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艾君:社會學家、民俗學家、作家、資深記者。本名宋艾君,出生在山東青島,常用筆名“艾君、皚峻、草峻、夏草、木公、子翁、木草”等。曾擔任過專職團委書記、報刊社記者編輯、部主任、副總編等職務。現為北京《工會博覽》雜誌社副主編、中國特產報社編委。系中國新聞文化促進會理事、世界文化藝術交流協會中國區副會長、中國高等教育秘書學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中國鄉土藝術協會理事、中國文化產業促進會常務理事、北京寫作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散文詩學會常務理事、中國鄉土民俗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音樂學院古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鄉土文學委員會副會長、北京民間文藝家協會理事、首都青年記者協會一屆理事、北京雜文學會會員等。
工作
主要從事“三農”問題、鄉土民間文化、企業文化、廣告公關等課題的研究與評論,系我國公共關係前期研究和傳播者之一。1988年參與策劃創辦了我國第一份公關媒體《北京公關報》併兼編委。北京亞運會前後多次受邀到首都高校作公關專題講座,並多次擔任中國公關協會主辦活動的評審。曾擔任或者兼任過北京公關報社編委、光明日報社記者,《北京商業》雜誌常務副總編、中國特產報社編輯部主任、編委,《企業與品牌》周刊主編、《國門時報-經貿周刊》主編、《中國縣市鄉鎮長周刊》、《中國特種種植養殖周刊》主編等職。
經歷
中學起開始發表作品。迄今已發表作品千餘萬字、攝影作品數百幅。
從1995年12月起參與我國農業產業化進程的調研和報導,近10篇文章獲部委好新聞1-3等獎。所出版的個人詩集《奇異的情思》(1991年。系我國首部書信體詩集)、書信體詩選《夢在旅途》、愛情書信體詩選《等你一千年》,以及散文集《走過一串心》(作為獻給95年教師節之書出版,向希望工程捐書3000餘冊,此書榮獲第三屆北京寫作文化節文學類2等獎)、經濟專著《當代生意經》(榮獲首屆北京寫作文化節科研類特等獎)等著作。
1993年主編過"商海謀略系列叢書"和詩集《流遠的思念》。
1995年參與了我國首部1000萬字《中國企業文化大辭典》管理卷的編寫。
1998年12月受中宣部、國家統計局有關部門委託主筆編著《中國,您好》(中國小2版本)一書。
2005年主編並編著了我國首部以春節新習俗為主題的賀歲書-《中國年》。
2005年參與主編大型精裝禮品書《時代勞模》等。
主要觀點
文化觀
賀歲理念:2005年艾君在接受紅網記者採訪時指出,對於“賀歲”作品,我國傳統民俗與西方理解是不同的,我國民俗界與影視界的觀念也是有區別的。他說,在演藝界“炒作賀歲”實際傳承的是西方“賀歲理念”。他們把賀歲片歸納於三種類型,即“類型說”、“檔期說”和“模糊說”。所謂類型說,就是認為“賀歲片是一種喜劇類型片”的觀點。所謂檔期說,就是認為“賀歲片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不過是在春節檔期放映的影片而已”的觀點。所謂模糊說,就是既不完全贊成類型說,也不完全贊成檔期說,也沒有明確反對這兩種觀點提出自己觀點。而在我國民俗界,更注重的是我國傳統文化的研究和挖掘。簡言之“賀歲”就是慶賀歲末。查閱《現代漢語詞典》,“賀”的含義是“慶賀”,“歲”的含義是“年”,“賀歲”也就是表示“慶賀(新)年”。既然是“賀歲”文化,那么他的內容和故事一定與祝賀新年、春節等有關,中國的賀歲文化是春節文化的特有產物,不容盲目更改,更不能“掛羊頭賣狗肉”。從民間文化的事件、風情和民間生活去發現和追溯看“賀歲”作品也是有民間來源的。舊時我國的梨園有個傳統,每逢年關歲末,必會聚合大幫名角兒唱一出大戲,內容都是與春節關聯的吉祥喜鬧類,各位角兒都使出看家的本領。演出目的就是感謝觀眾多年的厚愛,與義演無異。可見傳統的 “賀歲”作品也是有標準:一是主題以喜慶吉祥為主,為節日裡圖個吉利;二是內容與過年有關;三是目的主要是酬謝觀眾厚愛。
文化的概念的理解:對於文化概念的理解,他認為,文化不是靜態的,一成不變的;而是動態的,會隨著社會人們精神、價值趨向、道德觀念、社會認知度而發生變化。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把文化僅僅理解成“精神”,所以才有了“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個文明的說法;後來,隨著我們觀念的更新,社會的發展,認為“精神”已經無法完全包含一些社會文化內涵,所以後來便採用了“先進的文化”概念,實際就是一切有利於社會發展,代表社會發展潮流的大的文化範疇。
所以,在當今知識膨脹、信仰價值多元化的社會,對於文化概念的詮釋和理解,我們應該本著科學的發展理念,實事求是、可操作性為出發點,廣義的也不能廣的無止境,狹義的也不能小到成點,一切不要陷入文化的機械主義觀念中,針對社會發展現狀和需求,以科學發展為出發點,去動態地理解文化的概念,才能發揮文化生產力的巨大魅力,為人類進步和發展服務。
三農問題
艾君對農村改革和發展的幾個主要觀點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召開,關於農村土地改革的問題成為本次會議的熱點和焦點。如果說30年前十一屆三中全會中國的改革開放是從農村開始並且由土地入手建立聯產承包責任制拉開了序幕,那么30年後今天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也將從土地入手完善和解決一些束縛農村和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給農村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關於“三農”問題,艾君關注了十多年,曾經多次撰文探討和呼籲。寫就了 《農民與農民問題的探討與思索》、《農民工問題與三農問題芻議》、《農民工問題的根源在於戶籍制度》、《切莫把“農民”與“村民”混為一談》、《解決農民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首要問題》、《還給“農民工”合體的稱謂》等一系列解決“農村、農民”問題以及農業發展問題的探討文章和呼籲文章。
在這些文章里,關於一些概念的界定問題,關於反對土地私有化的提法倡導“土地使用權轉讓問題”,關於城鄉一體化戶籍制度問題,關於給予農民工平等的城市發展權問題,關於農村和諧發展問題,關於“村民”、“農民”的界定問題,關於制定《農村發展保護法》的問題,關於村民的權利和農民利益得到保護,以及城鄉環保一體化問題、生態農業問題等等,艾君都或多或少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和看法。
