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民俗學家首先要了解民俗學。民俗學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格林兄弟。但是,民俗學(folklore)一詞卻是1846年才由湯姆斯(W.J.Thomas)首先提出。在此之前,民俗學在德國被稱為人民學(volkskunde),在英國及歐洲其他國家被稱為大眾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俗文學(popular literature)。1846年,在寫信《雅典娜神廟》雜誌的信中,英國考古學家湯姆斯提出用folklore一詞來概括此一新興的學科。從此以後,民俗學風靡歐洲。它的特點是:區別於階級社會中統治階級的受過文明教育的知識階層的文化,是被視為“無文化”的人們的文化;是各民族的習俗都有各民族的特點,如漢族的春節和婚喪、傣族的潑水節、苗族的跳月、鄂倫春族的拜熊……都具有濃厚的民族特性;和廣大勞動人民民眾的生活有直接的聯繫,從勞動人民的精神生活到物質生活,從勞動人民的飲食起居到內心活動,都具有強烈的現實性;許多民間習俗,都有極其悠久的歷史,可以追溯到遠古;內容豐富,形式生動多樣。民俗學研究的範圍,主要是傳統的民族民間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其中包括民間習俗、民間信仰、民間文化,民間工藝、民間語言、民間娛樂、民間組織等。
概念
民俗學家是從事民風民俗研究具有較高聲譽和有一定自己觀點和主見的學者或者專業人士。民俗學家不同於一般的民間藝人或者一般的民俗活動的口傳者和寫作者。
民俗學家區別於一般的作家和民間藝人主要在於,民俗學家的稱謂是屬於理論研究的領域,民徐學家是針對信仰、風俗、口傳文學、傳統文化及思考模式進行研究,來闡明這些民俗現象在時空中流變意義和社會價值。
研究範圍
有關人類活動的一切細節,都可以作為民俗學者的研究對象。而且其中還包含和傳達著重要的文化信息。
民俗是常民生活形態的真實反映,舉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的內涵與形式,以及其間思想、行為、儀節、活動的記錄與形成,都是民俗學探討的主題,這種約定俗成的習慣與風俗,不僅是人們生活的提升與滿足,更是民族生存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因此,對於民俗學的認知與闡述,是當今國際學術研究極為重視的課題,也是日後研究者刻不容緩的責任與方向。
研究對象
口頭民俗學(口傳文學)
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童話、諺語、謎語、繞口令、民間歌謠、史詩
風俗民俗學(儀式慶典)
家族制度,社會制度,婚喪祭祀、迷信、遊戲、民間舞蹈、民族音樂
宗教民俗學(信仰寄託)
民間宗教、佛教、道教、靈魂轉世、妖怪、占卜、巫術、民俗療法
物質民俗學(常民生活)
民間美術、民間飲食、民俗服飾、民間建築
1914年英國的班妮、德國的鮑斯特、法國的莫斯均主張不僅研究文明民族,而且也該以文化較低的或野蠻的民族為研究對象。
代表人物
民俗學早期的代表人物是德國的格林兄弟,法國列維·史特勞斯,英國的班妮、德國的、湯姆斯鮑斯特,法國的莫斯均等,我國的顧頡剛、胡適、周作人、劉半農、朱自清、黃現璠、鍾敬文、楊成志、羅香林、趙景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