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德龍

1998年畢業於青島大學法律系國際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2001年於西南政法大學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 現為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廣東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毛德龍,男,山東省日照市人,1977年3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博士研究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曾到香港中文大學、台灣東吳大學訪問。1998年畢業於青島大學法律系國際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於西南政法大學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同年8月到廣東省東莞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現為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廣東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目前,借調至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迄今為止,在《法律適用》、《人民司法》、《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等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參加過兩個省部級課題的研究,主編或者參編著作三部,其中三篇文章在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論文討論會上獲獎,一篇調研報告獲得廣東省法院系統優秀調研成果一等獎、東莞市首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其中,《進退之間——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確定原則的反思》獲得全國法院系統第十四屆學術論文研討會三等獎。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