縱觀有些見解和看法,值得欣慰的是許多觀點和看法與中央正在逐步推行實施的相一致。
權利轉讓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
我國30年前興起的改革開放始於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改革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中國走出了糧食和農副產品缺乏的困境。
30年後的今天,農村、農民問題再次成為中國改革的重點和難點。農村、農民問題以及所凸顯出的社會矛盾也在制約著農村有序地健康發展,土地產權制度不明確也是我國農村發展面臨的另一個重大問題。
建國後沒收了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之後又以人民公社化把土地收歸國有,家庭聯產承包制“分田到戶”合法化,給我國農村帶來了一股春風,充滿了活力,但30年後的今天土地仍歸集體支配,農民擁有的是有限使用權,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的發展活力。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農民的利益難以保障。所以倡導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話題具有時代現實意義。
艾君曾多次撰文呼籲,解決三農問題不僅僅是鄉村的事情,而是全社會的問題。實際解決三農問題並不是難事,關鍵要看決策理念的正確性與否,要看決策者的決心。決策者在制定政策時,要以人為本,制定出來的政策才具廣泛性、可行性、科學性和針對性。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在堅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一步明晰土地財產權,完善土地徵用制度,延長土地經營權年限,允許農民土地流轉,使土地收益更多地轉向農民,也為農業集約經營創造條件,推進農業的現代化,這是社會改革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對建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新時期發展內涵的補充,體現和豐富了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社會問題分析
青歌賽
艾君先生在《從央視歌手大賽誕生看文藝市場的變遷》一文中這樣分析,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如果說央視春晚會看作是春節期間文藝生活的“大餐”,是央視所打造的所有文藝節目中一個最具民俗色彩的文化品牌的話;那么,誕生於1984年的“cctv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則成為改革開放後,央視為文藝百花園裡“造星”、選拔聲樂人才的出的又一項偉大的舉措,無疑是電視主導文藝發展時代螢屏上最成功的造星工廠,它而引發了聲樂百花園裡的“造星熱”。他認為,文革期間,因為受“文藝為政治服務”、“文藝服務於政治”以及在黨和政府對文藝內容、形式和市場的干預,“星”的培養主要是官方一條途徑,沒有市場的選拔機制,讓誰演、讓誰上,演什麼、唱什麼,誰好、誰壞都是文藝管理主導者指令性操作。文革結束後,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春風,科學的春天、經濟的春天、教育的春天、文藝的春天到來了。隨著科技的普及,教育的發展,國力的增強,以民眾喜聞樂見的文藝內容和形式的多樣化的出現極大豐富了民眾的文化生活,“歌手大賽”這種新社會、新時代的文藝選拔機制在央視應運而生以重視、推廣、變革和發展,成為為國家級選拔聲樂人才、服務於人民大眾,促進文藝市場發展的重要組合形式。
央視春晚
艾君2008年在在中國網回顧改革開放30年活動中撰文如下敘述:“春晚”25年的發展歷程看,它經歷了八十年代啟動發展期的火爆,走過了九十年代成長期的壯大,也迎來了二十一世的成熟期的穩定。但無論如何變化,央視“春晚”這個誕生在改革開放初期的電視綜合文藝形式,已經成為家喻戶曉,聞名海內外的春節期間節日文藝大餐;成為所有炎黃子孫追求和諧、進步、吉祥的民俗盛典。25年的發展,“央視的春節文藝晚會”已經成為“春晚”一詞的固有的概念被公眾接受認可。可見,改革開放三十年,如果沒有電視的普及,如果沒有電視主導了大眾文化的勁勢傳播的時代,或許也就不存在“春晚”被廣泛認可和引起關注。
總而言之,改革開放後,電視的普及為打造綜合文藝晚會提供了展示的舞台。改革開放三十年,也是電視主導了大眾文化的勁勢傳播的時代。如果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電視的普及發展,或許也就不存在被廣泛認可和引起關注的“春晚”。可以這樣認為,“春晚”是伴隨著改革開放後,電視的普及和發展,由央視打造出來並誕生在文藝百花園裡的一朵奇葩,也是春節文藝晚會這種文藝形式中的變異兒。
草根文化現象
艾君在人民網、中國網“改革開放30周年解讀”中認為,每一次思想的解放、社會變革和科教的進步,都會派生和衍生出一些特殊的文化現象。而草根文化現象,正是伴隨著改革開放思想的解放、意識觀念的革命、科學技術的進步、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帶來了一些社會大眾道德觀念、愛好趣味、價值審美等一些變化,出現的文化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在民間產生的大眾平民文化現象。它的出現體現出改革開放後而出現的文化的多樣性的特點,也可以從一定意義反映出以陽春白雪占主流的雅文化的格局已經在承受著社會文化中的“副文化、亞文化”的衝擊。這種特殊的文化現象其實是社會民眾的一種訴求表達,折射出社會民眾的一種生活和消費需求,以及存在的心理需求。
對於草根文化現象的起源,艾君在《改革開放30年,“草根文化”補充了主流文化》一文中認為,“草根文化”的發展往往起源於普通民眾,但會影響著人們意識觀念中的崇尚的主流文化、宮廷文化和傳統文化……改革開放後,因為思想的解放、意識觀念的革命、科學技術的進步、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帶來了一些社會大眾道德觀念、愛好趣味、價值審美等一些變化,出現了文化多樣化的發展趨勢,自然產生了各種亞文化、副文化的出現和流行,被媒體廣泛關注的“草根文化”、“山寨文化”、“平民文化”、“民間文化”等等也就是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出現的文化現象,可以說,出現了“草根文化”盛行的時代。在這種社會文化背景下,普通大眾不再只是主流文化的接受者,而成為了社會文化的創造者。
