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學概述
考古學(Archaeology)屬於
人文科學的領域,是歷史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在於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的歷史。實物資料包括各種遺蹟和遺物,它們多埋沒在地下,必須經過科學的調查發掘,才能被系統地、完整地揭示和收集。因此,考古學研究的基礎在於田野調查發掘工作。考古學的產生有長遠的淵源,但到近代才發展成為一門科學。近代考古學發祥於歐洲,以後普及到世界各國。北宋以來的金石學是中國考古學的前身,但直到20世紀20年代,以田野調查發掘工作為基礎的近代考古學才在中國出現。作為一門近代的科學,考古學有一套完整、嚴密的方法論。它包含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和田野考古學等分支,並與自然科學、技術科學領域內的許多學科以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其他學科有著密切的關係。
考古學的分支
按照研究的年
代範圍、具體對象、所用手段和方法等的不同,考古學可以劃分為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田野考古學及各種特殊考古學等分支。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 從研究的年代範圍上劃分,考古學可分為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兩大分支。也有人主張在兩者之間加入原史考古學而成為三大分支,但從實際意義來說,原史考古學的重要性不如前兩者。史前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未有文字之前的人類歷史,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則限於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歷史,兩者的界線在於文字的發明。世界各地,文字的發明有早有晚,所以各地區史前考古學的年代下限和歷史考古學的年代上限各有不同。
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都以遺蹟和遺物為研究對象,這是它們之間的共同性。但由於歷史考古學必須參證文獻記載,而史前考古學則沒有任何文獻記載可供依據,所以兩者的研究任務也有所不同。史前考古學承擔了究明史前時代人類歷史的全部責任,而歷史考古學則可以與歷史學分工合作,相輔相成,共同究明歷史時代人類社會的歷史。
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
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歷史,主要是研究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的文化遺存。歷史考古學必須與歷史學相配合,同時還要依靠古文字學、銘刻學、古錢學、古建築學等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