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交通委員會

五、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淮;組織協調全縣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導其養護和維護;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公路養護、航道養護和維護。 八、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 六、財務科負責指導檢查全縣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負責管理交通經費、專項資金計畫及安排全縣交通行業資金撥付;指導交通行業投融資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及資產監管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涉及交通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有關的實施細則、管理規定和改革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
二、根據全市的總體布局及發展規劃和縣委、縣政府制定的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並負責實施全縣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使用、樞紐站場、運力調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綜合平衡全縣交通運力,組織公路、水運、公共客運等各種運輸方式;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國家、重慶市制定的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縣內水域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及協調全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和協調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縣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淮;組織協調全縣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導其養護和維護;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公路養護、航道養護和維護。
六、承擔交通運政、路政、港航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
七、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負責交通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委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的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縣交通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承擔交通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承擔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
十一、完成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值班、政務信息、辦公網路、機要、保密、檔案、目標管理、督辦工作;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委機關計畫生育工作;歸口管理接待工作及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督促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負責交通系統信訪穩定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企業改革工作。
三、綜合計畫科(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組織和平衡綜合交通規劃、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擬訂綜合交通規劃和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及其子規劃;組織擬訂和綜合平衡交通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投資計畫,提出有關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重點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審批和核准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交通扶貧工作;負責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審核、轉報由市上審批的岸線使用;承擔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工作;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保障方案和應急措施;按規定擬訂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動國防交通物資;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國防交通。
四、建管科(掛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貫徹、監督實施交通部和重慶市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管理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擬定全縣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辦法,培育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行業管理,組織對全縣重點公路、水路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監督項目實施;管理全縣公路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定額工作;指導全縣公路養護管理。
五、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委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委屬單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傷亡事故的處理及統計分析;協調全縣交通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指導全縣交通行業應急預案體系與應急體制、機制建設;協調縣內鐵路和高速公路安全監管工作。
六、財務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縣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負責管理交通經費、專項資金計畫及安排全縣交通行業資金撥付;指導交通行業投融資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及資產監管工作。
七、行業管理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貫徹執行許可相關的政策法規;負責對外公布行政許可職能;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政策諮詢和解答;負責綜合協調交通系統相關單位、業務科室開展行政許可業務;協助開展行政許可的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和公共客運等綜合運輸市場監管,指導和協調公路、水路、鐵路、公交等各種運輸方式的運營工作;指導縣運管所編制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發展規劃、運力和線網布局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和監督實施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運輸價格和收費標準;指導道路和水路運輸經營資質管理;指導機動車維修、客貨運站場的管理。
八、組織人事科
負責交通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負責委機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工繼續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組織人事、職工隊伍建設工作;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審計督查科
指導交通行業內審工作;擬訂內審制度,組織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所屬企業單位的資產負債審計、交通專項資金審計、政府投資交通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審計的統計工作;負責對交委機關各科室、系統各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目標任務和領導交辦系統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各項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縣委、政府和本單位的制度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

領導分工

陳紅文(主任、黨組副書記):主持行政工作;聯繫招商引資。
張遠華(黨組書記、副主任):主持黨組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科、法規科、審計督查科;負責扶貧、老幹部、“三創”、旅遊行銷、鐵礦災後重建等工作和江後路、巷雙路建設。
張光太(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行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平安辦、客運站、交通工程公司、汽車運輸公司;負責武務路、涪南高速公路建設;聯繫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運管所、海事處、火車站。
代沿江(副主任):主持公路管理處工作;分管養護公司;負責公路養護工作。
姚林(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綜合計畫科、工業招商辦;負責紀檢、監察、招商引資工作。
楊順剛(黨組成員、副主任):分管建管科、質監站、設計所、暢通辦、森工辦、農路辦、交通開發總公司;負責移民工作,仙女山新區、工業園區、農村公路,渝湘高速公路、土坎烏江大橋、廣嶺烏江大橋、仙后路、白馬山旅遊公路、萬峰林海旅遊公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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