山寨現象
針對出現的山寨現象問題,艾君提出來的一種對山寨現象、山寨文化的一種新的理解觀點。首次將山寨現象理解為市場經濟培育期的必然現象,將民間俗稱的“山寨文化”界定為一種民間的智慧和創新,將“山寨模式”界定為是開發中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將山寨現象界定為為一種“山寨產業”。艾君認為,如果我們站在中國,站在當今的中國,站在市場經濟發展期的中國,辯證地分析看待“山寨現象”,去深層解剖“山寨現象”的社會意義,則會發現它的存在對社會進步和發展有著許多的積極因素。對待“山寨文化現象”我們應該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剔除一些糟粕,採取包容之心,批判地吸收和接納。完全讚美一種文化,不是對待文化的科學態度和思維,而是固步自封和愚昧的表現。完全取締和否定一種文化,也不是對文化的辯證理解和分析,而是機械主義的主觀意識在作怪。
關於山寨現象、山寨文化、山寨產業發展的理解:對“山寨”、“山寨產品”以及引發的“山寨文化現象”,艾君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見解。 “山寨現象”起源背景:“山寨現象”的產生是與改革開放大背景相關聯的。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許多高科技、民營科技企業以及一些鄉鎮企業都有“山寨”發展的痕跡—
“山寨”原含義是代表那些占山為王的勢力範圍,有著不被官方察覺或者不願管轄的意味。當“山寨產品”出現後,因為概念的因素人們往往會與“黑工廠”、“地下工廠”生產的“三無”產品相聯繫。實際非也。“山寨”作為產品的代名詞而被社會認可和炒作,並成為一種現代社會的文化現象是與廣東民間IT業發展相關聯的,即是一種由民間IT力量發起的產業現 實際 “山寨產品”的起源和發展地並非僅僅廣東。這種現象在目前我國發達地區的20多年前已經很流行。只是那個時候還沒有把它作為一種“山寨”名詞給以界定,也沒有形成作為一種特殊的產業文化現象被討論。
他認為,如果給“山寨產品”下個定義,那就是 “山寨產品”,實際上是處在市場培育期的開發中國家,由一些有智慧頭腦型的民間人士,為滿足那些受消費能力限制、無法滿足生活需求品的群體對某種欣賞的產品(包括文化產品)的消費欲望,或者因為市場存在著的一種固有的產品因為長久沒有創新和換代,而通過“複製、模仿、學習、借鑑和創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場的一種“快速、滿足平民、適銷對路、具有多功能性低價位”的品牌產品。
而“山寨文化”則是指山寨產品從策劃、創意到加工製造,以及推向市場過程中,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以及社會上所形成的一種被社會廣泛關注,或者引起爭議的文化現象。
“山寨現象”出現和產生的背景是與改革開放大背景相關聯的。
改革開放後,中央提出“大力發展市場經濟”、走“科教興國之路”,提倡“大力發展個體、民營經濟”和“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要“走多種經營之路”,“搞活城鄉貿易”,倡導“科技攻關熱”,培養“科技能手”、“致富狀元”等大政方略。這為“山寨主”的產生和“山寨產品”發展提供了環境。隨著國門敞開,國際旅遊和交流的增多,一些產品的進口,以及非法走私品的鑽孔而入,中國人看到了許多夢裡都沒有見到過的產品,尤其是一些高科技產品無論式樣和功能都讓人眼饞,但價格太貴只能望而生畏。那時,我們經常聽到“外國的月亮也是圓的”這句話。實際上說明那時的中國的確太落後了,覺得已開發國家的一切都很新鮮。
八十年代,尤為典型的“山寨”大本營就是“溫州的日用小商品”、“河北白溝的皮製品”、“青島即墨路小商品”等,以廉價、實用、時尚著稱,實際多為仿製品和複製品,但迎合了當時老百姓口袋還沒有鼓起來的生活所需,為我國的商品流通和發展開了先河。
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大多數高科技、民營科技都有目前所講的“山寨”痕跡。過去的電腦的組裝、電視機的組裝、鉛字印表機等,其本身就是最大的“山寨產品”。實際上。至今許多大型有自己品牌的電腦廠家還有“山寨”痕跡。為何?你想過嗎?電腦的腦子這個最核心的部分“CPU”都不是自己本廠生產的就無真正意義上的品牌可言。
“山寨”發展模式,不僅長了國人的志氣,增強了國人的創造力,而且發展了經濟,搞活了流通,增強了市場的競爭力,也為我國科技進步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山寨現象”的誕生基礎:那么,為何“山寨現象”在我國已經走過了二十幾個春秋後的今天,卻在廣東被炒作起來了呢?這是因為it業已成為目前世界上最為強勢的產業有關。近幾年,我國手機、數碼產品、遊戲機等it業發展迅猛,也備受國人青睞,由此而引發的it教育的普及和人才的大量湧現。據悉,近幾年我國各種教育渠道培養的it業的大學畢業生有上千萬。正規、大型、知名的it企業就業崗位的不足,使大部分it人才無法進入大型的知名的it企業工作。就業的壓力,使他們只有走自己的路,自主發展創新之路。因為受發展資金的不足和科研條件的限制,只能走短平快、加工、模仿和改良發展的軌道。而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有著許多得天獨厚的自主創業的優勢,許多“it山寨王”靠這種方式發了財,賺到了錢,全國it人才大量湧入也就成為正常。
這些“it山寨王”是很有思維也很有經營頭腦的人才。他們最了解市場的需求,也最懂得這個行業發展的特點。針對眼下合資企業、國內大型企業因品牌效應價格高、產品更新慢,難以滿足普通百姓需求的情況下,“it山寨王”自然會瞄準這一市場的潛力,迅速加工、模仿和改良自己的低價位的平民產品投放市場。
市場競爭本身就是餌魚訛詐,存在著殘酷性。這一現象,自然也會引起一些正規、大型、知名的it企業的反感和輿論壓制。但對於這種“山寨現象”在國際上也找不到合理的法律依據進行限制。高科技產品的複製用的僅僅是從原理,從商標、內容和形狀都進行了修改,畢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盜版複製;高科技產品的仿製並沒有使用對方的商標更並非完全意義上的造假;高科技產品的改良卻是科技創新的範疇。所以,許多國內外大型企業也是束手無策。
