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協調實施、監測評估的責任。綜合協調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建設規劃與區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組織編制重大項目投融資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編制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內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使用。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鄉鎮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巨觀管理和協調工作,協調推進重大招商項目。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指導三峽庫區產業發展。組織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
(六)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有關能源規範性檔案和能源體制改革方案。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重大能源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預測和平衡能源供求總量。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建議。分析、監測市場物價運行情況,監控物價總水平。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全縣價格改革計畫和價格總水平的調控方案;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務院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協調、管理、引導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全縣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負責主要農副產品、工業品和房地產的成本調查;負責對涉案及委託的標的物進行價格鑑定、論證、評估。
(十二)組織編制和實施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承擔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武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正副科長(主任)職數12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4名。物價所專項行政編制10名。價格認證中心參公編制4名。機場辦事業編制5名。能源辦事業編制3名。信息中心事業編制2名。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室)建立健全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協助委領導組織管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印、機要、信息、會務、財務、檔案、信訪、保密、政務公開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協調機關接待、保衛等後勤事務;負責機關年度工作總結、考核以及機關工作目標、重點工作的擬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紀檢監察室)
負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檔案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及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理論學習教育工作;負責在職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計畫和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
(三)綜合規劃科(武隆縣西部開發辦公室、經濟動員辦公室)
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綜合分析、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形勢,加強對經濟運行動態的監督、觀測和預警;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協調發展中的重大方針、政策;跟蹤分析與協調計畫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結構調整規劃,參與協調全縣重大生產力布置;研究區域經濟合作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招商洽談活動。
(四)經濟體制改革科(武隆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
負責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編寫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研究提出區域經濟發展政策,指導鄉鎮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改革問題並提出建議。
(五)政策法規科(武隆縣重大項目稽查辦公室)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定單位普法規劃,組織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鄉鎮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行政許可科)
編制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計畫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年度投資計畫的落實,監測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狀況;監督和管理重大項目建設;研究重大項目管理機制;研究綜合交通、城鄉建設、商貿流通、生態環保、地災防治政策及重大戰略;負責全縣備案項目的審批;負責協調製定交通、城建、商貿、水環境治理、地災治理中長期規劃、項目申報、轉報及審批和資金平衡。
(七)工業發展科
研究制訂全縣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中的戰略、方針、政策;審批(核准)或轉報工業、能源以及高技術產業有關項目;做好全縣引進外資項目的巨觀管理和協調工作;研究制定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戰略方針政策;負責審批或轉報利用外資項目;負責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
研究制訂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重大項目的審批或上報;牽頭編制全縣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及計畫,上報及批轉下達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指導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一圈兩翼”對口幫扶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
研究制訂全縣社會發展戰略以及人口、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政法、民政、社區、社會團體、旅遊、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平衡社會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社會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審批和上報社會事業建設項目,統籌協調社會事業建設資金綜合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平衡安排用於社會事業基本建設的財政資金。
(十)招投標管理科
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招投標綜合性政策;核准全縣所有進行招標項目的招標範圍;對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有關招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
(十一)價格管理科
負責編制價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價格形勢分析及開展價格理論研究;負責核發收費許可證和收費的年審;負責制定、調整和審批管理許可權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負責組織實施價格聽證工作;開展全縣農產品成本調查和其它專項調查;建立全縣價格監測網路,跟蹤、監測主要工農業產品及服務價格情況,進行市場價格的預測、預警。
(十二)武隆縣物價檢查所
宣傳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的物價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執行國家價格定價目錄和國家規定的作價原則、辦法以及各級政府定價,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項目、標準;監督檢查價格違法行為,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重慶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為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加強價格監督網路建設,受理民眾投訴舉報,調查處理並回復;負責全縣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的監督管理,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和監測、巡查。
(十三)武隆縣價格認證中心
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拆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產、地產價格的認證,對各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價格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留置物及保險理賠索賠等物品價格的認證,對需要認證的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認證等。接受單位或當事人委託,對各類中介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進行認證;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等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接受委託,為部門、行業或企業的調定價工作提供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諮詢;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服務;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委託,做好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內價格認證中心的業務工作;辦理其它涉及價格的事務性工作。
(十四)武隆旅遊支線機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武隆縣旅遊支線機場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武隆旅遊支線機場的綜合性檔案,年度工作計畫等;負責武隆旅遊支線機場建設審批、技術論證等工作;負責建設期征地拆遷、移民搬遷等工作。
(十五)武隆縣能源辦公室
負責為縣委、政府謀劃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當好參謀,編制全縣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能源開發工作計畫,做好全縣能源供求總量的預測和平衡;策劃並推進全縣重大能源項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重大能源項目建設的銜接、協調和監管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武隆縣經濟信息中心
建立全縣經濟信息網路,通過網路收集、儲存、傳遞各種經濟信息;開展經濟預測工作,為全縣國民經濟巨觀管理和工農業生產部門提供可靠的經濟信息;及時準確地提供全縣、全市和國家各種產業和市場經濟信息,為縣委、政府研究、分析和制定重大經濟決策提供依據;逐步建立資料庫和資料檔案,為預測工作提供基礎資料;組織全縣經濟信息交流、傳遞,培訓經濟預測人員。
領導分工
主任葉成禮同志:主持全面工作。黨組書記、副主任謝曉瑩同志:負責黨組、機場辦和支鐵辦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交通、商貿流通、地災防治、生態環保、社會事業、工業、招商引資、“一圈兩翼”結對幫扶、高技術產業、資金平衡、項目儲備和行政審批(除收費許可)等工作。聯繫投資科、工業科、社會事業科。對接市發改委投資處、交通處、資環處、商貿流通處、社會發展處、資金平衡處、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市支鐵辦、市醫改辦。
副主任高明洪同志:負責統籌辦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經濟信息、外資利用、區域經濟合作、國民經濟動員、價格管理、收費許可、價格成本調查、價格監測、價格監督檢查、價格舉報和信訪、價格認證和宣傳、價格協會等工作。聯繫綜合科、改革科、價格科、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對接市發改委的綜合處、發展規劃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經濟合作處、利用外資處、西部辦、經動辦,統籌辦的綜合改革處、改革試點處、改革信息處、市經濟信息中心,市物價局的綜合法規處、商品價格管理處、藥品和醫療價格處、房地產價格處、收費管理處、監測處、成本隊、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和價格協會。
紀檢組長蘇永國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招投標、重大項目稽察、綜合治理、信訪穩定、計畫生育、安全、城市管理、愛國衛生、精神文明、普法教育等工作。聯繫政策法規科、招投標科。對接市發改委和市物價局的法規處、紀檢監察室,市發改委招投標處和稽察辦。
黨組成員、能源辦主任羅永生:負責能源辦工作,分管農業、庫區產業發展、新農村建設等工作。聯繫農經科。對接市發改委能源處、地區處、農經處、水電辦、油氣辦和再生能源辦。
副處級幹部王玉坤同志:分管機關黨務、機關日常政務、人事、財務、對口扶貧、檔案管理、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對接市發改委和市物價局辦公室、人事處,市發改委的離退休處、黨辦、後勤服務中心,市物價局的機關黨委。
縣發改委全體班子成員在聯繫工作範圍內,對綜治、安全、信訪和應急處置工作實行“一崗雙責”。