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毒性的生物評價
正文
利用水生生物對污染物的敏感性來評價水體污染物的毒性。藉此對水體中各種污染物經過拮抗、協同作用後的實際毒性作出客觀的評價。目的 利用水生生物對水體污染物的毒性進行評價,不僅能直接判斷污染物毒性的強弱,而且也可以由此對水體環境的質量作出評價,在積累大量數據的基礎上,還可以為各種水體污染物排放標準、區域環境容量和環境標準的制定提出科學依據。
試驗條件 對用於評價水體污染物毒性的水生生物的要求是:①對污染物和環境因子有一定的敏感性;②分布區域較廣,生物數量較多,常年可以獲得;③在區域內或更大範圍內具有生態學和經濟學上的重要性;④已經掌握了在實驗室飼養的方法並了解它們對環境的要求等。
對淡水污染物的毒性進行生物評價,一般在軟水和硬水中分別進行試驗。試驗溫度冬季一般為10~15℃,夏季為20~25℃;pH值為7~8.2;試驗水質要求常年恆定或者變化的範圍不超過天然水的變差。特殊試驗中對水質的要求為:
電導率 小於1μS/cm
總有機碳(TOC)或化
學耗氧量(COD) 小於2mg/l
硼、氟(分別)小於100μg/l
非離子態氨小於20μg/l
鋁、砷、鉻、鈷、銅、
鐵、鉛、鎳、鋅(分別)小於1μg/l
殘留氯小於0.5μg/l
鎘、汞、銀小於0.1μg/l
總有機磷農藥 小於0.05μg/l
總有機氯農藥+多
氯聯苯小於0.05μg/l
對海洋污染物的毒性進行生物評價,要使用未受污染的海水,其鹽度和pH值均要適宜於受試生物,渾濁度要低,沉積物要少。這種天然海水較難獲得,常用人工配製,配方如: 評價方法 利用水生生物評價水體污染物毒性的方法很多。按試驗液濃度可分為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試驗、水生生物亞急性毒性試驗和水生生物慢性毒性試驗;按試驗液在試驗容器中的狀態可分為靜水式生物測試、流水式生物測試和換水式生物測試。此外,利用魚類等對污染物的迴避反應進行生物測試的方法,也已採用。
參考書目
M.C.Rand et al.,Standard Method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Water and Wastewater,14th ed.,Bru-El.Graphic Inc.,Springfield,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