另外,因為研究“山寨”現象的人少,許多人誤解了“山寨產品”的概念,沒有搞清楚“山寨”僅僅是個借用的概念,實際“山寨”已經賦予了現代許多理念。所以造成社會上有人把“黑工廠”、“地下工廠”生產的“三無”產品誤解成了“山寨產品”,有人將善打擦邊球、經常行走在行業政策的邊緣的行為當成了“山寨行為”。
在這種多方面造成的文化背景下,“山寨”現象引起爭議,被炒作起來也成為必然。“山寨文化”的發展起源於民間,在發展中被社會所接受,被政府所包容,因而這種文化自然會衝擊著人們意識觀念中的傳統思維模式和道德觀念,促進產品的革新進步和時代的變革。
“山寨現象”的辯證思考: “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是一種思維的革命和意識的進步。從一定意義上講,對於條件相對落後的個體、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體、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學習模仿、借鑑和改良,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先進性—
對於現代意義的“山寨文化現象”必須正確地理解它的發展背景和出現的時代意義。不能只看現象,不看本質;只看反面,不去認識它的正面;不能憑主觀和感受對待它,而不從客觀和發展角度去分析它。在一個以經濟發展作為首要任務的培育市場的國家,合理規範、正面引導“山寨文化”,倡導借鑑、學習和改良意識和行為,就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財富,也會為科技進步打下紮實的科技基礎。
“山寨文化”的出現和流行,實際上就是帶有一種思維的革命和意識的進步。從一定意義上講,對於條件相對落後的個體、群體和組織對其他個體、群體和組織中的主流產品、主流意識、主流現象的學習模仿、借鑑和改良,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先進性。具有很強的創新意識和智慧。我們不能將社會存在的造假行為、盜版行為等侵權行為強加到“山寨文化”的範疇。
“山寨文化”中的複製並非是完全意義上帶有盜版、造假等侵權行為的複製。“山寨文化”的複製是一個模仿、借鑑、學習和改良的過程,無論從產品名稱、產品內容或者技術的內涵和範疇以及表現出的式樣都已經煥然一新,儘管會有相似性,但像並非是也。已經並非是原來意義上的產品了。“相似”並非“就是”,這也是任何國家都無法從法律上對“山寨現象”進行法律制裁的原因。
實際上,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的教育、科技、文化和管理理念,以及人的思維價值觀的變革,都帶有目前所言的“山寨文化”的現象。無論從電視機、電腦、汽車,還是食品包裝、報刊版式、女人所有用品等等,都是從“山寨產品”開始逐漸走向自主創新自己發展的軌道。不僅在我國,就是我國的台灣經濟、韓國經濟、日本經濟的騰飛前期,都是在模仿、借鑑、學習和改良的過程帶來質的飛躍,都有“山寨現象”的痕跡。
艾君認為,在目前國際上技術封鎖,各國經濟和科技發展很不平衡的情況下,作為開發中國家要補上技術的差距、觀念的落後,重視山寨文化現象的研究和合理規範運用對實現科技進步、經濟騰飛,減少差距有著時代意義,包容、學習、借鑑和改良就是打開思維的鑰匙,學會了如何走好自己的路,發展自我、壯大自我的過程。就是一種敢向世界挑戰的勇氣和思維,就是生產力發展的動力源泉。
“山寨現象”出現的時代意義:辯證地看待“山寨現象”則會發現它的存在有一些時代積極意義。從一定意義上講,“山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一種特殊的產業模式和形式。應該充分肯定它的價值、包容它的存在、規範一些行為和社會道德,讓“山寨”成為發揮民間智慧和創造力,促使我國經濟發展、科技創新、市場流通、促進消費的一種動力--
對待“山寨文化現象”問題,如果我們站在中國,站在當今的中國,站在市場經濟發展期的中國,辯證地看待“山寨現象”則會發現它的存在有一些時代積極意義。
主要表現在:
一是“山寨產品”對產品壟斷帶有監督職能。模仿、借鑑、改良和創新而生產出低廉的價位、完備的功能的產品,有效地監督和促進了名牌主流產品的霸主壟斷地位,促使其產品的透明化和銷售價格的回落,形成了市場產品的競爭氛圍。
二是“山寨產品”促使社會主流產品的技術革新。“山寨產品”低廉的價位、完備的功能,甚至其技術的革命性,給一些名牌主流產品企業以壓力感,迫使他們進行技術革命和產品的更新換代,有效地促使了社會科技的進步和發展。
三是“山寨現象”搞活了流通。山寨現象來自民間,最能體現出民間的對產品的訴求,所以備受民間草根群體的喜愛,促進了社會的消費,搞活了流通市場。
四是“山寨文化理念”帶來了思維意識的革命。
五是“山寨文化”發展促進了自主就業,帶動了經濟的發展。
實際上,許多“山寨產品”從加工到銷售,甚至服務已經成為一條龍,形成了自己的產業鏈條。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講,“山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一種特殊的產業模式和形式,這種模式豐富了正在培育發展中的中國市場,扯動了內需,解決了就業,滿足了一定群體的消費需求,補充和豐富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涵。
“山寨現象”存在問題:對於“山寨”、“山寨產品”、“山寨現象”的問題,我們應該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承認“山寨現象”的出現對社會進步發展的積極意義同時,也要指出它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山寨產品”的出現有其時代背景和合理的因素這是不容置疑的。我們也必須承認,任何文化,包括傳統文化、民俗文化、主流文化、草根文化、宮廷文化等等,從不同時代和背景看,都有其劣根、愚昧和低俗的內容存在。“各種民間意識和行為而形成的文化”其健康積極的一面,會促使形成對主流文化的重要補充。但其愚昧落後的一面,無可否認也會對傳統意義上的主流文化帶來了輻射、腐蝕和衝擊。
當然,“山寨現象”中也有一些劣根性。例如,打政策法律的擦邊球,有侵權嫌疑,有違背市場道義等等。實際上,這些現象國內外個別有名的企業和組織中有的也存在。
還有一些“山寨產品”由於受科研水平、科研能力和資金不足的限制,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東西不多,有的僅僅是簡單的組裝、改裝,有的“山寨產品”售後服務不到位,有的就根本沒有售後服務,有的屬於名牌產品部件自我組裝有損於名牌產品的信譽。等等。
