫療費用審核、結算、支付等工作;負責市直企業離休幹部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支付等工作;負責參保職工及市直企業離休幹部住院、轉診、異地就醫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高額補充醫療保險的索賠和重病特困醫療補助的審核工作。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的協定管理,檢查出院病歷,實時管理在架病歷,協助局解決參保職工就醫投訴問題;協助局做好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協助做好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及擬訂年度待遇調整方案等工作;參與或受局委託進行與參保職工就醫及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有關的檢查、調查工作。
稽核科
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等進行核查及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稽核。具體內容包括: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費人數、繳費基數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補繳情況;參保個人領取社會保險待遇情況;社保經辦機構依法辦事、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情況;審批辦事業務流程科學性情況;市社保經辦業務檔案資料管理情況;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代理社會保險事務服務站
汕頭市代理社會保險事務服務站是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直屬副科級事業單位,其職責:接受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個人委託,在一定期限內為委託方代管勞動者個人檔案,代辦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等事務,受委託管理破產、撤銷、解散企業退休人員檔案,負責返汕安置的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直屬分局職責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龍湖分局、濠江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實行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和各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以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領導為主。金平、龍湖、濠江分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負責經辦分局所在區屬單位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等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審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承擔本區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本區單位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五、參與與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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