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求異並用法

求同求異並用法

求同求異並用法(combination of agreementand difference)亦稱“契合差異並用法”、“同異聯合法”、“同異並用法”,是穆勒五法之一,求同法和求異法結合使用的一種歸納方法。用求同法確定某現象出現的各個場合的共有條件,以及某現象不出現的各個場合就在於都不具有該條件; 並用求異法把上述結果加以比較,從而判明該條件是某現象的原因。例如: 同樣經過考試錄取的學生,經過一年的學習以後,有的學生學習進步很快,有的學生學習成績差。經過調查,發現成績好的學生是因學習刻苦努力,成績差的學生是因學習不刻苦努力,經過比較就可推斷,學習努力與否是成績好壞的原因 。

基本介紹

求同求異並用法又稱契合差異並用法,是英國哲學家穆勒提出的,探求現象間因果聯繫的方法之一。它是這樣來探求現象間的因果聯繫的:如果在被研究現象出現的一組場合(正面場合)中,只有一個唯一的共同情況:在被研究現象不出現的另一組場合(反面場合)中,沒有這個情況,那么,這個差異情況就是被研究現象的原因 。

例如,人們種植豆類作物如大豆、豌豆、蠶豆時,不僅不需要給土壤施氮肥,而且豆類作物還可以使土壤增加氮;而種植其他作物如小麥、高梁、玉米等時,則沒有這種現象,即土壤中未增加氮而且要給土壤施氮肥。經過研究後人們發現,豆類作物的根部有叫做根瘤菌的東西,而非豆類作物則沒有。由此人們作出結論:豆類植物的根瘤菌能使土壤中增加氮。求同求異並用法可用公式表示為:

求同求異並用法 求同求異並用法

所以,A情況是a現象的原因(或結果) 。

方法步驟

運用求同求異並用法包括三個步驟:

第一步,把被考察現象出現的正面場合加以比較,發現只有一個共同的情況,由此根據求同法確定A和a有因果聯繫;

第二步,把被研究現象不出現的反面場合加以比較,發現A情況不出現是唯一共同的,由此又根據求同法確定A的不存在與a的不存在有因果聯繫;

第三步,比較正反兩組場合,發現有A就有a,無A就無a,由此根據求異法得出結論:A和a有因果聯繫。

由於這種確定因果聯繫的方法,兩次套用了求同法,一次套用了求異法,是求同法和求異法的結合,所以被稱作求同求異並用法。但需要注意,不可把求同求異並用法與求同法和求異法的相繼套用混為一談。因為不論在正面場合中還是在反面場合中,除了有無A情況這一差別外,其他的情況也不完全相同,在每一場合,不能運用求異法 。

求同求異並用法與求同法差異法相繼運用是不同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1) 求同求異並用法是兩次運用 求同法,再運用一次差異法。而求同、差異相繼運用,則是一次求同法,一次差異法,它沒有負組事例的那次求同。 (2) 同異並用法在進行差異比較時,只 要求那個共同情況不同,其它情況相同 與否要求的不嚴格。而求同、差異相繼 運用,在運用差異法時,則要求其它情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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