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汕頭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加掛汕頭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指揮中心牌子),副處級,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應急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和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

(三)辦理市人民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四)組織、協調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市應急管理的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

(五)指導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六)承擔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人民政府上報和向市委、市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應急辦設2個科:

(一) 綜合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各專項應急預案;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調查研究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市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規章和規劃建議;承辦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二) 應急指揮協調科(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工作,辦理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並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和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救援;指導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應急辦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長2名。

機關後勤服務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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