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筆者主張應當沿著強化當事人之主導權的方向對我國辯論原則予以完善。因此本書內容分為七章,主要包括辯論原則之基礎理論、我國辯論原則之檢討、辯論原則的內容、我國辯論原則之重塑所面臨的障礙及其克服等,對辯論原則展開討論,並積極探討符合民事訴訟運行規律的辯論原則。
目錄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辯論原則之基礎理論
一、辯論原則之基本原則屬性
二、辯論原則的含義與沿革
(一)辯論原則的基本含義
(二)羅馬民事訴訟中辯論原則之雛形
(三)大陸法系民事訴訟中辯論原則之確立
(四)英美法系民事訴訟中辯論原則之體現
(五)辯論原則的發展趨勢
三、辯論原則的根據
(一)辯論原則的根據之主要觀點
(二)對辯論原則諸根據論之評論
(三)本書對辯論原則之根據的理解
四、辯論原則與相關範疇的關係
(一)辯論原則與處分原則的關係
(二)辯論原則與當事人主義的關係
(三)辯論原則與職權主義的關係
(四)辯論原則與闡明權的關係
五、辯論原則與民事訴訟模式
第二章 我國辯論原則之檢討
一、我國辯論原則的含義及其淵源
(一)我國民事訴訟立法與理論中辯論原則的一般含義
(二)我國辯論原則的淵源
二、中外辯論原則之比較
(一)辯論原則之含義界定上的不同
(二)對民事訴訟程式是否具有基本的指導作用之區別
(三)如何為辯論權提供保障之觀念上、方式上的差異
三、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辯論原則之缺陷分析
(一)內容的“空洞化”使其難以契合於“基本原則”之屬性
(二)對“客觀真實”的不當理解和追求使其輕視了訴訟程式的公正性
(三)裁判不受辯論內容的制約容易導致權力濫用和腐敗
(四)造成法院的負擔、責任過重並引發一些內在的程式矛盾
四、辯論原則之重新界定
第三章 辯論原則的內容(一)
一、辯論原則與訴訟標的
(一)法院裁判應當受當事入主張的訴訟標的之約束
(二)訴訟標的理論對法院裁判範圍的影響
(三)法院裁判應否受原告法律上見解的約束
二、辯論原則所適用的事實範圍
(一)民事訴訟中事實的分類
(二)辯論原則所適用的事實範圍之爭論
(三)本書的觀點
三、辯論原則與證據資料的收集提供
(一)證據資料的收集提供屬於當事人的許可權和責任
(二)法院對證據的調查收集問題
第四章 辯論原則的內容(二)
一、自認的含義、分類與構成要件
(一)自認的含義
(二)自認的理論分類
(三)訴訟上自認的構成要件
二、自認的效力與撤銷
(一)自認的效力
(二)自認的撤銷
三、擬制的自認、間接事實之自認與權利之自認
(一)擬制的自認
(二)對間接事實的自認
(三)關於權利自認的問題
第五章 辯論原則的補充——闡明權
一、闡明權制度與理論的主要內容
(一)闡明權的含義與必要性
(二)闡明權的立法沿革
(三)闡明權的具體內容
(四)闡明權的性質
(五)衡量是否怠於行使闡明權的標準
二、我國關於闡明權制度的立法、理論與實踐
(一)立法現狀
(二)理論研究的現狀
(三)我國關於闡明權的司法實踐
(四)完善闡明權制度的措施及其應注意的問題
第六章 辯論原則的例外——職權探知原則
一、職權探知原則的界定
(一)職權探知原則的含義
(二)本書對職權探知原則的理解
二、訴訟要件
(一)訴訟要件的內容
(二)訴的利益與訴訟要件
(三)訴訟要件應依職權進行調查
三、人事訴訟程式
(一)人事訴訟程式的一般界定
(二)婚姻無效事件與撤銷婚姻事件的程式
第七章 我國辯論原則之重塑所面臨的障礙及其克服
一、辯論原則的觀念障礙及其克服
(一)對私權自治或意思自治原則的不信任
(二)對程式公正觀念和程式保障論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三)程式的自我歸責觀念和既判力觀念存在嚴重欠缺
二、辯論原則的制度障礙及其克服
(一)民事訴訟程式的分化程度較低
(二)當事人的取證權利缺乏制度保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