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釋義】: 歷歷:清楚,分明的樣子。可以清楚地一個個或一件件的數清楚。
【示例】: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夷考當年,與公(袁可立)先後秉機佐鉞者,名在刑書,歷歷可數,然後知公之完譽所得遠矣。”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仙人島》:“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椽,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適用於物
【近義詞】: 屈指可數、一清二楚、歷歷在目
【反義詞】: 漆黑一團、昏天黑地
成語資料
成語解釋:歷歷:清楚、分明的樣子。可以清楚地一個個或一件件數出來。
成語舉例: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櫞,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清 蒲松齡《聊齋志異 仙人島》)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數,不能讀作“shù”。
成語辨形:歷,不能寫作“厲”。
成語辨析:歷歷可數與“歷歷在目”有別。歷歷可數重於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無“展現”的意思;“歷歷在目”重於“展現在眼前”。
褒貶解析:屬中性成語
含褒義出處:《舊五代史·明宗紀十》:“濮州進重修河堤圖,沿河地名,歷歷可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