儘管存在不足,但艾君認為,“山寨現象”對社會進步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在發展過程中積聚和發揮民間智慧和才智,培育和發展市場拉動內需,解決百姓階層日用品所需,監督品牌壟斷回落物價,豐富百姓生活活躍市場流通,擴大就業門路,提高國民科技文化素質,解決科研難題積累經驗,培育挖掘和發現人才,實現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增長都具有積極意義和現實意義,應該加以鼓勵和提倡。
一手抓發展,一手抓規範; “甭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實際要說的就是發展的問題,發展是硬道理,沒有發展就沒有規範;
對於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關部門應在現有的政策法規指導下給予規範和正確引導,並加強法律監督力度。
一個以經濟發展作為首要任務的開發中國家,合理規範、正面引導“山寨現象”,倡導借鑑、學習和改良意識和行為,就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財富,打下紮實的科技攻關的基礎。而“山寨文化”與“草根文化”都是這個社會當今主流文化的重要補充。重視“草根文化”的研究,就會更多地了解民情、社情、人情和社會發展的狀況,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對待任何文化現象,不是靠法律法規去束縛和約束,而是從社會道德、社會認知去規範和正面引導,讓其向有益於社會進步、有利於民族尊嚴、有利於和諧共建的進步方面發展。
“山寨文化”這種誕生在市場經濟發展期的文化現象,誰也無法真正看透對我國未來社會和經濟、科技的發展到底會起到何種強勢的力量。因而,對待它的態度,不能靠立法壓抑,而應該辯證分析包容觀望。只要有進步意義的文化自然會滋生而壯大起來,對於腐朽的違背道義的文化也自然會自生自滅,這是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
總而言之,在對待“山寨現象”問題上,要在深入研究它的理念和背景的情況下,肯定它的價值、包容它的存在、規範一些行為和社會道德,讓其在發揮民間智慧和創造力,促使我國經濟發展、科技創新、市場流通和消費方面發揮作用,成為中華民族全面復興積聚民間智慧的一股力量。(2009年3月6日)
企業文化
艾君認為,計畫經濟、自由經濟和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所表現出來的企業文化現象和模式是不同的。可以這樣理解,自由經濟下的企業文化是建立在追求物質財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以政治為綱的計畫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文化往往帶有意識主導物質的發展痕跡;而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文化實際是建立在物質決定意識的基礎前提下,同時又會受到來自上層建築這種意識的制約的企業文化現象……
縱觀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模式,他認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種模式:計畫經濟、市場經濟和有計畫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即完全化的自由經濟。自由經濟背景下的市場文化的最大表現形式是企業的行為和發展除了受來自上層建築里相關的法規制約,企業的加工、生產和銷售儘管會受到宗教、價值觀、道德觀念等社會文化背景的影響,但企業自身的文化的建設是在企業發展、經營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並得到社會認可的過程。所以,它們的企業文化模式和方法更多的是在發展中自己形成的固有的、獨特的經驗的積累和總結。因而,這些企業文化的特點更多的是帶有普遍意義上的本區域內的社會性和人文價值觀和大的文化背景。可以這樣認為,這種環境下的企業文化的建立是物質決定意識的過程。如果我們將企業看作一個小社會去認識它,那么,企業的物質到產品它是一個生產過程,一定的經濟基礎決定了企業文化這種上層建築,企業文化這種上層建築又是建立在企業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意識形態及與之相應的各種制度設施的總和。包括:企業思想、行為、動機和政治,等等。
文革十年,我們所走過的在以政治為綱的條件下“計畫經濟”模式。而這種計畫經濟在文化上的表現形式是企業的行為和發展除了受法規的制約,還會受到許多官方文化、社會文化的影響和價值觀念的制約。即,上層建築這種反映並服務於物質關係的政治關係和思想關係完全制約了經濟基礎。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係幾乎是本末倒置了。所以企業在發展規劃和行為時,其企業文化是沒有獨自的特點的,往往都是大同小異。因而對於一個品牌的文化認可,不是自然形成的,往往看官方如何說,相關部門如何界定,社會文化的作用很小,消費者往往會將官方的界定作為唯一的消費理念。可以這樣講,這種企業文化的建立往往帶有意識決定物質的痕跡。
還有一種模式就是有計畫的商品經濟,這是我國改革開發後根據國情所建立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模式。即,強調了市場經濟的主導作用,同時又注重巨觀調控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所以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在充分體現物質決定意識的基礎上,追求物質生產力快速發展,同時又強調上層建築在經濟基礎中的促進作用。這種模式,也體現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要適應經濟基礎的發展唯物辯證法。更加重視從物質到產品的一個生產過程,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共同構成了一個生產過程,每一個因素都很重要。一定的經濟基礎決定了生產力,上層建築決定了生產關係。
可見,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文化實際是建立在物質決定意識的基礎上,追求物質生產力快速發展,同時又強調上層建築在經濟基礎中的促進作用情況下,受到來自上層建築這種意識的制約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一種特殊的企業文化現象。
