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女兄去(3),一婢子以(4)湯(5)脫之。女兄復來,問脫胡桃皮者。光曰:“自脫也。”先公適(6)見,訶(7)之曰:“小子何得謾語(8)。”光自是(9)不敢謾語。譯文
司馬光五六歲(那年),(有一次)玩弄(一個)青核桃,(他)姐姐想替他脫青核桃皮,(結果)沒剝掉。姐姐離開後,一個女婢用熱水把核桃皮剝掉了,姐姐回來問誰剝掉了核桃皮,司馬光說:“我自己剝掉了。”他的父親恰逢看見(這些),責備他說:“你怎么可以說謊話。”司馬光從此不敢再說謊話。注釋
(1)弄:玩(2)女兄:姐姐。
(3)去:離開。
(4)以:用。
(5)湯:熱水。
(6)適:剛巧,恰好。
(7)訶:同“呵”,怒責。
(8)謾語:撒謊。
(9)自是: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