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淹沒處理
正文
對興建水利工程產生的淹沒損失和影響,採取合理的經濟補償和有計畫的妥善安排。水利工程淹沒處理往往關係到大量城鄉居民,影響到許多方面,是一項重大的技術、經濟和社會工作。工作內容 主要是徵用土地,遷移安置居民,遷建、改建或保護各項建築設施和文物、古蹟,清理庫區等。世界各國水利工程土地徵用和移民安置的辦法,隨社會制度和政治、經濟狀況的不同而有差異。在生產資料私有制國家裡,徵用土地可以通過協商,自由買賣,建設單位向土地和其他不動產所有者支付議定的款項後,一般任其決定去從,不負責遷移安置和產業重建。有些國家規定移民有購買土地的優惠權,建設單位幫助移民建設新村和住宅,以取得他們的合作。蘇聯和東歐國家全部土地或部分土地屬國家所有,徵用國有土地實質上是主管部門的更迭,根據工程規模和影響大小,由相當一級政府審批,給予經濟補償,並負責居民和有關單位的遷移安置;徵用私有土地通過協商可以現金購買,也可以地易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對水利工程淹沒占用土地採取經濟補償和負責安置的方針,並辦理徵用手續。按照土地法等有關規定,水利建設徵用土地必須經相當一級政府機構批准,由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用於補償移民和有關單位因遷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為他們創造不低於原有水平的新的生活條件和生產條件。按照中國經驗,農村移民要實行各業並舉,廣開門路,充分利用當地水土資源條件,發展生產;安置方式要因地制宜,可就近安置,也可遠遷外地;可成建制遷移,也可分散落戶。城鎮居民一般隨遷移統一安置。庫區內工礦企業、交通、通訊等專項設施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遷建、改建或保護等措施,由建設單位按遷建、改建的規模標準和保護的範圍予以經濟補償。庫區內文物、古蹟應儘可能保護;如果必須淹沒,應將珍貴文物、古蹟按原樣遷移重建;重要的地下文物應由專業部門挖掘保存。水庫工程蓄水前,還應按有關規定清理庫底,以保證工程運行安全,防止水體污染,並為利用水庫發展多種經營創造條件。
淹沒處理規劃 水利工程淹沒處理規劃是進行淹沒處理的依據,也是工程規劃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①合理確定淹沒範圍和由於淹沒引起的浸沒、坍岸、滑坡等影響區域。淹沒範圍包括正常蓄水位以下的經常淹沒區和正常蓄水位以上受一定標準洪水回水造成的臨時淹沒區(見水庫回水計算)。在多沙河流確定淹沒區範圍,還應考慮一定年限的泥沙淤積對抬高水位的影響,尤其是對回水末端的影響。浸沒影響區域系指工程蓄水後,由於岸邊地下水位升高發生土壤沼澤化、鹽鹼化和建築物地基沉陷等現象的地區。坍岸、滑坡影響區域系指工程蓄水後因受風浪衝擊、侵蝕或水位頻繁漲落,岸邊顯著變形的地區。②調查核定淹沒區內城鄉移民人數、各項淹沒實物指標、工農各業產量產值、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以及當地居民和政府對處理淹沒損失的意見等。③確定移民安置地點、安置方式,編制移民安置規劃;確定工礦企業、交通、通訊和其他淹沒對象的遷建、改建或保護措施,編制受淹專項處理規劃;制定庫底清理技術要求與實施辦法以及估算淹沒處理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