在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的這種市場模式背景下,消費者對企業產品的認可往往會受到企業文化的影響,尤其會相信政府。如果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在企業文化建設上直接參與過多,尤其像類似於“名牌評選、信得過企業評選、百強企業評選、國優企業評選”等企業文化範疇方面的事情直接給以認可,會形成一個不正當的競爭氛圍,一旦不當也會在民眾中有損於政府公信力。
市場經濟本來就類同於自由經濟,政府在一些時期內做出一些適當的巨觀調控和指導,是有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的。即便是完全化的自由經濟模式,政府相關部門也理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進行行為約束、產品質量干預,尤其是在企業產品上儘可能監管、檢查,指導和直接把好企業的質量關。但筆者認為,在類似於名牌評選、信得過企業評選、百強企業評選、國優企業評選等企業文化範疇方面的事情(正常的職工思想教育、黨建、先進人物評選等除外),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相關部門則理應少插手或者不插手。
我國是在一個過去由計畫經濟模式下形成的人們的消費理念、價值觀念、對政府公信力的認可等文化理念還深深紮根在大多數公眾思維中。大多公眾都相信政府,無論企業產品質量如何,只要政府說好就信得過的消費觀念還在影響著消費者的意識。如果政府參與到企業類似於名牌評選、信得過企業評選、百強企業評選、國優企業評選等企業文化範疇方面的評選中,不僅會助長企業參與不正當的企業競爭,也會助長有的經營者產生重政府輕消費者權益的企業文化惡習,久而久之有的經營者也會在欲望膨脹中背信棄義,放棄誠信、商業信譽和道德,背靠政府給予的榮耀和光環,為追求高額利潤而不擇手段。
總而言之,計畫經濟、自由經濟和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所表現出來的企業文化現象是不同的。可以這樣理解,自由經濟下的企業文化是建立在追求物質財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在以政治為綱的計畫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文化往往帶有意識主導物質的發展痕跡;而有計畫的商品經濟,即,強調了市場經濟的主導作用,同時又注重巨觀調控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所以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企業文化實際是建立在物質決定意識的基礎上,追求物質生產力快速發展,同時又強調上層建築在經濟基礎中的促進作用情況下,受到來自上層建築這種意識的制約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一種特殊的企業文化現象。
艾君指出, 企業文化是企業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特定的人文環境、社會道德、文化價值觀、社會關係中自然形成並總結出的本企業在社會群體中體現出來的一種文化現象,不是企業在起步初期就讓人給設計出來的一種固有的文化發展模式,也並非是企業用金錢打造出來的一種灌輸給社會群體的一種文化現象。企業文化起源於某企業,但其表現在社會公眾中,並會影響著社會某一群體的思維、生活和工作……
有人搞了一輩子企業文化研究往往沒有搞明白的企業文化的真正內涵,往往忽略了社會文化、人文思想、社會價值觀和道德觀念的研究,僅僅是拘泥於為企業而企業,為經營理念而經營理念,為行銷策略而行銷策略,陷入了一個只研究局部不研究全部、只研究經營不研究價值觀念、只研究如何行銷宣傳不研究如何解決職工的道德理念。
許多大老闆們,從建廠開始就嘴裡喊著倡導企業文化卻最終也沒有搞清楚企業文化的背景和發展規律。往往只會把專家們給自己制定好的、自己喜歡的管理之道、價值觀念、企業理念、行為方式強硬地推廣給職工,而忽略了企業文化最基本的職工參與管理企業、企業在經營發展中所形成的獨有的文化特點。也就是說,我國許多企業的文化,實際僅僅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經行銷售理念和經營策略。
以艾君之見,企業文化是企業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特定的人文環境、社會道德、文化價值觀、社會關係中自然形成並總結出的本企業在社會群體中體現出來的一種文化現象,不是企業在起步初期就讓人給設計出來的一種固有的文化發展模式,也並非是企業用金錢打造出來的一種灌輸給社會群體的一種文化現象。企業文化起源於某企業,但其表現在社會公眾中,並會影響著社會某一群體的思維、生活和工作。
文化惠民
艾君認為,文化惠民是黨和政府近幾年親民政策、愛民政策的體現,也是“執政為民”理念的在文化上的具體反映。2009年兩會,溫總理工作報告中提到,今年中央政府投資包括文化項目在內的總額9080億元的民生工程建設項目和“努力推進文化惠民工程”。在今年的經濟形勢嚴峻,對於一個開發中國家能夠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又拿出一筆子包括文化項目在內的資金改善民生,“努力推進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彰現了政府足夠的魄力,反映了政府重視民生、服務民眾,親民愛民的惠民政策。
艾君在中國網“兩會解讀”中指出,要做到文化惠民,就要做到文化惠民不腐蝕民,文化得民而不背離民,文化提高修養而不是愚昧人,文化服務人民而不是形象工程欺騙於民。正如溫總理所講,“絕不能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要改善文化民生,就要努力推進文化惠民工程。要做好文化惠民工作,就要解放思想,轉變意識,立足當地放眼四海,領會文化的含義和運行規律,吃透文化的內在本質和表現方式,本著“科學發展、和諧共建”的原則,著力服務百姓、豐富生活、提供精神食糧、促進經濟發展。
