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體制比較研究

(一)美國政治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二)美國經濟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三)美國文化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第1版 (2008年9月1日)
叢書名: 二十一世紀法學熱點系列
平裝: 513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801859686, 7801859685
條形碼: 9787801859686
尺寸: 20.6 x 14.5 x 2.3 cm
重量: 522 g

作者簡介

廖中洪,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著有《中國民事訴訟程式制度研究》、《民事訴訟程式改革熱點問題研究》、《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證據運用研究》等多部專著和著作。公開發表《人權保障與我國民訴法的修改》、《自由心證與法官心證來源》、《檢察機關提起民事訴訟若干問題研究》、 《民事程式立法中的國家本位主義批判》、《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立法體例之比較研究》等多篇論文。

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體制比較研究》採用比較的方式,通過對世界幾個主要國家和我國民事訴訟體制形成與發展的研究,以及對於這些國家民事訴訟體制與各國社會經濟、政治、歷史文化之間有關規律和聯繫的歸納、分析,力圖從巨觀上為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再修改提供一些可資參考的建設性意見,從而促進有關研究的深化,以達到《民事訴訟法》修改能夠與中國現實的社會狀態,以及發展相匹配,使之更加適應中國社會經濟、政治,以及民事司法救濟發展的需要。全書在結構上分為七大部分,具體包括民事訴訟體制比較研究的價值考察、兩大法系夾縫中的日本民事訴訟體制、英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等。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民事訴訟體制比較研究的價值考察
一、民事訴訟體制的界定
二、民事訴訟體制研究的價值
(一)有利於糾正目前學術研究中在方式、方法和思考角度上的誤區
(二)有益於深刻認識和揭示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社會政治、經濟和傳統文化之間的關係以及聯繫
(三)有利於為中國民事訴訟體制改革與完善提供充分的論證和依據
第二部分 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
一、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
(一)羅馬民事訴訟與德國民事訴訟
(二)日耳曼訴訟與德國民事訴訟法
(三)德國普通民事訴訟
(四)法國民事訴訟法對德國民事訴訟法的影響
(五)德國統一民事訴訟法典的制定——民事訴訟體制正式確立
二、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與特徵
(一)法院體制
(二)社會化訴訟模式——當事人自由的限制和法官權力的強化
(三)審前程式
(四)獨立的證據調查程式(Selbstandiges Beweisverfahren)
(五)庭審程式
(六)判決
(七)救濟程式
(八)民事訴訟中的檢察機關
(九)證據制度特徵
三、德國政治、經濟和文化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一)19世紀末以來德國社會發展概況
(二)經濟因素對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發展的影響
(三)政治因素對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四)文化因素對於德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第三部分 兩大法系夾縫中的日本民事訴訟體制
一、日本民事訴訟體制的歷史演變:內在理路
(一)氏族法:裁判制度的生成背景
(二)大化改新與大陸法的繼受:律令法時代
(三)鎌倉、室町法:民事審判之獨立
(四)幕藩法
(五)明治時期近代裁判法的形成
二、日本戰後改革與現代法的形成:外緣影響
(一)波茨坦宣言與日本戰後改革
(二)戰後日本憲法下的民法修改與民事訴訟法修改
(三)戰後日本民事訴訟法全貌
三、日本現行的民事訴訟體制
(一)訴訟體制概述
(二)大陸法與英莢法訴訟體制夾縫中的日本民事訴訟體制:以裁判為中心
四、法律移植困惑下的調停
(一)日本的法與調停
(二)調停解決糾紛的歷史
(三)從昭和49年修正案看調停製度的發展方向
(四)未來的展望
第四部分 英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
一、英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
(一)古代英國法及其民事訴訟制度
(二)英國普通法的形成與發展
(三)衡平法的產生與發展
(四)19世紀英國的民事司法改革
二、英國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與特徵
(一)法院體制特徵
(二)訴訟模式的特徵
(三)民事訴訟特徵
(四)證據制度特徵
三、英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一)政治方面的影響
(二)經濟方面的影響
(三)文化方面的影響
第五部分 美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
一、美國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
(一)殖民地時期的民事訴訟法
(二)建國時期的民事訴訟法
(三)法典化時期的美國民事訴訟法
二、美國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與特徵
(一)法院體制特徵
(二)訴訟模式特徵
(三)訴訟程式特徵
(四)證據制度特徵
三、美國政治、經濟和文化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一)美國政治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二)美國經濟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三)美國文化對民事訴訟體制的影響
第六部分 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與發展
一、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的形成
(一)研究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的目的
(二)關於中國封建社會是否存在相應的民事訴訟體制問題
(三)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形成與發展的歷史
二、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體制的特徵
(一)審判體制方面的特徵
(二)訴訟模式方面的特徵
(三)訴訟程式方面的特徵
(四)證據制度方面的特徵
(五)執行體制方面的特徵
三、中國傳統民事訴訟制度規定中值得吸收、借鑑的因素
(一)關於“辨告”程式的規定
(二)關於?誓審”程式的規定
(三)關於“直訴”程式的規定
四、導致中國封建社會民事訴訟程式性規定與訴訟體制問題的基本原因
(一)社會經濟結構方面的原因
(二)社會治理觀念方面的原因
(三)封建統治者對於司法審判功能、性質認識方面的原因
五、中國傳統民事訴訟觀念、意識和體制設定對於後世和現實的影響
(一)訴訟程式觀念和意識方面的影響
(二)解決民事糾紛方式上的影響
(三)司法機構設定以及許可權劃分上的影響
(四)無視當事人權利保護方面的影響
(五)傳統審判監督制度設定對於現實審判監督程式制度設定的影響
(六)程式制度構建、設定和傳統習慣方面的影響
(七)立法技術方面的影響
第七部分 中國現代社會與民事訴訟體制
一、中國現代民事訴訟體制的產生
二、中國現代民事訴訟體制的初步發展
(一)南京臨時政府時期
(二)北洋政府時期
(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四)新民主主義革命根據地時期
三、現代民事訴訟體制的轉型
(一)1949年到1956年,民事訴訟體制的轉型初期
(二)1957年到1976年,民事訴訟體制建設的癱瘓時期
四、現代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與完善
(一)1978年至1991年,我國民事訴訟體制的恢復和發展時期
(二)1991年至今,我國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時期
五、中國現代民事訴訟體制的發展特徵
(一)法院體制特徵
(二)訴訟模式特徵
(三)訴訟程式特徵
(四)證據制度特徵
六、《中國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訴訟體制之間的協調與配套
(一)法院體制的改革與完善
(二)訴訟模式的改革與完善
(三)訴訟程式的改革與完善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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