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官屯村

經濟發展

鄉土人才在引導農民民眾擺脫傳統觀念束縛,轉變生產經營方式,推動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繁榮農村文化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示範和輻射作用。因此,建立一支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鄉土人才隊伍,是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的重要力量。
一、完善鄉土人才工作機制。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發展的思想觀念,增強領導幹部“為官一任,興一方人才,保一方發展”的責任感,把培養鄉土人才作為地方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的首要工作。一是構建鄉土人才政策體系。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和鄉土人才成長的規律和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鄉土人才發展計畫,明確鄉土人才開發的措施和目標,制定鄉土人才培養和管理辦法及表彰獎勵辦法等有關政策,為鄉土人才的開發培養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二是建立鄉土人才扶助機制。建立一個完善的扶助機制,創設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有利於鄉土人才的迅速崛起。
二、加大鄉土人才培訓力度。加強鄉土人才的技能技術培訓,培養有文化、懂技術、善管理、會經營的新型鄉土人才,才能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持。一是在技能培訓上下功夫。利用農村遠程教育開展各類實用技術技能培訓,著重進行現代科技、市場經濟、農村實用新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強化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運用能力。同時,以青年農民為主要對象,以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培訓為重點,全方位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不斷更新知識,全面提高技術技能。二是在開闊視野上下功夫。一方面,有目的、有計畫地組織鄉土人才到發達地區學習先進經驗,啟迪思維,開拓視野,加強與外界的技術交流和合作。另一方面,積極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組織各類專家上門服務,進行巡迴輔導,傳播新技術、新知識,加快鄉土人才知識更新步伐。另外,組織突出的鄉土人才組成學術報告團,在鄉域之間開展巡迴學術報告,既介紹自己的先進經驗,又學習其他鄉土人才的成功做法,促進縣域之間鄉土人才的相互提高。三是在基地示範上下功夫。積極鼓勵、支持鄉鎮幹部、農技人員領辦、創辦、建立各類科技示範基地,形成示範樣板,便於組織鄉土人才在現場觀摩中進行實踐技術指導,促使鄉土人才提能升級。四是在“三培養”上下功夫。一支政治素質高,致富能力強的農村幹部隊伍,對一村乃至一方的經濟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引領作用。要把鄉土人才培養成黨員,把黨員鄉土人才培養成村組幹部,把村組幹部培養成致富能人的“三培養”活動作為鄉土人才建設的主要手段。通過開展“三培養”活動,積極引導他們向黨組織靠攏,不斷增強鄉土人才的光榮感和使命感,提高其組織領導能力和決策水平能力,建設一支紮根農村、貼近農民、服務農村,能夠帶領農民致富奔小康的新農村建設帶頭人隊伍。
三、創新鄉土人才激勵機制。科學的激勵機制是保持人才上進的源動力,只有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才能最大限度的激發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培養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一是政治上激勵。對政治成熟、有管理能力的優秀鄉土人才,積極推薦他們參與村級民主政治建設,將其牽動產業和管理村務的雙重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對年輕、工作能力強、成績突出的鄉土人才重點培養,符合條件的推薦加入黨組織,並優先選拔、充實到村組幹部隊伍之中,為鄉土人才發揮作用搭建舞台,提供用武之地,使其成為帶動產業發展的領軍人物和基層組織建設的新生力量。二是榮譽上激勵。積極開展鄉土人才“創優爭先”、“優秀鄉土人才”、“拔尖人才“等評比活動,大力宣傳他們的典型事跡和成功經驗,弘揚他們的精神,擴大他們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加大對他們的獎勵、表彰力度,讓他們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工作的認可和支持。三是待遇上激勵。建立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製度,把鄉土人才的選拔同職稱評定相結合,讓“土專家”、“田秀才”有名有份,並落實相應待遇,明確權力和義務,以增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激發他們發展農村經濟的潛能和熱情,促使他們帶領民眾走發展致富道路。

計生辦證

一、居住在大新橋辦事處轄區,符合生育條件的育齡夫婦,均可在我辦辦理服務證,夫妻一方屬於外地(含本市各鄉鎮辦事處),經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婚育證明,方可辦證。
二、一孩辦證程式:
1、持結婚證、戶口或身份證到計生辦領取並填寫一孩申請表,雙方單位簽字蓋章,證明其婚姻狀況,即是否是初婚,或是再婚,再到所住村(居)委會簽字蓋章。30歲以上的育齡夫婦,另附單位婚育證明。
2、凡符合《貴州省計畫生育條例》第15條1-4款,第10條1-3款的一孩夫婦,均可辦理二孩生育證。
三、二孩辦理程式:
1、先由夫婦雙方聯名申請,說明辦證理由,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簽字蓋章。經審符合發給二孩申請填表填寫,夫妻雙方居住的村居委會、雙方單位及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單位意見須據晴簽寫,是屬再婚夫婦,須簽“男方再婚,未生育過子女,女方再婚生育過一孩”,“雙方再婚,未生育子女”。如“簽情況屬實”,“同意辦證”等字樣,一律不予辦理。
2、二孩辦證還需附結婚證複印件、夫妻雙方及第一孩戶口複印件、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再婚夫婦還需附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複印件或原配協定離婚證明複印件,條例第15條規定符合生育二孩的附兒童病殘二鑑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3、女方屬地區單位職工報地區計生局核查、備案
4、無工作單位的到所居住的村(居)委會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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