艾君觀點,要“推進文化惠民工程”建設的落實,重點還是在基層政府,基層政府的思維和意識,指導思想,以及出發點和落實手段,決定著文化能否真正做到惠民,能否真正起到惠民的作用。基層政府要做好文化惠民工作,使文化惠民不腐蝕民,文化得民而不背離民,就要解放思想,轉變意識,立足當地放眼四海,領會文化的含義和運行規律,吃透文化的內在本質和表現方式,本著“科學發展、和諧共建”的原則,著力服務百姓、豐富生活、提供精神食糧、促進經濟發展。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堅持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教育人民,樹立民族自強精神和時代思維意識,推進和諧文化和先進文化建設,培育民間的文明社會風尚,推動民間的文化創新活動。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研究當地情況、徵求百姓意願,老老實實、實實在在為咱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做點實事、真事,而不是虛事、假事、空事。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立足地方優勢、獲得百姓信賴,真心實意為地方經濟發展搭台唱戲,而不是搞些百姓反感,假大空的文化形象工程。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先進的文化武裝頭腦,以全新的理念服務實踐,既要考慮到百姓的文化生活習俗,又要明白低俗、腐朽、愚昧、迷信的文化習俗對百姓生活、意識以及子孫後代的毒害性,以及對文明社會的腐蝕性,保持清醒的頭腦,使倡導和扶持的文化項目和文化普及更具有時代性、先進性、國際性和健康性。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多考慮百姓的文化生活的需求,多研究文化項目的時代性和前瞻性,避免所上項目成為擺設貢品,避免所上項目的短期行為,遭百姓反感而影響和諧大業建設。
文化要做到惠民,就要求基層政府多研究適合當地發展的文化產業,構建出一條百姓能參與到、百姓能受益得,帶有陽光的、朝陽的文化產業鏈條,增加地方收入,惠及百姓生活。
文化要做到惠民,基層政府就要盡心盡力豐富民眾文化生活,培養出自己的文化帶頭人,將健康的、高雅的文化種子播撒到各個角落,將文化的先進理念和運行規律普及到百姓的腦海,提高百姓對文化的鑑賞力和審美情趣,提高百姓的文化素質,為民族復興大業服好務。
他認為,各級政府,要做好文化惠民,就要做到文化惠民不腐蝕民,文化得民而不背離民,文化提高修養而不是愚昧人,文化服務人民而不是形象工程欺騙於民。正如溫總理所講,“絕不能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選自《時代信報》,作者:艾君)
廣告
艾君在1994年由現代出版社出版的《當代生意經》對於廣告概念問題這樣闡述,讀完一些廣告定義,不難發現有的還可以說是個較為完整的定義,有的則只是對廣告的簡單地判斷。更值得商榷的是有的定義還沒有解釋清楚廣告是怎么回事,解釋中又重複出現了“廣告”之詞。或將廣告當成修飾詞語出現,如廣告語,廣告客戶、廣告者、廣告信息……這好比張三問李四:“什麼叫藝術?”李四答:“由藝術家創作或表演的作品……”。人們便會問:沒有講明藝術的定義,不知道什麼叫藝術,怎么會出現藝術家?
艾君認為,在弄清廣告定義之前,首先要看看生活中的廣告活動是怎樣運轉的。他解讀為,組織或個體(廣告主)為了目的(樹立形象、推銷產品、求購、聲明、招生、求職等)依靠(付出費用)確定媒體,按規定時間、要求,真實地傳播信息的活動。
從廣告運轉的規律、程式,艾君為廣告下這樣一個定義:
廣告,即確定的組織或個人為了一定的目的,依靠付出費用,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要求,由指定的媒體,將真實信息傳播出去的一種交流活動。(1994年,現代出版社《當代生意經》165頁,艾君著)他認為,這個定義從實踐中來,必然能反映廣告的本質屬性,也能夠解釋通除商業廣告之外的一些廣告現象。如“徵婚啟事”、“政府通告”、“聚會通知”等一些與經濟無關的公益廣告。
公共關係
艾君在1994年由現代出版社出版的《當代生意經》對於公共關係概念問題這樣闡述,其一,公共關係是一種“舶來品”,被公認為起源於美國,並且是為了某種政治需要而產生的。例如,“廢奴運動”、“立憲運動”、“總統競選”等,公關在其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從政治的需要逐漸走向其他領域。公共關係是一門學科,它同自然科學中“物理、數學”一樣,有其獨立性,也有與其它學科的聯繫性。因為任何事物都有著其特殊性和聯繫性,所以不能因為公共關係在某些方面與其他的學科有著相似、相近或聯繫的特點,就盲目將其歸類和混淆。其二,必須強調公共關係的組織概念。公共關係強調的是一個人才在的群體組織,並非個體或者物體。其三,公共關係的職能主要表現在幫助組織建立一種信譽、協調好內外關係,提高組織的知名度美譽度上。
由此它為公共關係下了如下定義。 公共關係是一個組織為了達到一種特定目標,在組織內外部員工之間、組織之間建立起一種良好關係的科學。它是一種有意識的管理活動。組織中的一種良好的公共關係建立,它需要良好的公共關係活動的策劃來實施和實現的。(1994年,現代出版社《當代生意經》254頁,艾君著)
理論觀觀點補充
中日韓端午節
艾君此觀點以題為《中國與韓日端午節同“期”不同“意”》在2009年提出後,迅速成為中國網、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環球網等重要媒體的端午節的重要文章放在顯著位置。
比較分析認為,韓國端午祭(節)與我國端午節同“期”不同“日”不同“意”,無論形式和內容都“風馬牛不相及”。日本的兒童節(端午節),儘管名稱、內涵有著本質區別,但節日日期以及期間的一些風俗習慣和含義與我國的“端午節”一些習俗有相似之處。例如,吃粽子,以及插艾草、菖蒲以占卜吉凶的民俗等等。
艾君認為,爭論一種民間文化的起源和發源地沒有實際意義,關鍵是看這種民間文化在當今生活和社會的根基和發展狀況,民間文化的自生自滅是其發展規律,舊的習俗消失的那一天自然是被新生的習俗所替代的日子。對待民間文化保護不是目的,重要的是這種民間習俗是否還有廣泛的民眾基礎,是否還有其適應社會進步的積極因素,是否還有它的生存和發展的內外土壤?端午節,如果僅僅單一地作為一種民間節日去看待就會失去它的社會時代意義。但是,我國的端午節是與紀念愛國主義詩人屈原相關聯的,因此,保護它、弘揚它、普及它,就具有很強的社會意義和時代意義。
民俗節日元旦
2006年12月29日艾君提出了題為《元旦是中西合璧的民俗節日》觀點,迅速成為中國網、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環球網等重要媒體的元旦節的重要文章放在顯著位置。
元旦是中華固有的傳統節日嗎?元旦是舶來品嗎?元旦是新年嗎?元旦是春節嗎?
