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本書展示了判決的內在邏輯順序,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將訴訟方法論貫穿全文進行深入的政府分析與實踐難題的解決,在運用要要件事實理論探討證明標準的問題,論證司法認知規則在民事判決事實真偽不明時對法律判定之作用等方面都有不乏新穎而深刻的觀點。由於我們對自己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常常會持一種想當然的態度——即自以為能夠理解。這就使我們對大部分真正的法律程式不甚了解,因此我們就必須使我們的觀點與我們的判決互相印證。換言之,它們實際上是同一基本理性的純粹面相和實踐面相。
在實踐中,無數法律工作者都在感嘆紙面的法律與實際的法律之間存在著隔閡,只注重抽象的法律條文就難以把握法制運行的複雜多樣的實際狀態。於是審判漸次成為法學研究的焦點,審判方式改革也成為當前法學研究的熱點。在民事審判的重心由審判結果移位到審判過程本身的同時,要分析以判決形式為表象的審判結果,筆者認為只能力求在理論與實踐中找到一個支撐點,就是以民事判決為理論基點,在其價值層面以及理論分析、過程分析上為保障程式正當性尋找一個突破口,其間必然要對民事判決作理論和實踐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