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歷可數

歷歷可數

清楚,分明的樣子,表示可以清楚地一個個或一件件的數清楚,出自《舊五代史·明宗紀十》。歷歷可數重於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無“展現”的意思;“歷歷在目”重於“展現在眼前”。”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仙人島》:“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椽,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成語舉例: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櫞,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成語正音:數,不能讀作“shù”。成語辨形:歷,不能寫作“厲”。

基本信息

含義

【釋義】: 歷歷:清楚,分明的樣子。可以清楚地一個個或一件件的數清楚。

【示例】: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夷考當年,與公(袁可立)先後秉機佐鉞者,名在刑書,歷歷可數,然後知公之完譽所得遠矣。”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仙人島》:“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椽,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

【用法】: 偏正式;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適用於物

【近義詞】: 屈指可數、一清二楚、歷歷在目

【反義詞】: 漆黑一團、昏天黑地

成語資料

成語解釋:歷歷:清楚、分明的樣子。可以清楚地一個個或一件件數出來。

成語舉例:則用細草制為樓閣,大如櫞,小如橘,約二十餘座,每座梁棟榱題,歷歷可數。(清 蒲松齡《聊齋志異 仙人島》)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數,不能讀作“shù”。

成語辨形:歷,不能寫作“厲”。

成語辨析:歷歷可數與“歷歷在目”有別。歷歷可數重於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無“展現”的意思;“歷歷在目”重於“展現在眼前”。

褒貶解析:屬中性成語

含褒義出處:《舊五代史·明宗紀十》:“濮州進重修河堤圖,沿河地名,歷歷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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