艾君認為,實際上,元旦是真正意義上的“洋為中用、古為今用、中西合璧”的產物。從某種意義講,可以說,元旦是丟了中華習俗的魂,流著西方的血,產生長大的混血兒。
民俗節日失寵
面對洋節大行其道,傳統節日越過越沒有味道。許多憂國憂民者也在發出這樣的感慨:洋節取代了傳統節日,知聖誕不知春節了,過情人節不過七夕了。等等。原因呢?2009年5月26日艾君提出了“保護民俗節日”的獨特觀點,倍受媒體矚目。
《用陰曆過傳統節日已經不合時宜》
有人說,在“洋節日”的味道越來越濃的時候,中國傳統節日的“節”味卻越來越淡了,尤其是年輕人正漸漸成為“洋節”的“奴隸”。也有人說,人們對洋節的熱衷並非簡單的“崇洋”心理,這裡面是商業運作的“魔力”。還有人說,政府以及輿論媒體沒有更好地對傳統節日進行廣泛宣傳、提倡,使很多人對傳統節日談化。
2006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十位博士甚至發出聯合署名倡議書,號召人們慎對西方節日,旨在“喚醒國人、抵禦西方文化擴張”。
面對洋節大行其道,傳統節日越過越沒有味道。許多憂國憂民者也在發出這樣的感慨:洋節取代了傳統節日,知聖誕不知春節了,過情人節不過七夕了。等等。
實際上,這些年來我們的媒體對於傳統節日的宣傳每時每刻也沒有間斷過,對於傳統節日的呼籲聲經常見於報端,對於傳統節日的“兩會”提案每年都有,對於傳統節日的弘揚和保護力度和措施政府和各級文化組織一直在進行,那么,為何傳統節日始終熱不起來,還易被遺忘和淡漠呢?
對於這些問題,這些年來筆者曾經多次與一些學者探討過、交流過,艾君自有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艾君認為,傳統節日始終熱不起來還很容易被遺忘和淡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節日的本身的因素外,也有過節人的喜好所決定的。
談古曲藝術
艾君拙見,古典詩詞歌曲這種遠古而來的高雅藝術,要普及發展和保護,必須走雅俗共賞,推陳出新的發展之路。雅的要保留,俗的亟待開發。讓古詩詞演唱不僅成為文墨客的藝術,也要讓其走入尋常百姓之中。將傳統的古典音樂進行二步創作,讓古詩詞歌曲呈現出多樣化的藝術風格,古曲必將迎來藝術的春天。“俗熱”過後必定是“雅熱”,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
古曲是我國民族文化的精髓,演唱古曲有利於振興民族音樂的精華,凝聚民族精神。一位歌手能準確地把握好古詩詞的演唱也是其對民族音樂追求的至高境界,反映了其對古詩詞的深刻理解,彰顯了其對曲子和詞意的完美融合和把握。
詩書畫現象
“詩畫同體觀”是艾君在2006年提出的一種新的詩畫理論見解,是對傳統詩畫理論中的“詩畫同源”的觀點創新性思維,它從根本上揭示了詩與畫的關係以及詩與畫本質的含義和審美標準,揭示了成為畫家的必要條件,揭示了畫家與畫工的本質區別,使詩與畫從藝術的思維上趨向了統一性。對於如何判定書畫品的藝術性,如何鑑定畫家與畫工的區別,如何看待詩人、畫家的為詩、為畫理念等都帶有革命性的意義。
艾君在《不會為詩者何以為畫》中闡述說,古人審美中的詩情畫意實際要表述的就是“詩畫同體”。沒有意境、沒有詩意,或者說不能傳神的畫作僅僅能作為裝飾品,而不是藝術品。
他認為,“詩畫同體”,而非“詩畫同源”。是因為“詩畫同源”是把詩畫放在同一套理論體系中從表現形式去區分對待。而“詩畫同體”是把詩畫放在同一套理論體系中從不同成長期形體上去看待,意思就是“詩是畫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而畫是將詩意轉化成圖形的藝術。一位詩人如果僅僅能用語言或者文字去表達出來自己的詩意,軀體是不健全的;一位繪畫者如果其畫作不能表達出詩意僅僅算作‘畫工’,即技術工人。只有具有詩情畫意得畫者,才能創作出真正的藝術作品,才能成為名副其實的畫家”。
認識上的誤區
山寨現象社會學家艾君認為,當山寨現象在我國走過了二十多年的路程後,伴隨著人們對這種文化現象和產業發展模式的逐步矚目,山寨一詞也就自然誕生,因為存在著認識上的差異,存在著對山寨發展現象的理解不足,所以山寨問題在爭議、彷徨、議論中自然形成了一種文化現象。應該承認,當山寨現象已成為一種草根文化現象時,對於它的理解、對於它的認識自然也會出現一些誤區,這是正常的文化現象。但是,在山寨現象被炒熱以後的今天,在山寨現象問題上,如果我們還不去弄明白一些概念,搞清楚一些問題的內涵和特點,不懂山寨內涵卻在談山寨、不去研究山寨本質卻在議山寨,沒有去搞清楚山寨特點卻在寫山寨、用山寨,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非議,使社會走向、輿論導向走入極端化,會影響到政府的正確判斷和決策,不利於山寨產業的健康發展和民族經濟的發展,需要釐清和糾正一些認識上的誤區。
關於山寨明星
山寨明星定義
社會學家、民俗學家艾君將“山寨明星”定義為,那些由某個組織或者群體因為某種市場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策劃、塑造,利用模仿社會上已有的名人、明星等手段,策劃打造出來的具有一定社會認可度的某名人的替身、模仿秀、特型演員,或者模仿某名人、明星為某種商業需求作為形象代言者。〖選自2009年08月28日出版的《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