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永靖縣發展改革局簡介一、縣發改局概況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機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量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州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縣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
(三)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全縣相應的產業政策,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的合理化。研究分析國家投資導向,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項目前期工作,做好項目銜接爭取工作。
(四)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全縣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會同縣建設局確定和管理重點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全縣投資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國家補助資金、國債資金、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含概算)、竣工驗收工作,其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要由縣發展改革局牽頭與縣建設局聯合審批;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由縣發展改革局牽頭與縣財政局聯合審批。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工作。
(六)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有關招投標法配套法規、綜合性政策。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七)擬定和協調全縣國土開發、整治、利用和保護的政策,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經濟園區、以工代賑、易地搬遷和生態環境建設,發展特色經濟,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工業強縣”戰略,研究並制定工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促進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推進工業化進程。制定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九)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組織制定重要農產品、生產資料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的發展規劃、調控政策。制定縣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巨觀調控和國家糧庫的建設。指導、監督重物資的國家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廣播電視、體育、旅遊、人口、環保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重的重大問題。提出科技發展的方向、重點及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制定發展計畫,推動科技成果商品化並轉化為生產力。做好經濟信息的蒐集、整理、發布工作。
(十一)搞好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和分析研究,參與研究運用稅率和價格等主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並透過法規和政策協調、信息指導、諮詢服務等途徑,保證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實施。組織或參與綜合性經濟法律、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十二)根據國家和省上提出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利用國外資金的戰略和方針、政策,提出我縣利用外資的總規模和投向。負責全縣招商項目的篩選、審查及對外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招商引資工作,搞好項目的諮詢服務。
(十三)負責全縣庫區移民工作。
(十四)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改革局設6個職能股室,下設3個股級事業單位:
(一)秘書股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以及提案、信訪、保密等工作。並負責財產管理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股
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和結構調整等重大政策性問題;進行區域經濟預測、監測和預警;組織巨觀經濟調查,提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負責匯總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種中、長期規劃,提出巨觀經濟調控的主要預期目標和政策建議;草擬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草擬全縣產業結構政策和重大技術經濟政策;匯總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總規模,預測發展趨勢,提出發展建議和措施;提出相關產業總量指標和結構調整政策建議,規劃重大項目布局,依據國家投資導向,論證、篩選項目,加強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指導、監督縣級儲備商品的收儲、輪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縣內市場;分析研究發展、改革問題和巨觀經濟方面的綜合性政策。
(三)經濟體制改革股
依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提出全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制的方案和意見。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以及實施西部大開發中涉及的體制問題。組織、協調、匯總全縣改革情況。
(四)物價股
負責全縣各類市場的物價管理,監控全縣物價總水平。
(五)經濟動員股
負責全縣區域經濟預測、監測和預警,組織巨觀經濟調查,提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
(六)招投標管理股
綜合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訂招標投標法配套法規、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報縣政府批准;指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路或其它媒介;對全縣國家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四、其他事項
有股級事業單位3個,即以工代賑辦、項目信息中心、項目稽察辦公室,隸屬縣發展改革局。
(一)以工代賑辦
編制全縣以工代賑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按程式審查、上報、審批、管理全縣以工代賑項目;負責以工代賑建設情況的匯總、統計、上報及成果推廣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扶貧開發的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全縣扶貧開發規劃。
(二)項目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是廣泛捕捉、蒐集並發布項目信息,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行業部門、企業和社會提供有關經濟信息和經濟政策諮詢服務。
(三)項目稽察辦
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規範開展工作。對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工程質量以及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項目單位的招標投標、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使項目單位按照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進度等要求,科學合理的進行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