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歷史,主要是研究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的文化遺存。歷史考古學必須與歷史學相配合,同時還要依靠古文字學、銘刻學、古錢學、古建築學等分支。
簡介
按照研究的年代範圍、具體對象、所用手段和方法等的不同,考古學可以劃分為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田野考古學及各種特殊考古學等分支。
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從研究的年代範圍上劃分,考古學可分為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兩大分支。也有人主張在兩者之間加入原史考古學而成為三大分支,但從實際意義來說,原史考古學的重要性不如前兩者。史前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未有文字之前的人類歷史,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則限於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歷史,兩者的界線在於文字的發明。世界各地,文字的發明有早有晚,所以各地區史前考古學的年代下限和歷史考古學的年代上限各有不同。
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都以遺蹟和遺物為研究對象,這是它們之間的共同性。但由於歷史考古學必須參證文獻記載,而史前考古學則沒有任何文獻記載可供依據,所以兩者的研究任務也有所不同。史前考古學承擔了究明史前時代人類歷史的全部責任,而歷史考古學則可以與歷史學分工合作,相輔相成,共同究明歷史時代人類社會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