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民事判決既判力主觀範圍研究》從民事判決既判力主觀範圍的界定著手,創建性地提出了既判力主觀範圍的理論框架,即既判力主觀範圍的三個層面:相對性、對世性、擴張性。並運用程式與實體相結合的方式,從理論和實踐角度對之進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許多既創新又務實的觀點和見解。
作者簡介
常廷彬,男,河南南樂人,法學博士,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先後於2003年§月和2009年6月分別獲得中國人民大學訴訟法學碩士、博士學位,2009年9月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兼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廣東省訴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兼職研究員等。曾主持、參與省部級課題多項,參與《仲裁法》、《民事訴訟法》、《以案說法·執行篇》等多部教材、著作的寫作,在《中國法學》、《法學家》、《政治與法律》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0餘篇。
圖書目錄
前言
一、選題的緣起與意義
二、研究方法
三、本書的結構安排
第一章 既判力及其主觀範圍
一、既判力的概念、條件和作用範圍
(一)既判力的概念
(二)既判力的條件
(三)既判力的作用範圍
二、既判力主觀範圍的界定
(一)既判力主觀範圍的內涵
(二)既判力主觀範圍的特徵
(三)既判力主觀範圍的界限
三、既判力主觀範圍與判決其他效力主觀範圍
(一)反射效的主觀範圍
(二)參加效力的主觀範圍
(三)形成力的主觀範圍
四、既判力主觀範圍的價值分析
(一)確保、提高國家審判權的權威性
(二)程式安定性要求
(三)降低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
(四)阻止、防止糾纏性訴訟
(五)誠實信用原則的貫徹和落實
(六)良好法律秩序的確立
第二章 既判力的相對性與對世性
一、既判力的相對性
(一)既判力相對性的含義
(二)既判力相對性的依據
(三)實體當事人、訴訟當事人和判決當事人
(四)當事人的範圍
(五)當事人的確定
二、既判力的對世性
(一)對世性的內涵
(二)對世性的本質
(三)對世性的判決種類
(四)對世性的正當化
第三章 既判力主觀範圍的擴張
一、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的含義及理論基礎
(一)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的含義
(二)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的法理基礎
(三)外國有關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的規定
(四)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的類型分析
二、特定繼受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基準時點前特定繼受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二)基準時點後特定繼受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三、被擔當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訴訟擔當
(二)既判力向被擔當人的擴張
(三)我國訴訟擔當法律規定的分析與完善
四、請求標的物占有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直接占有人與間接占有人
(二)自主占有人與輔助占有人
(三)因虛假轉讓而占有請求標的物的人
(四)我國請求標的物占有人制度的完善
第四章 既判力主觀範圍與執行力主觀範圍的交錯
一、執行力主觀範圍的界定
(一)執行力主觀範圍的內涵
(二)執行力主觀範圍與既判力主觀範圍
(三)執行力主觀範圍的界限
二、執行力主觀範圍的擴張
(一)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正當性
(二)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條件
(三)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分類
(四)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對象及其確定
(五)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程式救濟
三、執行當事人的變更
(一)執行當事人變更的界定
(二)執行當事人變更的類型分析
(三)執行當事人變更與執行力的主觀擴張
(四)執行當事人變更存在的問題
(五)執行當事人變更制度的完善
第五章 既判力、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類型化分析
一、公司訴訟判決效力的主觀範圍擴張
(一)公司訴訟之判決的對世效力
(二)執行力向被執行人(公司)的股東擴張
二、身份關係訴訟判決效力的主觀範圍擴張
(一)身份關係訴訟判決的對世效力
(二)執行力向債務人之配偶擴張
三、被代位人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代位訴訟之訴訟標的
(二)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三)代位訴訟系屬中債務人起訴問題
(四)代位訴訟判決既判力的主觀範圍
(五)我國代位訴訟制度的完善
四、訴訟系屬後單純受讓訴訟標的物的人
與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單純受讓訴訟標的物的人
(二)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的阻卻
(三)執行異議之訴的救濟
五、判決確認權利的受讓人與執行力主觀範圍擴張
(一)判決確認權利的轉讓
(二)權利受讓人的適格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